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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刚等/辽宁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差距及对策
时间:2010/5/24 14:08:2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王永刚、林乃忠/辽宁省政府研究室

 
内容提要:加快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是当前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从现状来看,辽宁促进居民增收的形势不容乐观,与全国平均水平也仍有一定差距,与全省经济规模不相适应。本文在深入分析当前增收现存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加快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城镇居民收入  差距分析  制约因素  深化改革

 

加快提高辽宁城镇居民收入问题,是关系民生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关系到完成“十一五”规划指标的一项重要工作。20062008年,辽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3.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4个百分点。但辽宁城镇居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绝对差距还没有明显缩小,2006相差1389元、2007年相差1486元、2008年相差1388元。如要在“十一五”期末实现赶超全国平均水平,我们必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使城镇居民收入有一个较快的增长。

    一、城镇居民收入的现状分析

()城镇居民收入快速增长,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

2008年,全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393元,是1978年的40倍,是2003年的2倍。从增速看,1979年到2008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9%2003年到2008,年均增长13.3%;自2006年起增幅高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平均水平,并呈不断加速趋势,是改革开放以来增长最快的时期。

    2006年以来,辽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年年均新增1700元以上,在全国的位次从1999年的历史最低的第20位,跃居2007年的第11位、2008年的第10位。

()收入来源多样化,收入构成变化较大

城镇居民总收入的主要来源有四个,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工资收入仍然是城镇居民收入主要来源,但比重不断下降,其占比从1985年的85.1%,下降到1995年的80.2%2005年的62%2008年的60%。不但如此,工资收入对人均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呈现下降趋势,从2001年的85.9%下跌到2005年的26.3%,经过近三年的努力,2008年这一贡献率攀升到53.4%,但总体下降的趋势比较明显。

转移性收入是城镇居民总收入的第二大来源,对总收入增加的贡献不断增大。其占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的比重从200028.1%提高到2008年的29.1%。转移性收入增加对总收入增加的贡献率呈n形波动,在2005年达到贡献率最高值58.8%,之后开始回落,到2007年达到18.7%2008年这一贡献率下降为17.3%,表明城镇居民收入增加对财政资金投入的依赖性逐渐下降。

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在城镇居民总收入的比重虽然较低,但增长迅速,所占比重不断提高。2000年到2008年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和人均财产性收入分别年均增长16.1%21.6%,增速明显快于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分别从2000年的2.5%0.9%提高到2008年的9.4%1.6%

()不同收入水平群体之间收入差距逐渐拉大

2000年以来。全省城镇不同收入水平群体的人均收入普遍提高,其中,最高收入群体的收入提高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增速,2001年到2008年,城镇最高10%收入户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增速2.2个百分点,高于最低10%收入户增速6个百分点。2006年至2008年,城镇最低10%收入户是各收入群体增长最快的,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相对差距。但是,由于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速也持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因此,不同群体间收入的绝对差距仍然不断扩大,特别是两极分化程度还在加剧。城镇最高10%收入户人均总收入与最低10%收入户人均总收入差距由20005.1倍、2003年的6.7倍、2007年的7.4倍扩大到2008年的8.2倍。

()城镇居民收入地区差异格局稳定,相对差距变化较小

辽宁省城镇居民收入地区差异格局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格局大致相同,而且整体格局变化不大。大连、沈阳、盘锦、鞍山四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城镇人口也占了全省的50%左右,是省内高收入地区;营口、锦州、葫芦岛等三市的收入接近全省平均水平;本溪、辽阳、抚顺三市是中下等收入地区;丹东、铁岭、朝阳、阜新四市属低收入地区。

2008年,全省14个市有6个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超过全省平均小平,其中铁岭市、本溪市增长最快,而丹东市、鞍山市城镇居民收入呈现加快势头。此外自1990以来,全省各市间的收入差距没有出现进一步扩大的趋势。1990年,收入最高的大连市是收入最低的铁岭市的1.6倍,2008年,收入最高的大连市是收入最低的阜新市的1.7倍。

从区域对比看,辽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呈现由内陆向沿海梯次增高的格局,辽宁沿海经济带的收入水平最高,沈阳经济区次之,辽西北地区最低。从增速看,三大区域收入的增速差距不大,相比之下,沈阳经济区较快,辽宁沿海经济带次之,辽西北最低。但是,辽西北地区由于基数小,增长速度又无明显优势,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有不断拉大的趋势。

二、辽宁城镇居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对比分析

尽管辽宁省城镇居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但近年来辽宁省追赶的势头不断趋强。城镇居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绝对差距不断缩小。

()辽宁城镇居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不断缩小

1978年至1989年,辽宁城镇居民收入波动较大,但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90年至1999年,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领先变成落后。但自2000年起,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不断加快,与全国平均水平的相对差距不断缩小,呈现强劲的追赶态势。2000年到2008年,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2%,高于全国平均增速1.2个百分点。绝对差距也出现喜人的局面,在多年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情况下,2008年首次缩小了绝对差距。2008年辽宁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89元,比2007年缩小了97元。虽然这一缩小额不大,但是这一逆转性变化是在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冲击,许多发达省份经济纷纷下滑的背景下发生的,意义重大。

