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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朴等/地方政府运用保险资金缓解财政压力研究——以北京市为例
时间:2015/10/27 10:00:03    来源:地方财政研究2015年10期      作者:佚名

殷文倩/中央财经大学

 

    内容提要:运用保险资金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对于填补地方政府投资资金缺口,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实现地方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总结了国内保险资金现状和北京市融资需求现状,分析了地方政府运用保险资金的可行性,在总结相关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促进地方政府用好保险资金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地方政府  保险资金  投资缺口  财政压力

 

    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工作的重点仍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地方政府作为中央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在落实重大项目建设时,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需要大量外部资金予以支持。保险资金作为融资市场上最重要的资金供给方之一,能够为地方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提出,鼓励保险资金利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但目前地方政府运用该保险资金的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融资需求并不匹配。以北京市为例,“十二五”以来运用的保险资金为815亿元,而每年融资需求为7000亿左右。地方政府引入更多保险资金支持民生工程和重大工程建设,对于填补地方政府投资资金缺口,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实现地方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内保险资金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国内保险业在供给主体、市场规模、资产总额、中介机构、业务拓展和产品创新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保费每年两位数增长,保险资金逐步发挥了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与金融市场建设的重要作用。

    ()保险资金的运用余额及投资要求

1.保险资金的运用余额。保险业务是一种负债经营的商业活动,保险资金主要由保险产品的保费收入形成,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业务的一部分。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业聚集了大量资金,根据保监会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截止2013年底,保险业总资产额为8.29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2.7%;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7.69万亿,比2012年增长12.15%

    保险总资产和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在2006-2013年快速增长,其中,保险总资产从2006年的1.97万亿元增长至2013年的8.29万亿元,平均增长率为23.17%;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从2006年的1.78万亿元增长至2013年的7.69万亿元,平均增长率达到23.76%

    2.保险资金的投资要求。保险产品的特性决定了保险资金投资的特殊要求,主要体现在:

    第一,安全性。保险资金来源于保险人的负债,保险人对投保人的资金安全负有重要责任,因此对所投领域和项目的安全性要求较高,在很多方面(如担保等)有很高的条件。监管上也有特殊的要求,一是投资项目要有稳定的现金流,无论是经营性的现金流,还是财政补贴等现金流。二是还款来源要可靠。经营性项目,要审核运营主体本身的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情况;公益性项目,要审核财政还款安排情况,每年是否有还本付息的预算安排。三是要担保增信。除非是特大型的主体,资产规模、营业收入、信用良好等符合相关要求的不用担保,一般主体均需要担保。

    第二,收益性。保险资金投资须获得不低于预定收益率或者承诺的最低收益率,以完成保险给付。同时,保险公司需要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追求更高收益,以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维持投保人信心。保险资金投资对收益的基本要求是和负债成本基本匹配。

    第三,匹配性。保险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保险业务,所以在运用时,对收益率、投资期限等的要求,需要与保险业的负债特性相匹配。从目前情况来看,收益率方面,大型保险公司的要求收益率在5%左右,中小型保险公司的要求收益率甚至达到6.5%;投资期限方面,5-7年期的保险产品保费收入占到整体资金运用余额的80%

    ()保险资金的投资领域、投资方式及趋势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方式为“集中管理、专业运作、统一配置”。按照保监会政策,监管上把保险资金投资资产分为五大类:第一类是流动性资产,主要是一些期限比较短、变现能力较强的资产,包括银行活期存款等资产;第二类是固定收益资产,主要是债券、银行定期存款等;第三类是权益类资产,主要是股票、基金等权益投资;第四类是不动产资产,主要是不动产的投资、基础设施投资;第五大类是其他类的金融产品,主要包括银行的理财、信托等产品。

