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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端锋/新农村建设资金筹集的多元主义模式
时间:2009/10/15 16:26:5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内容提要新农村建设业已成为一种主流话语,并进入一个实质性的阶段,各种新农村建设的模式虽然主张各异,但却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问题,即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筹集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湖北四个村庄的老年人协会建设给我们提供了借鉴,他们将自己的资金筹集总结为“四个一点”,即“政府补一点,村里拿一点,外出人士捐一点,自己挣一点”,正是这“四个一点”推动了老年人协会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由此看来,新农村建设绝不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农民哪一方的事情,在资金筹集上,要多管齐下,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以多元主义模式破解新农村建设资金筹集的难题,探索具有普遍意义的长效机制。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资金筹集  老年人协会

 

    就当前学界的讨论来看,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方向,有三种主导性的意见,一种观点认为,建设新农村的核心就是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消费水平,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就要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这类观点的多是经济学家,如林毅夫等;有的学者则主张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社,并且进行了试验,有代表性的是温铁军、何慧丽等人分别在河北定县和河南兰考县进行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试验;第三种种观点认为,新农村建设的实质是要重建农民生活方式,恢复乡村生活的主体性价值,通过发展农村老年人协会这类社会文化性组织,增加农民之间的公共交往,并在这种交往中获得人生的体验和价值,提高农民的主观福利,从而达到“低消费、高福利”之效果,持这类观点的多是社会学、人类学学者,较为有代表性的是贺雪峰等人在湖北洪湖和荆门四个村庄进行的农村老年人协会试验。

    当前社会各界在要不要开展新农村建设这个问题上已达成了共识,新农村建设业已成为一种主流话语,并进入一个实质性的阶段,各种新农村建设的模式虽然主张各异,但却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问题,即新农村建设的钱从哪里来?资金问题开始成为困扰当前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瓶颈问题。本文就以湖北洪湖和荆门四个村庄的老年人协会建设为例,重点关注这四个老年人协会作为社会文化性民间组织是怎样多方筹集资金来维系自身生存的,从而为探索当前新农村建设的筹资渠道提供一点借鉴。

    一、外部资源输入与内源发展

    洪湖村老年人协会是第一个成立的,在老年人协会成立之前,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小康建设工作队已在洪湖村驻点一年多,帮助村里做了两件事,一是投资数万元修了一条村中道路,解决了部分村民出行难的问题;二是投资数万元维修了村小学的教师宿舍。这两项工作确实给驻点村带来了实惠和方便,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但这种“输血式”的扶贫模式只能应一时之急,并不能为农民脱贫致富提供一种长效机制。这种单纯资金的投入,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洪湖村的致富问题,更不能提供面上的致富奔小康经验。为了找到一个有效的解决农民致富的办法,确保在工作队撤出后,其工作仍然能够保持有效性,避免出现“人去楼空”的现象,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小康建设工作队找到了著名三农研究专家贺雪峰教授,贺教授建议从增加农民收入以外的方面来考虑小康工作队的工作,并提出了两件具有面上意义的工作。第一件是通过外部资源促成村庄内源发展,即通过向村中注入外来经济文化资源,来提高农民的合作能力,从而解决农村生产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公共物品供给不足的问题;第二件是通过外部资金和制度的输入,建立各种农民娱乐和文化的组织,提高农民精神层面上的收益,即增加农民除物质福利之外的文化福利,建议可先成立一个老年人协会进行乡村建设试验。正是在这样的一个思路下,在洪湖村成立了新时期湖北省第一家农村老年人协会。在洪湖老年人协会成功运转一周年之后,贺雪峰教授利用日本大使馆利民工程项目所提供的资助,在荆门的三个村庄又成立了三个农村老年人协会。

