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 郭瑞兵/新疆大学
内容提要:为弥补中美贸易摩擦缺乏有效历史数据和贸易摩擦对经济的影响具有滞后性的缺陷,本文利用美日贸易战的历史数据,通过理论推导与实证分析相结合,从关税转移视角对不同类别产品进行研究,得出中美贸易战对中方而言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结论:第一,美国对我国加征关税的清单中,消费品和中间品的比重高达70%,美国消费者和厂商承担的比例将会远远大于中国厂商承担的比例;第二,清单中有相当部分涉及“中国制造2025”,这类商品的关税转嫁的程度较小,客观上对我国高端制造业的发展不利。
关键词:中美贸易摩擦 关税转嫁 美日贸易战
一、引言
中美贸易摩擦愈演愈烈,近期甚至被外界称为“中美贸易战”。美国先后挑起三轮关税战:第一轮为2018年3月8日美国对多国钢铁和铝分别征收25%和10%的关税,且后续的关税豁免中未包含中国;第二轮为2018年6月15日发布对部分中国商品加征25%关税的最终清单,涉及总价值500亿美元商品,包括航空航天技术、信息通信、高端工业设备、新材料和汽车等高附加值且极具发展前景的商品,与“中国制造2025”的内容有很高的相关度;第三轮为2018年9月17日,发布对中国约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的最终清单。作为反制,在面对每一轮美国主动挑起的贸易摩擦中,中国都采取数量与质量相结合的方式,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商品提高了关税。中美在关税战中先后进行过四次贸易谈判,虽然充分交流了意见,但未能解决贸易争端。从加征关税的时间点看,中国始终处于应战状态,并未主动挑起关税战,实际处于“以战促和”的形势。在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大背景下,上一次如此大规模的贸易摩擦还要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末的美日贸易战。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情况和上世纪美日贸易战之前的日本有诸多相似之处。这两个时期的中日两国,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且与美国存在较大的贸易顺差,在部分战略性领域与美国产生直接竞争,例如日本在汽车和半导体领域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中国在航空航天、信息通信领域取得不俗成就。因此,美国对中国主动挑起贸易摩擦的背景与目的与1985年里根总统发表对日所谓“公平贸易”有一定的共同点,美国在面临新兴国家的兴起与国内矛盾加剧情况下,在贸易政策上趋于保守,以此维系其霸权地位。正如美国前驻华大使、尼克松总统首席中文翻译傅立民(2019)所说,随着当前美国社会阶层固化、贫富差距逐渐加大、民众生活水平不升反降,民众的愤怒情绪已经接近失控的边缘,美国精英们试图将责任推给中国,以转移民众的这种负面情绪,而美国挑起的贸易摩擦正是转移国内矛盾的方式之一。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在对具体产品加征关税时,会导致资金、劳动力的跨部门、跨国流动与重新配置,使得各部门的劳动力需求量、工资收入水平以及消费者福利都发生变化。本文的关注点是:在美国对中国加征关税导致整个价格系统发生变化时,由关税增加所带来的价格上升最终由美国消费者所承担的比例即关税转嫁的程度以及普通消费者的福利如何通过商品的相对价格效应发生变化。
二、文献综述
目前对于中美贸易摩擦以及美日贸易战对中国的启示的相关研究,国内外学者的关注点并不完全一致:
