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将于近期组织专家对2017年到期的科研基金项目进行鉴定,请各位负责人于截止日前将项目鉴定材料报送至基金管理办公室。鉴定材料包括:
1.研究报告5份(胶装,封面体现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字样;重复率在35%以下);其他辅助材料(如项目成果出版、发表的材料复印件,项目成果应用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与研究报告一起装订。
2.研究报告精华版(压缩稿及咨政建议)1份(8000-10000字)。
3.成果结项鉴定审批书1份(审批书格式从www.dfczyj.com下载,登陆路径: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管理文件—辽宁财政科研基金成果结项管理文件—成果结项鉴定审批书;审批书需加盖财务处与科研处公章,奖励性资助项目不用盖财务公章;审批书第二页需课题组负责人签字。)
4.以上三项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lnczkyjj@163.com);
截至日期:2017年10月30日。
联系人:寇明风 联系电话:02422709936,13940396465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3号(邮编:110002)
特此通知
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