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宇航/辽宁大学;弥跃旭/辽宁省人大常委会
内容提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变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金融行业尤其是国有金融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契机。在这种背景下,中央出台了《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做强做优做大国有金融资本做出了部署。本文对照中央指导意见要求,围绕目前辽宁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展开分析,并提出加强管理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金融企业 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
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提出:国有金融资本是推进国家现代化、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国有金融机构是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支柱,是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意见要求各地要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继续发挥国有金融资本的重要作用,依法依规管住管好用好、坚定不移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金融资本,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文件既明确了国有金融资本对于国民经济的重要意义,又显示了中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金融资本的坚定决心。为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辽宁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现状进行梳理和研究,以便寻找差距,弥补不足。
一、辽宁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是国家及其授权投资主体直接或间接对金融机构出资所形成的资本和享有的权益。从统计数据情况看,截至2017年末,辽宁国有独资、控股、参股的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98万亿元、负债总额2.74万亿元、净资产2478亿元、实收资本895亿元,其中:国有出资383亿元,形成国有净资产670亿元。(1)从级次分布看,省属国有金融企业2户,国有资产总额58亿元,占全省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的8.7%;市属企业44户,国有资产总额595亿元,占88.8%;县(区)属企业12户,国有资产总额17亿元,占2.5%;(2)从地区分布看,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规模前三名的市分别为大连、沈阳、鞍山,共占全省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量的64%;(3)从行业结构看,银行类地方金融企业19户,国有资产241亿元,占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36%;证券类企业3户,国有资产59亿元,占8.8%;担保类企业34户,国有资产178亿元,占26.6%;保险类企业1户,国有资产8亿元,占1.2%;金融控股类企业1户,国有资产184亿元,占27.5%。
截至2017年末,辽宁地方国有银行企业各项贷款余额已接近1万亿元;金融市场建设成果显著,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1347家,实现融资300多亿元;地方金融企业通过产业基金、银行理财融资等方式为国有企业转型提供资金100多亿元,辽宁国有企业转型发展得到有效支持;地方金融企业信贷产品不断创新,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与此同时,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效益也呈现出逐年提高的良好态势。从2013年至2017年,全省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由469亿元增至670亿元,增幅42.9%;营业收入由357亿元增至870亿元,增幅143.7%;净利润由128亿元增至228亿元,增幅78.1%;实缴税金由65亿元增至117亿元,增幅80%。
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存在的问题分析
辽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上的进步是现实存在的,但更不容忽视的是,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上存在规模偏小、结构失衡、管理分散等问题,有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善甚至会严重制约地方经济发展。
(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规模偏小
2018年10月,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汇报了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从公开的报告情况看,全国3099户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合计13.4万亿元,其中:地方国有金融企业3065户,国有资产3.2万亿元。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规模前三名分别为上海市4071.3亿元、占全部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12.8%;福建省3433.8亿元、占比10.8%;江苏省2589.8亿元、占比8.2%。反观辽宁,截至2017年末,全省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合计670亿元,仅占全国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2%。