国内学者将更多的关注点放在了对贸易摩擦的背景、原因、本质及中国对策。陈继勇(2018)认为,今日中美贸易战的实质是作为老牌守成帝国的美国与快速发展的社会主义中国之间的全球战略竞争;林明臻、郭真(2018)认为中美贸易摩擦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中美贸易失衡,而这种失衡是由于经济结构不同、东亚的产业结构调整、美国高新技术企业在中国的投资、美国对中国的歧视性出口政策等原因所造成的;在中国应当采取的对策方面,部分学者从美日贸易战的启示方面进行了论述:伊馨、蔡秀玲(2019)认为既要在短期内与美方加强沟通,同时也需要考虑长期战略,一是要理性面对中美贸易摩擦的持久性,二是充分利用好“一带一路”建设,三是利用贸易摩擦契机推进国内改革。
国外部分学者将关注点放在了贸易摩擦中汇率转嫁和关税转嫁的研究上。Goldberg and Knetter(1997)指出大多数在总体水平或分类水平上的研究都指出汇率的转嫁不是完全的,平均水平在0.6;Knetter(1989)对分类水平的研究结果显示汇率的转嫁程度在不同产品和不同进口国之间的产别很大,美国出口商负担的汇率变化的程度最小;Campa and Goldberg(2002)通过对OECD国家进口部分的汇率转嫁的研究发现,部门间的长期弹性在0.61到0.89之间;RobertC.Feenstra假定汇率与关税的转嫁是对称的,从关税转嫁的角度对美日贸易战中日本的汽车工业出口进行了研究,发现不同类型汽车的关税转嫁程度不同。
通过梳理以往的文献,当前研究仍然存在以下不足:第一,国内对于中美贸易摩擦的研究,由于中美历次贸易战的特点和影响都不尽相同,缺乏有效数据对其进行微观的实证分析,大多集中于对其背景、本质、原因、对策的宏观探讨。第二,国外学者对于中美贸易摩擦以及中美贸易战的研究,大多关注贸易摩擦本身的探讨,缺乏对于我国应对此次贸易摩擦的对策指导。
针对上述研究的缺陷与不足,本文利用美日贸易战的历史数据,从关税转移视角对不同类别产品进行研究。随后,将得出结论运用于分析中美贸易摩擦中美国对中国加征关税清单中不同物品的关税转嫁程度,最后提出应对之策。
三、理论及实证
(一)理论模型
本文的研究重点是中美贸易摩擦中的关税转嫁问题,但由于本次贸易摩擦尚未结束,其对经济的影响由于滞后性的存在而无法获得有效的数据,同时,中美历次贸易摩擦无论在规模还是范围上都无法与本次贸易摩擦相提并论,不具备较强的可参考性。而美日贸易战的历史背景,相对规模都与本次中美贸易摩擦有诸多相似之处,因此,本文利用美日贸易战的历史数据,来对关税转嫁问题进行探讨。
如表1、表2所示:20世纪70年代末,由于外国进口汽车所占份额不断增长,本土汽车销量下降,导致美国汽车工业面临严峻的困难。其中日本进口增长尤其迅速,到1980年,日本汽车销售额已经占美国总销售额的21%以上,而五年前还不到这一数值的一半。美国汽车厂商的净收入从1978年49亿美元的利润转变为1980年42亿美元的亏损,同时产量和就业人数大幅减少。1980年6月,该行业以汽车和卡车的进口量会损害国内产业为由,发起了进口救济申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裁定,进口增加只是表面原因,而汽车需求普遍下降,消费者转向更节能的汽车,才是汽车行业困难的实质性原因,因此并未采取限制性行动。
表1 美国市场汽车销量
|
1978 |
1979 |
1980 |
1981 |
1982 |
1983 |
1984 |
总额(百万) |
11.2 |
10.6 |
9.0 |
8.5 |
8.0 |
9.2 |
10.4 |
本土[1](百万) |
9.2 |
8.2 |
6.6 |
6.2 |
5.8 |
6.8 |
8.0 |
本土占比(%) |
82.1 |
77.9 |
73.3 |
72.7 |
72.2 |
74.0 |
76.5 |
外国 |
2 |
2.3 |
2.4 |
2.3 |
2.2 |
2.4 |
2.4 |
外国占比(%) |
17.9 |
22.1 |
26.7 |
27.3 |
27.8 |
26.0 |
23.5 |
日本(百万) |
1.4 |
1.8 |
1.9 |
1.9 |
1.8 |
1.9 |
1.9 |
日本占比(%) |
12.2 |
16.8 |
21.3 |
21.8 |
22.6 |
20.9 |
18.3 |
表2 美国汽车产业表现
|
1978 |
1979 |
1980 |
1981 |
1982 |
1983 |
1984 |
净收入(十亿美元) |
4.9 |
3.0 |
-4.2 |