    根据历年保险资金运用状况,保险资金运用呈现以下趋势:第一,债券和银行存款稳中有降,截止2013年末占比为72.9%,与2012年的78.8%、2011年的79%相比,下降态势明显。第二,高收益的企业债投资和另类投资增长较快。企业债券较年初增长25%。另类投资方面,股权投资较年初增长87%,不动产投资较年初增长90%,基础设施投资计划较年初增长105%。第三,配置结构多元、长(去掉)久期资产增多、创新产品增多。2013年,除去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等投资品种的另类投资达1.3万亿元,占比16.9%,另类投资新增5140亿元。

    保险资金的投资领域、趋势在很大程度上受监管政策影响,下面对监管政策进行简要总结。

    ()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政策概述

    由于保险业务负债经营的特点,监管部门重点关注保险资金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以及社会管理职能,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定。随着金融改革的逐步深化,保监会自2012年陆续发布了多项保险资金运用新政,并于2014219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了保险投资的五大类资产和三大类比例,第一,设立大类资产监管比例。《通知》规定,投资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境外投资的账面余额占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监管比例分别不高于30%30%25%15%;投资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没有监管比例限制。第二,设立集中度风险监管比例。《通知》规定,投资单一资产的监管比例均不高于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单一法人主体余额的监管比例不高于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第三,设立风险监测比例。《通知》针对流动性状况、融资规模和各类别资产等制定了风险预警比例。第四,实行内控比例管理。监管部门在深化保险资金运用改革的同时,加快转变监管方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风险防范,将事前监管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细分产品类别监管到大类监管等。

    保险资金具有规模大、期限长、稳定性强、融资成本相对低廉等特点,具有可以用作资本金、用款监督宽松等优势,比较符合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项目的资金需求。随着全面深化改革进程的加快,作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加大保险资金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是保险业深化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目前,监管部门鼓励保险资金以多样化的产品和方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例如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等。

    二、地方政府融资需求状况——以北京市为例

    根据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北京将大力发展高端产业和产业链的高端环节,努力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加快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建设。在此过程中,北京市需要大量中长期资金予以支持。

    ()北京经济社会发展融资需求状况

    北京市投资规模在过去十年实现了快速增长,“十一五”期间比“十五”期间翻了一番,“十二五”期间比“十一五”期间翻了一番。2013年北京投资规模为7032亿,占全国1.57%,增长8.8%2014年目标是7600亿,增长8%。据测算,今后几年北京的投资规模总体上保持在7000亿元左右。

    投资资金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地方财政投资等自筹资金占比约为45%,其余55%将由市区政府及企业融资筹集,即北京每年总融资需求约为4000亿元,占全市GDP20%以上。融资需求分布,以2014年为例,主要分布在以下六个领域:第一,交通领域。融资规模约为570亿元。包括新机场建设项目融资160亿元,轨道交通项目融资300亿元,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城市枢纽、停车场、新能源汽车等项目融资100亿元以上。第二,水务领域。融资规模超过300亿元。用于水资源、水环境、污水处理等方面。融资项目包括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小河道治理项目,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供水工程等。第三,清洁空气和环保领域。融资规模超过80亿元。包括燃煤清洁、管线投资等项目的融资需求。第四,城市建设和城市化领域。融资规模超过2500亿元。包括棚户区改造项目、保障房建设项目、土地储备项目等的融资需求。第五,养老和医疗领域,融资规模超过500亿元。第六,其他领域。融资规模超过300亿元。包括园区开发、产业发展等项目融资需求。

    ()北京市融资需求的特点

    根据北京城市功能定位、产业导向、发展目标来分析,北京市融资需求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融资项目具有稳健性。近年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主要集中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地方政府、央企、国企等为融资主体,风险较小,并能够提供一定水平的收益率保证。第二,融资项目具有长期性。融资项目大都属于基础设施和不动产建设项目,项目周期长,建成以后能够在较长时间内提供稳定的现金流。第三,融资项目需求规模较大。单个项目的融资需求达到几十亿至几百亿,特别是新机场、通州副中心、棚户区改造、环境治理、轨道交通、水务建设、新能源等一批重大项目,融资需求巨大。第四,融资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好。融资项目主要围绕城市建设和改善民生,建成后能够大力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和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北京市融资主体情况

