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所成立于1979年,主要职责是:①开展地方财政监察理论等财经理论研究;②面向科研市场和社会需求,开展财政政策及实施效果、财经热点问题、重大财税改革政策问题、财政法规制度研究;③参与财政政策、制度规定、体制办法执行情况调研和社会效果评估工作;④参与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地方财政研究》的编辑出版工作。
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逐步确定了三方面工作“定位”:一是参谋助手。通过科研、调研、文字综合等,充当“政策研究室”角色,服务于厅党组的中心工作。二是讯息传播。将最新的财经讯息、研究成果,通过不同的平台传播,服务于财政干部更新财经知识。三是财政“宣传”。有别于财政新闻宣传,主要通过编辑出版《地方财政研究》杂志,宣传各种财经理论和各地特别是辽宁的理财实践,服务于提高理性能力。
1.财经理论研究、应用研究。
2.编辑出版《地方财政研究》杂志(月刊)。
3.采编《财经活页》(月刊)。
4.管理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
5.负责省财政学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6.管理厅图书、资料室。
7.采编《财政科研要报》。
8.编印《财政科研通讯》。
9.部分承担厅文字综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