-1.3 |
0.3 |
6.2 |
9.8 |
汽车产量(百万台) |
9.2 |
8.4 |
6.4 |
6.2 |
5.0 |
6.5 |
7.5 |
汽车工业从业者数量(千) |
1025 |
991 |
795 |
783 |
676 |
716 |
784 |
尽管委员会做出了决定,但保护美国汽车工业的压力仍然很大,导致国会通过立法限制日本进口乘用车。1981年5月,日本政府作出回应,宣布了将限制向美国出口汽车的措施。
美国从日本进口小型卡车和重型摩托车为本文研究美国关税转嫁提供了理想的产业案例。我们通过关税转嫁的程度来判断在关税上涨时两个国家分别承担的关税比例,这一比例的高低将直接关系到提高关税所带来的对本国厂商和消费者福利是增加还是减少。
现假设在伯特兰竞争情形下,竞争性厂商选择价格作为战略性变量。且本国产品和进口产品是不完全替代的,进行这一假定的原因有二:其一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每个国家为了形成自己产品的独特竞争优势,都会增强产品的不可替代性;其二是若没有这一假定,那么伯兰特竞争将导致边际成本定价。进口产品和本国产品的价格分别用p和q来表示,
对进口产品课征从价税τ,其在进口国的价格为
分别求以上利润最大化的p和q的选择,由于假定总支出I为固定的,一阶条件π*=π=0可被简化为如下公式:
为了得到估计方程式,我们从(3)式中一个典型的外国出口厂商的一阶条件着手,其中外国边际成本
基于需求的收入弹性是单位一的假定,我们可以把进口的需求弹性
随后,将(5)式写成自变量的线性对数函数的形式,并标注时间下标 t:
其中,
(二)数据来源
我们将分别估算美国进口日本汽车、紧凑型卡车和重型摩托车(大于700cc)的价格方程。根据数据的可得性,样本周期选择为1974年第一季度到1987年第一季度之间,其中进口价格为包括关税在内的到岸价,数据来源于美国普查局网站。重型摩托车有两套独立的样本数据:第一套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报告的采访数据。这些数据的优点是给出了从日本几家主要进口商(本田、铃木和雅马哈)进口的包括关税在内的进口商品消费的单价。但是该样本的缺点是数据截止到1984年4月而且在所报告的单价中还包括了从德国进口的重型摩托车。第二套数据来源于美国商务部在边界收集的,它给出了直到1987年1月装运的进口产品的单价,并且对来自日本和德国的重型摩托车作出了区分,为了克服两组数据的不足,我们对每一组数据都分别进行了检验,并对二者的混合数据进一步进行了检验。
(三)实证分析
本文利用美日贸易战中汽车、卡车、重型摩托车的历史数据,借鉴feenstra的实证方法,对(6)式进行估计的结果列在表3中。
表3 对从日本进口的产品的回归结果,进口价格为因变量
|
汽车 |
卡车 |
摩托车(消费) |
摩托车(装运) |
摩托车(混合) |
时间 |
74.1-81.1 |
77.1-87.1 |
78.1-84.4 |
78.1-87.1 |
78.1-87.1 |
|
0.44*(0.11) |
0.28*(0.06) |
0.29(0.26) |
0.80(0.72) |
0.45*(0.21) |
汇率 |
0.71*(0.10) |
0.63*(0.08) |
0.89*(0.36) |
1.05*(0.56) |
0.89*(0.22) |
关税 |
|
0.57*(0.14) |
0.95*(0.22) |
1.39*(0.30) |
1.13*(0.16) |
美国价格 |
1.00(0.93) |
0.03(0.40) |
0.68(0.60) |
1.14(2.17) |
0.57(0.59) |
收入 |
-0.03(0.12) |
-0.03(0.06) |
-0.23(1.69) |
-0.23(0.65) |
0.02(0.01) |
N |
29 |
41 |
28 |
37 |
65 |
调整的 |
0.988 |
0.989 |
0.907 |
0.769 |
0.833 |
杜宾-沃森 |
2.43 |
1.75 |
2.73 |
1.69 |
|
注:*表示在95%的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标准差。