    这四个村庄的老年人协会都是在外力推动下成立的,但老年人协会成立后很快便具有了自主发展的意识,积极探索各种资金筹集方式,目前老年人协会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来自外面的资金投入,在洪湖村,湖北新闻出版局和华中科技大学每年为老年人协会提供5000元的经费,这笔资金主要是维持老年人协会的基本日常运作,包括水电费以及值班人员的工资等必不可少的资金支出,现在,湖北新闻出版局小康工作队已经撤走,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每年还投入一定的资金,但洪湖老年人协会的资金现在主要依靠自身来创收;在荆门三个村,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每年同样向每个村投入5000元的资金来维系老年人协会的日常运转,而当地政府也开始给予了部分补助,政府在最初没有给补助,现在投入资金主要是老年人协会创办以后效果非常好,引起了社会各界尤其是新闻界的高度关注,最终也引起了当地政府的注意,老年人协会试验成了当地新农村建设的样板和亮点,所以,政府开始有所投入,在荆门三村,市文化局曾动员各部门为三个村的老年人协会捐款捐物,每个村的老年人协会都收到了价值2000元的物品,如运动器材、书籍、书柜等,新贺村老年人协会还收到了市里的拨款3000元,将村老年人活动中心的场地重新硬化,并载了树,在院子里的墙上写了标语,优化了硬件设施。第二种筹集资金方式是自主筹集。老年人协会试验的本意就是通过外部资金的注入来推动村庄的内源发展,而在老年人协会发展的过程中,老年人协会自身也在思考这样的问题,即外部资金撤走了怎么办?自成立之日起,老年人协会就有了自主发展的意识,并积极探索自身的资金筹集之道,老年人协会的资金筹集方式是与村庄的经济状况和社会性质紧密关联的,它们富有创造性的自主筹资方式对我们思考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来源颇有借鉴意义。

    二、民间传统与自主创收

    在洪湖村,老年人协会基于对地方传统习俗的记忆以及对村庄中需求的把握,选定了“玩龙灯”和出租丧葬用具,其中,“玩龙灯”是洪湖渔场的传统习俗,新中国成立以后,作为“四旧”被破掉了,以后再也没有玩过。现在这种习俗只存在老人的记忆里,老百姓都觉得现在过年越来越冷清了,都没个过节的气氛了,“玩玩龙灯,可以图个热闹,也能为老协会创收”,这个活动就在老年人协会理事会几个负责人的策划下开展了。2004年春节前夕,他们买来了材料,连夜把“龙”及相应的设备制备好,在大年初一那天以老年人协会的名义,组织一帮年轻人到本村和邻村各户舞龙灯,在舞龙灯的过程中,还会说些吉利话,比如“龙尾一摆百朝兴”,在当地的习俗里,龙灯舞到谁家门前就意味着下年的丰收、吉祥,大家过年自然都图个吉庆,所以这就迎合了村民的需要,很受欢迎。每户都会给些钱或者香烟,出的最多的有200元,是老年人协会会长的小儿子出的,一般的农户都是出100元,如果龙灯没到哪家门口去舞,哪家就会很有意见,觉得这是看不起自己,让自己很没面子。这样一来,通过玩龙灯老年人协会获得了1万多元的收入,除去其它开支,老年人协会有了8000多元的进账,基本上够两年的开支了。这种筹资方式虽好,但不能年年搞,那样村民会有意见的,因为这种筹资方式之所以能够获得这么多的收入,主要是因为村中的年轻人对老年人的尊重,很多村民是为了支持自己家老人的工作,是“儿子抬老子的桩”,所以,理事会成员的儿子通常是出钱最多的。据老年人协会的老人讲,这样的活动可以每隔2、3年搞一次。另外,洪湖村所在的区域对老人的丧礼比较重视,老人出殡很隆重,要请道士做法,丧服也有特别的规定,厚葬的礼俗在洪湖农村一直都延续着,并且相当的隆重,仪式相当繁杂规范,持续时间也很长,有钱的人家就搞得隆重点,没钱的就简单点,但是基本的送葬礼仪还是要做到的。可以看出,丧礼仪式的隆重程度是地位、金钱实力和颜面的象征。老年人协会从中发现了一条创收之道,老年人协会购置了一套丧服和出殡时用的丧具,用来出租给有老人去世的村民,本村一次收费50元,外村收70元,这样一来,不仅可以获得一笔资金,补充了老年人协会的运转经费,同时也满足了当地群众的需求。