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规模偏小相对应的是辽宁金融业对地方实体经济的融资总量也相对较小。比较各省金融业对地方实体经济的新增融资的总量数据(既包括银行体系的间接融资,又包括从债券、股票等市场的直接融资)可以发现,2018年上半年,广东省社会融资规模超过1万亿,排名第1;江苏省9433.05亿元,排名第2;与辽宁省GDP排名相当的安徽、北京、陕西和江西,社会融资规模排名分别是第13、第4、第15和第11位,而辽宁省社会融资规模仅为1637亿元,全国排名第21位。由此可见,国有金融资本规模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之间呈现出明显的正比关系。辽宁国有金融资本规模过小,导致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有限。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结构不合理
从股权结构上看,辽宁地方金融企业存在着国有股权占比偏低与一股独大并存的现象。以银行业为例,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占银行净资产的比重则分别为65.3%和54.2%,即不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对纳入统计范围的银行都拥有控制权。而辽宁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占比不足20%。通过对全国银行类金融企业信息检索发现,全国有23个省政府对25家省级商业银行(包括4家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拥有实际控制权。
反观辽宁,15家城商行分属各市,缺少一个具有竞争力的省级层面的商业银行,辽宁地方银行国有资本实力较弱。与此相反,在证券和担保业,又存在着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通过互联网查询企业信息可以发现,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占比为100%,这在全国证券系统中都是极为罕见的。而在担保类金融企业股权构成中,国有股也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从行业结构看,辽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布局也不尽合理。中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涵盖了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等各个行业,形成了完整的金融产业链条;从全国其他省份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分布情况看,浙江等21个省拥有40家证券类上市公司,保险业国有资产总额近900亿元。为处置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各省已经成立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超过60家,金融产业链条相对完善。而辽宁地方国有金融企业业态不够丰富,布局主要集中于银行、担保行业;保险、金融控股类企业发展缓慢;信托、期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经营业态仍为空白。
(三)国有金融企业管理体制不健全
一是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尚未统一。地方金融国有资产管理“九龙治水”、职责不清等问题比较突出。金融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分散在财政、国资、金融办等多个部门和单位,监管交叉、监管空白同时存在。
二是金融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边界不够明晰,存在出资人、公共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身份重叠、职责错位问题。
三是部门之间信息传递不畅。由于地方金融企业的管理部门众多,其中既有隶属中央管理的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中直部门也没有财政、国资、金融办等地方行政单位,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横向、纵向沟通机制。
(四)金融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存在不足
一是金融企业资产质量不高。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有顺周期特点,经济增速放缓加上企业去杠杆力度的加大,导致辽宁金融企业资产质量下降。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超过4%,在全国属于较高省份;国有融资担保公司2017年年末担保代偿率处于历史高位,资产质量下滑明显。此外,东北特钢、辉山乳业、丹东港等一些大型企业都出现了债务违约,也给辽宁地方金融企业的资产质量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二是金融企业经营业态单一。受资本规模、专业人才储备等影响,辽宁金融企业经营业态相对单一。银行业主要依靠传统的信贷业务盈利,而汇票、代发工资、发债承销等中间业务比重很小;证券企业主要依赖证券经纪业务和证券自营业务,投行业务、资管业务、做市业务等其他业务占比较低。金融企业“靠天吃饭”的局面仍未扭转。
三是人才匮乏问题仍未解决。金融业是人才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行业,人才对金融企业的发展尤为重要。从调研情况看,部分金融企业处于优秀员工、核心骨干及高级管理人员因薪酬较低而不断流失的局面,职业经理人制度、经理人招募和考核管理体系不够完善,难以吸引并留住高端人才。
四是金融企业盈利能力不足。辽宁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的净利润高度集中于银行,与之相应,金融业企业的税收贡献也主要来自银行,但与银行的资产规模相比较,盈利能力仍然偏弱,而担保类和证券类金融企业整体处于亏损状态。
五是服务实体经济力度不够。辽宁各地企业普遍反映融资成本较高,过桥贷款更多依靠利息更高的民间借贷等渠道。截至2018年9月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息支出增长比例接近10%。而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资金短缺、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成本过高已经成为其发展的“瓶颈”和市场机制的“短板”。
(五)金融企业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和能力需要增强