表3中第一列是对从日本进口的汽车进行的回归,汇率项的系数之和为0.71,其实对汇率转嫁弹性的估计。对从日本进口的卡车,汇率项的系数之和为0.63,而关税的总数为0.57,由于假定二者相等以及价格方程式是一次齐次的。当这两项都成立时,转嫁弹性(汇率或关税)变为0.58,因此有充分证据表明卡车关税的提高只有一部分反映到了美国价格中。
但是对于从日本进口的重型摩托车而言,情况则大不相同。无论采取哪一种样本(消费、装运或者二者的混合样本),我们发现汇率和关税的转嫁程度几乎都接近于单位1,也就是说,每年的关税全部转嫁到了美国价格上。
之所以会造成小型卡车和重型摩托车关税转嫁的不同结果,是因为二者市场的不同状态决定的:在卡车市场中,1980年8月提高关税之前,日本生产或通过美国公司打入市场的小型卡车几乎占据了美国市场的全部份额,但在关税实施之后,美国厂商纷纷推出了特征和从日本进口的非常相似(见feenstra(1988b))的小型卡车,对日本的生产厂商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和强有力的竞争。在这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日本厂商如果冒险将关税转嫁给美国消费者,美国消费者将很容易找到性质相同的替代品,导致日本企业失去美国市场,因此,卡车的关税转嫁幅度较小。在重型摩托车市场中,由于全球价格战,价格很可能接近平均成本,因此日本厂商所负担的关税空间很小,同时,在美国对日本汽车加征关税之后,日本重型摩托车的产量大幅下降, 1984年和1985年的产量仅仅相当于未加征关税前的1982年产量的一半[2],为了弥补产量下降带来的平均成本的上升,日本公司将不得不提高价格,这将导致消费者价格等于甚至超过关税提高的幅度。
从上述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如果商品无需求弹性或者弹性很小,则税负很容易转嫁给买方负担,如果商品的需求弹性较大,则税负很难转嫁给买方,作为税负的一种类型,关税转嫁的程度与需求弹性呈反方向变动:若商品需求弹性大,则关税转嫁幅度较小;商品的需求弹性小,则关税转嫁程度大。
四、美国对中国加征关税清单分析
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的总计205页的文件,前10页是发起加征关税的背景、美方态度、中方对加征关税的反应等内容,从第11页开始,是美国对中国加征关税清单的全部内容,总体而言,具体产品名称及类目基本可以说是无所不包,笔者在进行梳理后,大致分类如下表:
表4 美国对中国加征关税清单
大致分类 |
页码范围 |
商品种类 |
1 |
11-30 |
食品、各种禽类、肉类制品、粮食、柚类、水果及水果制品、果汁等 |
2 |
40-41 |
烟草及相关制品 |
3 |
41-44 |
矿物材料、石膏、生石灰、铅、锌、钨、铂、灰渣等 |
4 |
45-52 |
煤炭、天然气、石油、煤油、沥青、氯化盐、氰化物 |
5 |
53-78 |
化学制品、合成材料、颜料等 |
6 |
79-80 |
化妆品、日用百货 |
7 |
81-86 |
相机胶片、电影胶片、杀虫剂、抗腐剂、其他各类添加剂 |
8 |
87-92 |
天花板及墙壁相关材料、建材相关材料、橡胶制品、橡皮制品 |
9 |
93-100 |
牛皮和皮革、牛及牛皮制品、羊皮及羊皮制品、毛皮等 |
10 |
100-109 |
木材、铁路或电车枕轨、樱桃木、中密度纤维板、木制品、竹制品、软木及软木塞、蔬菜及水果篮、化学(木)泵等 |
11 |
110-117 |
各类纸张、纸类制品、纸杯纸盘等 |
12 |
118-145 |
丝制品、羊毛制品、精梳棉料、棉花制品、纤维材料、面纱(各规格)、机织棉织物、化纤制品、人造纤等 |
13 |
146-156 |
地毯、针织毯类、发辫及头饰、刺绣制品、徽章、奖章奖牌、传送带、帽子头盔等 |
14 |
156-164 |
纪念碑、建筑石材、墙砖、硅质化石粉、硅藻土、瓷砖、玻璃、镜子、玻璃化纤制品等 |
15 |
164-177 |
银条、贵金属、稀有矿、铁钉、铜合金、铅锌制品、钛制品、锑制品、铪制品 |
16 |
178-191 |