    洪湖村的传统习俗保持的比较好,村庄的经济也比较发达,这就构成了老年人协会筹集资金的经济社会基础,但在荆门的三个村庄,条件却没有这么好。荆门农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种植水稻,收入水平相对较低,这里村庄的传统习俗大都瓦解,所以,荆门三个村就不存在洪湖的条件,虽然荆门三个村的老年人协会也试图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资金,但他们却苦于没有门道。刚开始,新贺村老年人协会试图通过开办洗澡堂来筹集资金,因为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的卫生意识也大大提高,洗澡的需求是存在的,尤其是冬天,村里的老百姓要洗澡还要跑到镇上,很不方便。但要办一个洗澡堂,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最大的问题是缺乏启动资金,另外,缺乏专门的管理人才,老人们一般比较过细,一些小事还是能做得了的,但开办洗澡堂这样的事却没有把握,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办洗澡堂的事就搁浅了。但荆门三个村的老年人协会在发展中出现了一个亮点,就是三个村的老年人协会都发展出来了一支非常过硬的文艺队,可以表演腰鼓、健美操、扇子舞、花鼓戏、渔鼓、相声、小品等。所以,在本村及邻村有村民尤其是老人过生日时,有些村民会请老年人协会的文艺队去表演节目,每次给200到300元,一部分给演员,剩下的交到老年人协会。另外,镇上的商店开业,也会请老年人协会的文艺队去表演,自然老年人协会也得到了一些收入。就村内的资金筹集来看,荆门三个村的老年人协会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但荆门三个村老年人协会在村外的资金筹集上却是开拓了新局面。

    三、城市支持乡村的一种新形式:第三种力量

    在荆门的三个村,在老年人协会成立之前,筹备委员会给本村在外工作或经商的每一位村民都发了请帖,希望他们都能回来看一看,顺便要求他们支持一下家乡老年人协会的发展,三个村的老年人协会在成立庆典的时候都收到了大概10000元左右的在外工作人士的捐款,除去生活费的开支,一般都有5000元左右的款项进账,这些人就是罗兴佐所讲的“第三种力量”。所谓的“第三种力量”就是“那些从村庄出去,在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但仍然关系家乡发展,并想方设法为村庄争取资源的那部分人”[①]。在村庄内人看来,“第三种力量”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或关系资源,他们拥有着以各种名义为村庄争取到村外资源的能力,当然,“第三种力量”之所以存在乃是由于村落文化的延续及其功能的现实化。在笔者看来,这种“第三种力量”对家乡的支持实际上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的一种新形式。

    像上面所讲的,老年人协会在成立之初,就向“第三种力量”发起过呼吁,就新贺村来讲,在外工作的村民有70多人,老年人协会筹备委员会给村庄在外工作的70多人都发去了邀请函,邀请他们回来参加村里老年人协会的成立典礼,也号召他们为老年人协会捐款。“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孝顺老人是中国的传统美德,这种传统具有历史传承性,人们也内化了这种传统伦理,因此以老年人协会的名义发动的为老年群体捐赠的活动得到了较为热烈的响应,新贺村在外工作的70多人中就有40多人亲自回来参加老年人协会的成立庆典。同时老年人协会还将捐赠者的名字及其捐赠的款额用红纸公布出来,并将他们的善举刻在石碑上,出钱的人心里也高兴,因为他们的根都还在村子里,他们的面子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人生价值的一个重要方面也得到了实现。荆门三个村的老年人协会发展中,“第三种力量”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笔者在2006年调查的时候,新贺村老年人协会的会长说,他正在考虑在今年老年人协会成立2周年的庆典上,再一次给在外工作的所谓的“第三种力量”发邀请函,要他们回来看看老年人协会建设的成绩,也算对他们有个交代,同时又可以获得一笔资金。