()除经营性收入外各项来源的收入均有差距,工资收入绝对差距最大

从收入来源看,工资收入是辽宁省城镇居民收入主要来源。尽管2000年以来,辽宁工资收入增速略快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增速不稳,增势不强,对城镇居民收入的提高拉动作用相对较弱,使辽宁省城镇居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绝对差距呈逐渐拉大态势。2000年,辽宁城镇居民的工资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047元,2007年低2022元,2008年低1804元。

辽宁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是辽宁省城镇居民收入追赶全国平均水平的最主要动力,但增速逐渐显出疲态。2000年,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2元,2007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12元,2008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82元。

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基数较小,所占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2008年出现拐点性变化,人均经营性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0元,对人均总收入贡献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0.9个百分点。

2008年,辽宁省人均财产性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9元,并出现负增长,但由于其在人均总收入中的比重过低,对人均总收入追赶全国平均水平没有太大的影响。

()各居民群体收入水平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两极贫富差距也较低

从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看,2008年,辽宁城镇居民各收入等级的收入水平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且差距随着收入等级的提高而拉大。从收入等级的差距来看,2008年,辽宁城镇居民最高收入户的家庭收入水平是最低收入户收入水平的8.2倍,而全国是9.2倍。2008年,辽宁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近年来首次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多413元;最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虽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244元,但与2007年的8521元的差距相比,辽宁省最高城镇居民内在增长能力呈现脱胎换骨的变化。更为重要的是,以上数据充分说明辽宁城镇居民收入的两极分化程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加快提高城镇居民收入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围绕在城镇居民收入追赶全国平均水平上,占城镇居民收入60%的工资收入是辽宁省城镇居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的最重要的问题所在,2008年辽宁省工资性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虽然缩小了218元,但1804元的工资性收入差距仍然是个巨大的挑战。

()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比重偏低是制约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重要因素

辽宁省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自1990年以来一直低于全国水平,2007年辽宁劳动者报酬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0.5%,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9个百分点;在全国各地区中,这个比重排在第20,2006年相比,又后退两位。2008年,辽宁省职工平均工资为23666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232元。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7729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500元;离岗职工人均生活费4317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678元。

较低的劳动者报酬比重充分反映了辽宁省初次分配中不合理因素状况依然存在,阻碍辽宁省城镇居民收入的提高。

()经济体制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辽宁经济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但是,作为老工业基地,辽宁经济体制改革仍任重道远,经济市场化程度远远落后于南方发达地区。2008年,在岗职工中,辽宁省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其他单位在岗职工人数的比例为60.36.633.1,全国为53.25.441.4。辽宁省国有单位在岗职工的所占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1个百分点,而其他单位在岗职工所占比重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3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辽宁省国有经济比重仍较大,民营经济发展明显落后江浙等省。

辽宁省不仅国有经济的比重大,而且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也大。2008年,辽宁省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456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549元;另一方面,辽宁省其它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7163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224元。从数据可以看出,辽宁省城镇居民工资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有差距,一个重要因素是辽宁省的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还比较落后。此外,辽宁省城镇居民收入中的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低于全国也说明辽宁在创造更宽松的市场环境、创业机会和理财观念等方面也有较大差距。

()经济结构影响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辽宁的产业结构一直保持“二三一”的发展格局,近年来,第二产业发展迅速,而吸纳劳动力能力强的第三产业发展相对缓慢,特别是工资收入水平高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不快,对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也产生较大的影响。2008年,辽宁省服务业中的金融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14750元;租凭和商务服务业相差12639元;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相差7849元;房地产业相差7158元;信息传输与计算机服务软件业相差6916元。

近年来,辽宁省从事传统第三产业人员增长较快,但在新增就业人员中较多的是再就业人员,由于年龄、技能的原因使大多数人都集中在传统第三产业中。由于第三产业发展缓慢、低技能从业人员的增加,使第三产业的劳动生产率下降,也加大了提高整体从业人员收入的难度。

()下岗失业人员较多以及老龄化程度高,加大了提高收入难度

辽宁省不少城市是以资源开发立市,如阜新等市都面临资源枯竭,城市产业单一落后,在新的发展中急需进行产业调整和转型,并造成了一大批职工的失业和再就业,这也是影响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一个方面原因。

另外辽宁在全国率先进入老年社会。到2007年,全省65岁以上的人口达到457万人,占总人口的10.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2008年,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就达402万人。一般来说,离退休人员和老人的收入水平要低于在岗人员,收入提高的渠道不多,幅度也不大,也对提高全省居民收入带来一定的难度。