辽宁地方金融企业主要风险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信用风险加速暴露。截至2018年9月末,辖内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将近1500亿元,大部分不良贷款较年初呈“双升”状态,信用风险有全面、快速、持续暴露态势。二是政府债务风险隐患加剧。随着国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控,辽宁地方政府融资呈现短期化趋势。一些地方政府变相取得流动资金贷款,设置“资金池”,投入政府项目建设或偿还到期贷款。银行的短期信贷无法满足长期投资需求,期限错配的流动性风险不容忽视。
同时,由于地方政府新增债务空间十分有限,平台公司再融资渠道收紧后,信贷违约风险增加,并在城商行逐步累积。
三、加强辽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增强国有金融资本在金融领域的控制力,统筹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
无论是从横向还是从纵向对比情况看,辽宁国有金融资产在金融领域的控制力都明显偏弱。从各地经验看,地方政府拥有金融话语权,对落实宏观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都是有先天优势的。调研了解到,GDP总量位于前列的省份均拥有金融控股平台,例如,广东省的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江苏省的国信集团、山东省的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浙江省的国际贸易集团等。辽宁金融资源稀缺、金融企业综合服务能力较弱,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辽宁经济的发展。因此,辽宁应该研究成立省级金融控股集团的可行性,以便整合各地、各类金融业态,支持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为党委决策、为地方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推动辽宁地方经济发展,提升辽宁金融行业在东北乃至全国的影响力。
(二)落实并完善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制度,推进金融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尽快落实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要求,切实解决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分散、“九龙治水”问题。按照不缺位、不越位原则制定出资人权利、义务和责任清单,建立起出资人管理与行业监管间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目标合力。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理念,区分国有金融机构不同性质,深入分析国有资产管理的重点问题,明确今后监管和考核的重点。国有资产参与金融企业的方式有多种类型、行业上有多项布局,因此,在管理上应该体现出差异化。比如,国有资本占80%和国有资本只占5%,分别怎么管,应该有具体办法,争取形成科学规范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架构。
(三)加强引导,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
首先,要加强引导,推动国有金融企业回归本源。地方金融企业为获得盈利,将很大一部分精力用于拓展新业务领域,但这也同时带来了业务分散、资金支撑乏力的困扰。加强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是地方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地方政府应尽可能地将资源向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好、贡献大、支持多的地方国有金融机构倾斜,引导国有金融机构回归本源、专注主业,从而推动国有金融机构牢固树立与实体经济俱荣俱损理念,加强并改进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服务。引导金融企业围绕实体经济需要,大力开发知识产权、商标权质押、订单仓单质押贷款,以及小企业多户联保贷款、小企业小额简式快速贷款、抵质押循环贷款等新产品,开拓新业务,降低中小企业信贷准入门槛。
其次,要积极作为,促进地方金融企业明晰发展战略。地方政府应该通过加大对地方金融企业支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补偿及贴息力度等方式,帮助地方金融企业明确市场定位,引导地方金融企业围绕“一带五基地”、聚焦“五大区域发展战略”,持续发力;引导地方金融企业围绕优化服务、满足消费升级的资金需求,开发个人消费信贷系列产品,提高社会消费水平,帮助地方金融企业确立不与大银行比速度、比规模,不盲目追求地域扩张的市场定位,脚踏实地地立足当地,辐射周边。
(四)增强金融安全意识,提高国有金融资本防范风险能力
辽宁金融企业面临的风险主要源于两个方面:一个是外部环境风险,一个是自身经营风险。从外部环境来看,我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持续上升。实体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资金压力加大,发展困难增多,并可能通过资金链、担保链等因素向金融等领域传导。省市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潜在违约风险增加,并可能传导到城商行;从金融企业自身经营看,一些金融机构偏离主业,激进经营,通过走通道、加杠杆等方式,大大加剧了资产负债错配程度,人为加大了金融风险。
因此,金融企业尤其是国有资本参控股的地方金融企业,急需强化金融安全意识,强化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隐患意识。对于外部环境风险,单独靠金融企业自身无法化解,这就需要地方政府和金融企业、行业监管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国资管理部门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切断或缓解金融企业外部环境风险。对于金融企业因激进经营导致的自身经营风险,行业监管部门应通过加强监管力度,增加监管手段、完善监管制度等方式,做好防范,防止演化成系统性金融风险。对不良资产和贷款处置过程中的以资抵债成本高、诉讼执结率低、处置渠道不畅等问题,则需要各级政府认真加以研究,以便为防控金融风险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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