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代财政制度。重点关注国家治理背景下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包括现代财政制度内涵、与公共财政的关系,以及财政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目标的实现等。
2.财政宏观调控职能。重点关注“经济新常态”对财政形势的深刻影响,以及这一背景下财政支持经济稳增长的调控政策,财政与金融等相关政策的协调配合等。
3.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重点关注全口径预算、预算公开、预算标准体系、中期预算和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设等。
4.税制改革。重点关注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改革,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以及改进税收征管体制、稳定宏观税负等。
5.财政体制改革。重点关注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包括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省以下各级地方政府之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6.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重点关注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清理、规范和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清理现行专项转移支付配套政策等。
7.财政收支管理。收入方面,重点关注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和税收优惠政策规范;支出方面,重点关注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绩效、政府购买服务、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以及国库监管制度完善等。
8.地方政府性债务。重点关注新《预算法》和国发〔2014〕43号文出台后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情况,包括举债融资机制建设、债务规模控制、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等,以及探索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
9.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重点关注PPP模式相关法治建设、政府部门协调机制、项目合同文本、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以及中长期潜在财政风险等。
10.政府会计改革。重点关注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构建,探索编制政府资产负债表。
11.助推要素市场化。重点关注土地、资金、劳动力、技术乃至资源环境等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推进过程中的财政制度设计,优化支持就业、科技创新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财政政策。
12.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关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和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13.城乡发展一体化。重点关注农民承包地的流转、抵押和担保,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改革农业补贴制度,保护粮食安全,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