    近年,为加快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高融资规模,市区相继成立了一批融资平台。截至2013年末,中国银监会认定的北京市融资平台企业157家,贷款余额5207.66亿元,与2012年末相比减少250.35亿元,与2011年末相比减少373.94亿元。157家融资平台企业中,仍按平台管理类企业100家,贷款余额3347.38亿元;按退出类管理的企业57家,贷款余额1860.28亿元。现金流全覆盖平台贷款占全部平台贷款的99.7%。投向土地储备类和轨道交通、公路类平台的贷款占全部平台贷款的近七成。

    2012年以来,北京已有4家整改合格的融资平台企业从银监会融资平台企业名单中“注销”,其中2012年“注销”市政路桥、城建集团、首创集团3家,2013年“注销”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1家。同时,监管部门对北京市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等领域融资平台企业进行了深入走访调研,并建议逐步放开部分公共服务收费定价权,缓解财政压力;指导融资平台继续深化市场化改革,从股权结构社会化、决策机制市场化、经营模式市场化、融资方式市场化等方面帮助融资平台企业实现转型。

    “十二五”以来,北京市加大了对保险资金的引入力度,土地储备项目融入500亿元,轨道交通130亿元,新能源项目50亿元,金融街西扩30亿元,弘毅股权投资基金15亿元,中关村创新发展基金90亿元。北京市融资主体引进保险资金仍然具有很大潜力。

    三、地方政府运用保险资金的优势及成功案例

    ()地方政府运用保险资金能够实现双赢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司已经成为最大的资金供给方之一。与此同时,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地方政府融资缺口庞大。通过对保险资金投资条件和地方政府融资项目的特点的分析,可以发现资金供需双方能够很好契合。首先,保险资金投资特点与地方政府融资项目特点匹配,体现在安全性和收益率的匹配、长期性期限的匹配、投资规模与融资规模的匹配。其次,保险资金投资监管政策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于不动产类资产,并且实践中保险资金在不动产类资产上的已投比例远远低于监管比例。第三,保险资金投资于地方政府融资项目,符合金融服务的本质以及政策导向,即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并向民生领域倾斜。因此,地方政府引入更多保险资金支持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是可行的。

    保险资金用于地方政府融资项目能够实现双赢局面。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投资于地方建设:第一,有利于保险资金改善资产负债匹配。无论养老健康保险积累的资金,还是财产保险中长期沉淀的资金,都有较长的实际久期,需要相应期限的投资产品与之良好匹配。第二,有利于保险资金更好地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实际投资收益率来源于生产领域的资产收益率,保险资金投资于生产领域才能实现真实收益。第三,有利于保险资金合理配置。地方政府融资项目使保险资金配置选择多样化,能够在更大范围实现更合理的配置,获得更高收益。对地方政府来说,引入保险资金:第一,可以为地方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巨额资金。保险资金规模庞大,且不受国家信贷政策调控影响,能够很好地满足地方建设资金需求。第二,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地方建设的融资成本。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股权资金的资金成本高于债权资金。从不同债权资金来源看,保险资金的成本也相对较低。保险资金债权计划,资金成本在银行贷款的基础上有一定的折让。第三,有利于促进金融稳定。长期性的保险资金能够替代地方建设对资本市场中短期资金的需求,帮助重大建设项目横跨经济周期,防止可能发生的大量坏账对金融体系的冲击。

    ()地方政府运用保险资金的成功案例与经验

    截止20143月末,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已经累计发起设立了各类债权、股权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231项,合计备案金额超过7500亿元,支持地方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也积累了宝贵经验。

    1.债权投资计划

    保险公司债权投资计划获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成功案例包括太平-南水北调债权投资计划、泰康中电投—北煤南运铁路债权计划等。