四、加快提高辽宁城镇居民收入的对策建议

加快提高全省城镇居民收入,实现赶超全国平均水平,根本途径在于促进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同时,也要采取得力措施,制定实施有关政策,稳妥而积极地做好各项工作。

()以深化户籍改革为突破推进城市化发展战略,带动城镇居民收入提高

世界上普遍存在一个规律,人口数量越高的城市,居民收入水平越高;人口集聚越多的地区,该地区居民收入的收入水平越高。国内的情况也是如此,全国人口超过千万的城市有5个,分别是重庆、上海、北京、天津、广州,5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300元,人口最为密集的长三角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329元。因此,着眼于城镇居民增收,辽宁应将户籍改革作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

1.大力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市化发展。要紧紧抓住当前国家实施扩大内需,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等举措和利率低、建设材料成本低的难得机遇,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特别在辽宁省有条件的地区,应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在完善提升大中城市功能的同时,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工业带动、资源开发、商贸流通、旅游度假等特色突出、环境优美的小城镇,推进大中城市公共服务、就业保障、基础设施向小城镇和中心村延伸,形成城乡一体、产业互动的格局。争取到2012年,把大连市建设成为人口过千万的国际化城市,成为辽宁沿海经济带的核心城市,瓦房店市、庄河市要成为吸纳外来人口的主要迁入地,成为人口超300万的特大城市;沈阳经济区要建设成为人口过亿的超大型城市群,沈阳市在人口已过千万的基础上,在2-3年之内达到或突破1500万人。

2.以产业发展为支撑,广泛吸纳外部各种经济要素。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将带动资本、人才、技术和信息的迅速集聚,有利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城市化不仅对推动工业化进程有着深刻影响,其本身还能催生一批产业,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是目前解决发展和就业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城镇居民收入的有效措施。

3.在加快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中,做好辽宁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工作。利用农民入城居住上交土地的趋势,整合土地资源,建立全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为加快经济发展创造条件,间接带动城镇居民收入的提高。

()打破产业瓶颈,放手发展城市服务业

发展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是提高辽宁省城镇居民收入重要途径。针对辽宁省服务业发展落后的现状,要充分发挥城区发展服务业主力军的作用,充分发掘服务业的发展潜力,实现服务业的快发展、大发展。

1.大力发展房地产业。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拉动就业和提高居民收入能力强,是辽宁省要下大力气发展的重点产业。发展房地产业,要做到工业地产、商业地产、住宅地产三箭齐发,缺一不可。具体来说,要加强城市搬迁改造,加快在有条件地区建设一批特色新城区。加紧实施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同时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为居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当地居民收入。

2.重点抓好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在这方面,辽宁省同先进发达地区存在较大的差距。同时,现代服务业也是蕴藏巨大发展潜力的领域。围绕加快现代化城市建设,搞好为企业生产服务,推进信息、物流、金融、科技服务等行业有较快发展。

()拓宽思路,全方位抓好居民收入提高工作

1.坚持创业带动就业的思路,出台有效的创业优惠政策,加快培育就业持续增加的内在动力,培育城镇居民收入来源。增加对就业和创业培训支出,应从每年新增财力中拿出5%用于培训资金,建立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义务培训机制。继续抓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4050、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就业再就业工作。特别要下力抓好目前大学生就业工作

2.不断提高工资收入水平。通过政策引导,制定和完善有关居民收入的制度及机制,鼓励企业随着企业加快发展,不断提高在岗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和离岗职工的生活费标准。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进一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加快落实对事业单位各项补贴的兑现,确保辽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资水平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带动企业提高职工收入水平。应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使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40%左右。

3.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持转移收入的稳定增长。财政转移支付是居民增收的主要手段之一。应保证对离、退休人员的转移支付的增长速度和养老金缴纳金额的增长速度与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同步。同时,更加关注城镇低收入群体,不断提高社会救济水平。另一方面,应加大对辽西北等贫困地区的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提高该区域城镇居民收入水平。

4.规范和完善经营者收入制度,鼓励增加财产性收入。进一步推行年薪制、股权激励、期权制等激励机制。一方面要合理确定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水平,以避免企业经营者的收入占工资总额的比重过大,另一方面也要建立有利于调动经营者积极性的经营者贡献评价和激励制度。

()认真执行提高城镇居民收入的发展计划,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是辽宁省第一号民生工程,也是辽宁全面振兴的根本目的。全省上下要将提高城镇居民收入工作摆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认真实施“十一五”规划所制定的目标,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兑现。

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应加大劳动者报酬比重,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再分配中应突出解决收入的两极分化,重点面向低收入群体,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不断调整城市“低保标准,使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高于居民消费价格增长速度,减轻居民生活负担。

要坚持经济发展同城镇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各地区新上项目、促进地区发展的同时,要把项目投产后带动就业的能力作为实施项目的一项评估指标,鼓励和扶持有利于提高职工收入的产业和项目发展,并将居民收入的提高与经济增长,特别是人均GDP增长的同步性作为各级政府的考核目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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