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设立于2006年7月。其宗旨是强化对辽宁财政改革与发展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研究,推进做大财政经济“蛋糕”,促进科学理财、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充分体现地方财政应用研究的系统性、完整性、前瞻性。
●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设置重大、重点和一般三个类别,以财政应用研究为主。重大项目平均资助强度8-10万元(研究周期1-2年),重点项目3-5万元(研究周期1年),一般项目1-2万元(研究周期1年之内)。
●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选题面向辽宁省财政系统内外,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申报材料请从网站(http://www.dfczyj.com)下载。
●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实行专家评审制,通过专家审阅、集体评议、投票表决等形式,研究确定资助项目。
●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隶属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简称“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基金项目。
●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办公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辽宁省财政厅办公楼1126房间);邮编:110032;联系电话:024-22709936;电子信箱:lnczkyjj@163.com;联系人:寇明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