锯条、手工工具、刀具、切割刀片、自动闭门器、汽缸盖、喷油泵、喷雾器、锯床、电子计算机设备、水龙头、阀门及管道用器具、遮阳篷、滑轮、脱毛用具、电子照明设备的零件、电动机、家用电子炉设备、吐司机等 |
17 |
191-195 |
手机部件、应答机设备、电视设备、半导体设备、射线管监测器、非高清及高清彩色电视机接收装置、显像管等 |
18 |
195-202 |
汽车安全设备(保险杠、安全带等)、农用机械设备、自行车配件、拖车、摄像设备、瞄准器设备、测距仪、水平仪、厚度测量仪 |
19 |
203-204 |
木制家具、塑料家具、竹制家具、吊灯及灯具、灯饰零部件等 |
20 |
205 |
自拍杆、绘画用品、收藏品及古董 |
与500亿美元的清单相比,美国2000亿美元的加征关税产品清单有如下特点:
第一,该轮2000亿美元清单所覆盖的商品更广,共涵盖了6031项HS8位商品。其中,占比最高的三位商品分别为:有机化学品13.1%、药品4.5%、无机化学品4.3%。该轮清单将高中低端制造业全部涵盖:不仅涉及电机电气设备和机械器具等高端制造业行业,而且涉及到了棉花、纸板纸浆、木制品等很多低端制造业行业;同时,还囊括了大量消费品,例如食品、纺织品、家具。根据美国2017年进口统计数据,该轮清单中仅电机电气设备和机械器具两个行业从中国进口额便高达900亿美元,所占比重接近一半,因此,美国本轮的主要打击对象依然是中国的中高端制造业
第二,该轮2000亿美元的清单将会直接或间接的增加美国消费者的商品购买成本。按照BEC(Rev.4)的分类方法,本轮清单里中间品、资本品和消费品的进口额分别占比约为48%、30%和22%,超过五分之一是直接影响到美国消费者的消费品,关税的提高将直接增加美国消费者的商品购买成本。同时,中间品占比接近一半,而美国厂商在生产的环节中大量使用了原产于中国的中间品,因此中间品进口关税提高,也将大幅度提高美国生产商的成本,最终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第三,部分产品美国对中国的进口依赖度高。我们用加税商品涉及的美国从华进口额占美国该产品的总进口额的比例来衡量该商品美国对中国的依赖度。以2017年贸易数据为参考依据,清单中有5306个HS8位商品有贸易记录,其中依赖度高于80%的商品有517个(占比为10%),60%到80%之间的商品有530(占比为10%),50%到60%之间的商品有290个(占比为5%),也就是说,全部清单中有超过四分之一的商品对中国依赖度都超过了50%,对于这些高依赖度的产品要在短时间找到替代中国商品的进口国是比较困难的。如果进一步对这些依赖度高于50%商品的HS2行业分布情况进行研究,可以发现其中最密集的三个行业占比分别是:有机化学品占比约为17.9%、电机电气设备占比约为6.9%、机械器具占比约为4.9%。此外,在对消费者有直接影响的消费品行业中,家具寝具、木制品、针织物等商品也进入了依赖度前十的榜单。这些高依赖度商品中有超过20%的商品是消费品。因此,如果美国将2000亿美元的关税清单付诸实践,高程度的关税转嫁将直接对美国的企业和消费者造成伤害。
总之,从美国国内市场来看,这份清单的内容涵盖了几乎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美国政府抬高的关税,很大程度上将转化成老百姓上升的消费成本和企业不得不提高的生产成本。这些成本的增加很难由美国国内市场化解,至少是很难在短期内化解。这是因为:美国本身的产业体系虽然是大而全的,但是制造业及消费业常年依赖进口,无法确保这类行业在短期内可以形成强大竞争力;同时,中国的人口红利虽然较之前有一定程度的减弱,但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仍然具有全球竞争力,美国很难短时间内在国际市场找到像以往中国出口一样的高性价比的替代品。如果这两个问题不能很好的解决,则很可能逐渐沉积为美国普通民众对政府提高关税政策的担忧。目前,这种担忧在美国已经不是少数。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杰弗里·弗兰克尔指出,美国政府挑起的贸易战几乎伤害了所有人,目前美国政府对中国输美商品征收的额外关税可能会让美国家庭平均每年损失500美元,美国对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成本并不会主要由中国公司承担,而会将这部分成本转移到美国公司和消费者。包括苹果公司在内的多家美国企业在2019年6月22日的中国输美产品加征关税的听证会上表示,加征关税将导致美国企业遭受损失,不仅会减少这些公司对美国本土经济的贡献,还会严重削弱其全球竞争力;同时,来自全美纺织、化工、屠宰、制药、医疗、运动护具、烟花等行业的数十名代表普遍认为,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会让美国企业和消费者承受巨大损失。
