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当前我省财经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研究力度,在充分征询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近一个时期国家、省和厅党组中心工作部署,研究确定了2017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以下简称“财政科研基金”)立项选题,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参考财政科研基金《项目指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报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三份)。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不含两个)的申请。
二、本年度财政科研基金项目设置重点、一般两个类别,项目类别由评审专家根据申请人项目论证情况确定。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款、专项使用、超支不补的办法,首次拨付为项目资助经费总数的50%,项目完成结项后拨付剩余50%。
三、财政科研基金项目实行“双重管理”,即由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机构共同管理,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四、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日期截至9月15日。相关表格请从网站(http://www.dfczyj.com)下载。请各有关单位于申报截止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省财政厅科研所1310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lnczkyjj@163.com)。
联系人:寇明风
联系电话:024-22709936;13940396465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3号,邮编:110002
附件:1.2017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指南
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