    太平-南水北调债权投资计划是由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下属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设立及发行募集工作,募集资金550亿元,其中首期50亿元、二期100亿元、三期400亿元,资金用于南水北调工程东、中线一期工程建设,期限为6-10年,资金回报采用浮动计息方式,预期收益率为5%左右。项目方及偿债主体是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还款来源是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中央财政收入,具有很高的信用等级和保障层次。在该债权计划中,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都实现了各自预期利益。对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来说,第一,该债权计划满足了太平集团长期投资需求,更好地实现了资产负债匹配,保证保险给付。2010-2012年,太平人寿销量前三的期交产品期限均在10年以上,保险资金对长期性投资具有很大需求,以实现资产负债匹配。第二,该债权计划在满足安全性的前提下使太平集团实现了较高收益。该债权计划的偿债主体具有很高信用评级,并以中央财政收入为还款来源,保险资金的安全性能够得到有效保证。同时,该债权计划提供了5%左右的预期收益率,远远高于当时3.8%-4%的市场平均水平。第三,该债权计划促进了太平集团的业务发展。以南水北调债权投资计划为契机,太平人寿推出“盛世金享南水一号全能保险计划”,累计实现保费超过6亿元。第四,该债权计划提升了太平集团的品牌价值和声誉。

    对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而言,第一,该债权计划为南水北调工程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该债权投资计划筹集资金550亿元,约占工程2300亿元总投资的四分之一,是该工程过渡性融资中的最大资金来源。第二,该债权计划降低了南水北调工程的融资成本。该债券计划约定收益率为5%左右。与相应期限的其他融资计划相比,该计划的融资成本相对较低。

    该计划是保险公司债权投资计划的成功案例,提供了宝贵经验。首先,保险公司债券投资计划针对的项目需要具有稳定的现金流、信用评级高、用款周期相对较长、对经济发展具有显著影响力等特点,契合了保险资金的投资要求。其次,保险公司可以以投资计划促进业务发展。太平集团开发了有针对性和创新性的产品,积极配合该债券投资计划,并借此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第三,保险公司债券投资计划得到监管部门的支持。该债权投资计划获得了国务院、保监会等的支持,保监会在该计划中首次引入“一次备案、分期发行”机制。

    2.股权投资计划

    保险公司股权投资计划的成功案例包括泰康等四家保险公司发起的“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中再-北京地铁十六号线股权投资计划等。中再-北京地铁16号线股权投资计划是由中国再保险集团下属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设立及发行募集工作,募集资金120亿元,其中第一期70亿元、第二期50亿元,资金用于北京地铁16号线建设,投资模式采取“10+10年”方式,预计年化收益率为7%-8%。项目方及投资收益主体是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现股权回购。中再-北京地铁16号线股权投资计划的融投资双方能够实现双赢,中国再保险集团得到了中长期资金配置的理想品种、在安全性前提下实现了较高收益、承担了社会责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32亿资本金,吸纳社会资本270亿元[其中,中再资管投资建设部分120亿元(16号线项目公司股权比例约占80%)、京港地铁投资运营管理部分150亿元);并在贷款、发债等常规手段融资成本不断上涨的背景下,降低了地铁建设成本。

    中再-北京地铁16号线股权投资计划提供了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的参考经验。第一,股权投资计划的固定收益特征明显。第二,资本具有明显长期性特征。第三,监管部门支持并得到第三方承诺。第四,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社会影响力大。

    3.私募股权基金

    保险公司参与私募股权基金的成功案例包括国寿参与的苏州城市发展产业基金、人保参与的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等。苏州城市发展产业基金是一个分层私募股权基金,份额分为ABC三档,其中A类份额具有优先类性质,针对保险公司设计,总金额60亿元,由国寿三家公司出资。预定存续期限为12年,其中前9年为投资期,后3年为退出期。资金用于苏州市城市发展产业项目、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公租房或廉租房项目。当年化收益率达到或超过约定收益率,则国寿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当年化收益率未达到约定收益率,则国寿根据实缴出资比例在该约定收益率的范围内优先于普通合伙人分配。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代表苏州市政府承诺最终回购,苏州财政承诺资金监管。