五、结论与启示
本文从关税转移角度对中美贸易摩擦进行了探讨,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美国对我国加征关税的清单中,与美国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的消费品占比为22%,而对这一部分产品的加税,由于其消费弹性较小,关税转嫁的程度较大,所以美国消费者承担的比例将会远远大于中国厂商承担的比例,这无疑是我国对待此次贸易摩擦的重要底气;第二、以2000亿拟征税清单为例,其中有相当部分涉及“中国制造2025”,直指我国高端制造业发展,这类商品的关税转嫁的程度较小,这部分商品关税的提高将大部分由中国厂商承担,客观上对我国高端制造业的发展不利。
结合中美贸易摩擦的客观事实与美日贸易战的历史经验,本文得出以下启示:
第一,中国要想赢得这场贸易战,唯一的出路是“练好内功”保持经济增长。2018年美国经济实际GDP的增速为2.9%,为2015年以来最高,但美联储发布的美国经济半年报预测美国经济实际GDP的增速到2019年和2020年则减缓为2.4%和2%。中国经济进入了新常态,经济增速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但是增长速度仍然非常可观,不断发展的中国将为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提供广阔的市场,中国的市场对美国来说就会显得更加重要,双方相对市场的变化必然会影响美国对中国的关税政策,通过降低关税以振兴本国的出口。
第二,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减少对美国市场的依赖。加强同其他发达和新兴经济体的沟通合作,引导企业开拓非洲、日韩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新兴市场,发展的市场空间。在面对国内手机市场增速逐渐放缓,竞争加剧而美国市场由于种种原因无法进入的局面时,包括华为、小米、oppo、vivo在内的中国手机厂商,通过开拓欧洲、印度、非洲等海外市场,取得不俗业绩。
第三,提高我国各项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加速核心高新技术自主研发,降低核心技术的依赖度,提高前沿技术在应用中的转化效率,提升我国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不断增强在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在特朗普签署行政令禁止华为在未经美国政府批准的情况下从美国企业获得元器件和相关技术后,凭借在5G领域的技术优势,截至2019年6月6日,华为公司已经在全球30个国家获得了46份5G商用合同,可见面对美国挑起的贸易摩擦,提升我国核心竞争力是一项重要且可行的方式。
第四,利用贸易摩擦契机推进国内改革。在美日贸易战期间,日本面对美国发起的贸易战,将反对改革的矛盾导向美国的外在压力在日本国内形成新的改革共识,减少了改革阻力。我国应当着力将中美贸易摩擦升级的压力转化为新一轮改革创新的动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经济资源配置,增加优质增量供给,不断增强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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