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将于近期组织专家对2016年到期的科研基金项目进行鉴定,请各位负责人尽快将科研基金项目鉴定材料报送至我处,鉴定材料包括:
1.研究报告5份(胶装,封面体现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字样;重复率在35%以下);如有其他辅助材料(如项目成果出版、发表的材料复印件,项目成果应用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与研究报告一起装订。
2.成果结项鉴定审批书1份(审批书从www.dfczyj.com下载,登陆路径: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管理文件——辽宁财政科研基金成果结项管理文件——成果结项鉴定审批书;审批书需加盖财务处与科研处公章,立项不资助和科研观察点项目不用盖财务公章;审批书第二页需课题组负责人签字)。
3.以上两项的电子文档(发送至lnczkyjj@163.com);
截至日期:2016年10月25日。
联系人:寇明风 联系电话:02422709936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3号(邮编:110002)
特此通知
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