    保险资金投资于私募股权基金,通过分层机制、增信安排等措施,能够实现预定利益;地方政府也能够获得低廉成本的资金支持,从而实现双赢。

    4.其他方式

    除了上述三种投资方式以外,保险资金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参与民生工程和地方政府建设,包括直接投资(如保险公司直接投资于养老不动产)、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

    四、地方政府用好保险资金的建议

    虽然地方政府融资需求的特征与保险资金投资的特征能够很好契合,并且取得了初步成功,但是地方政府运用保险资金的规模仍然较小。原因来自于多个方面,既有保险机构的原因,也有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原因,需要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释放改革红利。

    (一)保险资金运用要进一步坚持市场化改革导向

    由于保险资金监管政策出台时间跨度大、范围广,实际执行中存在一些困难,影响了保险资金运用效率。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改革应坚持市场化改革导向,将投资权和风险责任更多地交给市场主体,增加市场活力。

    1.推进资金运用监管比例改革。按照“抓大放小”的思路,整合比例监管政策,重新整合定义大类资产,取消一些不适应市场要求的比例限制,按照投资品种风险属性不同,纳入到大类资产管理配置比例之中,不再单独设置具体比例。

    2.简政放权。针对民生工程和城镇化建设项目,可以逐步放宽对主体资质和增信措施的限制,推动保险机构成为识别、承担风险的主体。

    3.进一步放开投资领域和范围。要稳步拓宽基础设施投资计划范围,逐步完善股权和不动产投资政策,拓宽投资领域;积极研究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非负面清单领域,保险机构均可以投资,以促进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服务于国家经济转型升级;要将更多投资选择权交给市场主体,提高市场主体资产配置自由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4.支持创新。鼓励保险机构设立投资基金以及通过投资私募债支持小微企业;鼓励保险机构创新投资方式,从保险资金自身特点出发,探索更多符合要求的投资方式;推动保险资金运用组织机构创新,引导一些类似登记结算中心的基础性组织设立;构建另类投资市场,满足保险资金运用特点及养老资金投资需求;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地方政府PIP(Public Insurance Partnership)中心的构建;根据北京市在地缘、政治等方面的优势,优先考虑创新性项目在北京先行先试。

    5.建立资管产品交易市场。参照银行业交易市场模式,研究建立适合保险资金特性的保险间投资交易市场,发挥市场的定价功能,缓释资管产品风险;依托市场服务机构,建立资产管理产品的注册、登记、评估和交易流通的市场化管理机制,提高产品发行效率,增加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流动性。

    6.进一步改进监管。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保险监管改革的总体思路,切实减少保险资金投资于地方政府的信用评级等行政审批,把决策权还给市场主体,把管控风险的主要责任交给保险公司;同时,加强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将偿付能力和资产配置作为硬约束,把信息披露和风险责任人追责制度作为硬要求,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监管底线。

    (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更新投资理念、完善组织机制、加强业务模式创新

    我国专业化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起步较晚,并且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投资有严格监管的历史,保险资金投资于地方建设的经验不足。随着监管政策的放松,保险公司将有更大的创新空间和投资自主权。

    1.要加强理念创新。在“大资管”背景下,资产管理行业的竞争格局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混业竞争加剧,传统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已经逐渐模糊,银、证、保产品逐渐趋同,投资领域类似,竞争日益激烈。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正在改变金融业的行为方式和发展格局。

    2.要创新投资工具。灵活运用股、债、股债结合等投资方式。如借鉴苏州城市发展产业基金模式设计分层投资机制、优先股投资计划,约定优先偿付权和投资回报率。围绕新型城镇化战略和基础设施、清洁能源等重点投资领域,创新型引入信托、融资租赁、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投资工具,为城市建设提供更多的投资品种和差异化选择。密切跟踪保监会资管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开发适合保险间市场间投资交易的品种,如:基础设施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单一信托计划、优先股投资计划以及夹层、并购基金等资产证券化产品,增强产品流动性。

