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2014年5月集中结项结果已经公布,请项目负责人尽快将结项拨款收据报送(邮寄)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将在接到收据后拨款。
结项拨款收据请按照以下要求开具:
1.付款单位: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
2.收款事由: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结项课题经费
3.收据样式:辽宁省财政厅票据中心统一发放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4.请提供“银行账号”、“开户行”及“户名”。
联系人:寇明风 联系电话:024-22709936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3号 邮编:110002
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