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当前我省财经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研究力度,在充分征询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近一个时期国家、省和厅党组中心工作部署,研究确定了2014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以下简称“财政科研基金”)立项选题,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参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指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报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五份)。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不含两个)的申请。财政科研基金在研项目(未结项)负责人不能申请本年度基金项目。
二、本年度财政科研基金项目设置重点、一般和科研观察点项目三个类别,其中科研观察点项目属定向申报项目,申请人仅限于辽宁省财政科研观察点工作人员。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款、专项使用、超支不补的办法,首次拨付为项目资助经费总数的50%,项目完成结项后拨付剩余50%。
三、财政科研基金项目实行“双重管理”,即由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机构共同管理,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四、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日期截至
联系人:寇明风
联系电话:024-22709936;13940396465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3号,邮编:110002
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