    3.创新运作机制。保险资金投资于地方政府建设的部分原因是长久期保险产品的资产负债匹配要求,保险公司应该充分利用保险机构营业网点多、客户资源丰富的优势,学习基金产品经验,积极主动开发与优质项目资产对接的保险产品,加强业务模式、运作机制创新。如太平人寿根据南水北调债权投资计划推出“盛世金享南水一号全能保险计划”。

    4.加强对地方政府资金市场的研究。保险机构要加强对地方政府的功能定位、发展特征、融资特点、项目条件、财政状况等的研究,建立专业团队,开展专题研究,主动创设金融工具,为项目量身定制产品。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运用与保险产品的联系,尝试创新资金运用模式,研究建立适合地方政府区域特征的保险产品与保险资金运用挂钩的投资模式,形成保险产品、保险投资与地方政府经济的良性协调发展机制。对于公益性项目,可借鉴国家开发银行投资模式,探索与地方政府合作共赢模式。

    5.加强资产管理能力建设。近年来,保险业在资产管理方面取得了较好进展,但应该看到,国内保险资产管理总体起步较晚,投资能力、风控能力、创新能力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特别是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保险资金正在快速进入一些过去不太熟悉甚至是陌生的领域,迫切需要加强投资能力、风控能力、人才队伍建设。

    (三)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保险资金运用研究,完善支持政策

    当前,我国经济呈现稳中向好的势头,但是经济结构调整到了关键时期,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很大,经济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和风险,宏观经济变数还很多,不确定性还较强,货币市场流动性趋紧,央行传递出中性偏紧的政策姿态。融资渠道收窄,成本上升。保险资金将成为地方政府潜在的有效资金供给方。

    1.加强对保险资金运用规则的研究。从2012年开始,保监会陆续调整了保险资金投资领域、运用规则、风险管控等的监管要求。地方政府融通保险资金,需要有效掌握保险资金的使用渠道、融资规则,加强对最新政策以及政策导向的研究。根据保险资金运用规则,甄选合规优质项目,完善重点项目融资资质。

    2.争取保监会对创新性项目的政策支持。地方政府有各方面的优势,与保监会也有不同的战略合作基础,可以争取保监会在落实“国十条”时,能够在某些地方政府对一些创新性政策的先行先试。

    3.加强相关人员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知识培训。长期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资金传统观念:一是靠政府投资,二是依托银行贷款。融资主体对一些新型金融工具不了解、不掌握,运用新型金融工具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意识薄弱,亟需加强对相关政府部门和融资主体负责同志保险资金运用知识的培训,拓展知识面。

4.积极主动做好项目融资对接。及时发布融资项目信息,包括融资主体、融资规模、融资年限、期望收益、融资领域等,准确说明融资需求;积极接洽询价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了解其投资偏好,介绍项目优势、发展前景、预期收益、安全性等,做好对接工作;要善于借助保险中介组织的力量,提高引进成功率。

    5.全面深化改革。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破除“弹簧门”、“玻璃门”等投资障碍,简化审批流程和减少审批环节;对一些民生工程、公用事业、公共服务领域,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引入市场化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吸引保险资金投资,缓解财政压力。

    6.完善支持政策。积极开展市政债发行工作,健全政策措施允许和鼓励保险资金购买;对于投资特殊行业和重点工程,适当予以相关政策支持;对于资金支持力度较大的保险机构高管人员,综合运用创新奖励、公积金缴存等予以支持;努力解决困扰保险资金引入的增信问题,可以由市属重点企业、国有资本等平台灵活处理;建立和完善保险资金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保障保险资金收益的获取和实现。也可参考国外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设立PIP中心实现以上举措。PIP中心履行保险资金运用研究设计、项目储备、融资安排、招投标管理、争议调解等职责,成为地方政府用好保险资金的信息沟通平台和居中协调平台。

    7.加强协调服务。对于监管部门和保险机构需要北京市支持的事项,市区政府认真研究,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切实履行服务责任,做好服务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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