    四、多元主义模式破解资金筹集难题

    在洪湖和荆门两地四个村庄的老年人协会试验启动之初,其资金都是从外部注入的,老年人协会的理事会成员大多都是村里的老干部,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老年协会的财经制度很健全,每项支出都要理事会集体讨论通过,会长要签字,老年人办事非常仔细,从不多花一分钱。在顺利运转一年之后,老年人协会就开始思考协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老年人协会的自主性开始增强,他们开始探索筹集老年人协会所需资金的渠道。洪湖村的村民主要从事养殖业和捕捞业,经济条件比较好,老年协会就利用过春节到村里玩龙灯,到各家各户去拜年,这样,老年人协会就可以有8000元的进账,另外,洪湖的老年人协会还购置了一套丧服出租,每年也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租金。也就是说,在外部资金帮助启动之后,洪湖老年人协会利用当地文化和经济资源,探索出了自己的筹资机制,基本上可以自主运转了。在荆门三个村的老年人协会,从成立到现在,也曾探索过自己的筹资机制,他们的文艺队经常被邀请出去表演,主要是镇上的商店开业、村民过生日以及结婚庆典,也可以获得一定的收入,但数量比较少,但这个地方在外面工作的人非常多,老年人协会就发动他们来捐款,可以筹集到一部分资金,加上管理得当,也可以勉强维持老年人协会的运转。总之,根据我们的试验,除了在启动时需要一笔较大的资金,一个村的老年人协会每年只要5000元就可以运转的很好,老年人协会在走上正轨之后,又可以利用当地的经济文化资源筹集到一笔资金,基本上能维系自身的运转,各项活动搞得红红火火,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当前,新农村建设开始进入实质性的阶段,各地在开展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都意识到新农村建设能否顺利开展,资金问题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但在如何筹集资金这个问题上,社会各界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央政府应该为新农村建设“买单”,所以,在新农村建设的开展过程中,就出现了地方政府一味依靠中央政府,出现了新的“跑部钱进”现象,这又导致两个问题,一是中央的钱到了地方就成了“胡椒面”,到了农民那里就成了“毛毛雨”,二是很多学者对中央各部委能否用好这笔新农村建设资金表示不乐观甚至担忧。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新农村建设应尊重农民的意愿,以农民为主体,农民不愿意搞的一律不能搞,这看起来是件好事情,但在现实中,取消农业税后,要想再从农民手里收上钱来是非常困难的,也就是说靠农民自愿是很难搞成什么事的。“一事一议”在各地的遭遇已经证明了这条道路的无效,“一事一议”都搞不成,以农民为主体的新农村建设又从何谈起。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其实农民现在也在盼着国家把他们的家园建设好。这样一来,在资金筹集上就出现了问题,一是大家都盯着中央的那点钱,中央各部委不知道怎么花,地方政府嫌不够花,学者认为政府不会花,而新农村建设中最重要的事情却忽略掉了,农民也很难得到实质性的好处;二是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新农村建设只能搞几个“样板工程”,最广大的农村却与新农村建设无缘,这在今天已经有了苗头。

    鉴于上述现状,为了寻求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就必须探索新农村建设资金筹集的新思路和新渠道,荆门和洪湖四个农村老年人协会的成功起码在以下几个方面给我们以启示。首先,中央各部委应明确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投入方向,要重点突出,不能撒胡椒面,并且要有新思路,选择那些投入小、收效大的领域,一个村的老年人协会每年只需要5000元就可以运转得很好,老年人协会这样的社会文化性组织可以是一个考虑的方向;其次,地方政府不能只盯着中央的那点钱,而应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的多种形式,不光要有资金投入,更为重要的是要有新思路,可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制度设计和智力支持,在“软件”上下功夫;再次,各地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要充分重视各地的传统习俗和地方性知识,号召从农村出去到城里工作的人为家乡的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探索“城市反哺乡村”的新形式。



[] 罗兴佐,《第三种力量》,《浙江学刊》2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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