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瑞、苗壮/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内容提要:本文以近年来辽宁省装备制造业的国税税收相关数据分析为基础,全面探讨了装备制造业的税收贡献情况,并与国内其他地区进行了深入的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总结了辽宁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快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装备制造业 税收 老工业基地振兴
装备制造业一直是辽宁的传统优势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辽宁装备制造业已形成门类较为齐全、规模较大、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的产业体系,其经济总量多年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并成为省内工业税收的重要支撑。本文将以近年来辽宁装备制造业的国税税收相关数据分析为基础,通过与国内其他地区的比较分析,初步探讨辽宁装备制造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最终提出对策建议,以期对辽宁装备制造业的进一步发展有所裨益。
一、装备制造业的概念和发展现状
制造业的核心是装备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又称装备工业,主要是指资本品制造,是为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和国家安全需要而制造各种技术装备的产业总称。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装备制造业的产品范围主要包括机械、电子和兵器工业中的投资类制成品,分属于金属制品业、通用装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装备制造业等7个大类、185个小类。
装备制造业作为我国的战略产业一直受到国家决策层的高度重视,从产业政策上看,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为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200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2007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重大技术装备业将享受进口税收优惠,以提高我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及自主创新能力。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国家制定了《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从近年来全国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数据看,1991-2010年,全国装备制造业的工业增加值从0.14万亿元上升到5.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由7%上升到13%,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也由16%上升到32.2%,装备制造业在我国工业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日益增强并已经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近年来,辽宁装备制造业的工业总产值逐年上升,从2006年的2517.7亿元上升到2010年的12454.5亿元,年均增长49.1%,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7.7%提高到34.3%。辽宁装备制造企业的工业增加值由2006年的984亿元上升到2010年的2954.6亿元,年均增长31.6%,占GDP的比重由10.5%上升到16%。2010年,辽宁装备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80.34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32.7%,利润总额为872.8亿元,占全省的比重为36.8%,出口交货值为1453亿元,占全省的比重为48.4%。这充分说明,装备制造业不仅是辽宁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外贸出口的主力军。
目前,辽宁装备制造业企业拥有15个国家级技术中心和45个省级技术中心,涵盖了以机床和轴承为代表的基础类装备,以石化设备和重型矿山设备及输变电设备为代表的重大工程专用设备,以船舶和汽车及机车为代表的交通运输类装备,具备了重大科技装备研发、设计和制造的基础和潜力。辽宁装备制造企业在重大成套装备和重要装备产品领域居于国内领先且具有不可替代地位。辽宁拥有一批国际、国内同行业的排头兵企业,如沈阳机床集团为全国最大的机床开发制造企业,2011年销售收入达到180亿元,跃居世界机床行业第一;大森数控占国内中等数控系统21.6%的市场份额;瓦轴集团主要经营指标在中国轴承行业排名第一,在世界排名第15位;大连新船重工集团是我国最大的造船企业。但是,随着“长三角”和“珠三角”经济区的迅速发展,辽宁省装备制造业逐渐被超越。进入“十二五”时期,如何实现十七大提出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抵御国际市场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了辽宁装备制造业必须破解的课题,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的必然要求。为此,必须及时、准确地把握装备制造业发展方式的特点和变化趋势,为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二、装备制造业对辽宁国税收入的贡献及变化趋势分析
2011年,辽宁装备制造业在全省国税部门登记的纳税户数为5.7万户,占全部国税纳税登记户数的12%,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3.1万户,约占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总数的四成。2011年,全省装备制造企业在国税部门缴纳的各项税收为382.5亿元,占全省国税总收入的比重为20.9%,同比增长34.4%,增收98亿元,税收增收额占总增收额的比重高达49.8%。自2007年以来,装备制造业税收收入年均增长为25.2%,比全部税收收入的年均增长快7.1个百分点。
表1 辽宁省装备制造业税收收入情况 单位:亿元 | |||||
年度 |
税收收入 |
其中:国内增值税 |
企业所得税 | ||
入库收入 |
占全省比重% |
入库收入 |
占全省比重% | ||
2007年 |
155.5 |
108.5 |
18.1 |
21.4 |
11.3 |
2008年 |
196.4 |
141.4 |
20.4 |
32.5 |
12.6 |
2009年 |
235.4 |
167.1 |
20.3 |
42.1 |
20.2 |
2010年 |
280.9 |
187.6 |
27.7 |
55.5 |
18.6 |
2011年 |
382.5 |
233.1 |
25.5 |
81.0 |
20.4 |
年均增长 |
25.2% |
21.1% |
|
39.5% |
|
(一)从分行业情况看,交通运输、通用和专用设备制造业税收贡献突出
2011年,在隶属装备制造业的7个大类行业中,交通运输、通用和专用设备制造业的税收收入比重高达77.4%。其中,户数不足7000户的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发展最为强劲,2011年入库税收收入195.5亿元,增长58.4%,占装备制造业纳税总额的51.1%,户均纳税293.9万元,税收总量、增幅和户均纳税额均列7个大类行业之首。从7个大类行业的国内增值税入库比重来看,排序依次为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表仪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表2 2011年辽宁省装备制造业户数及纳税情况统计表 | |||||
行 业 |
户数 |
比重 |
纳税额(亿元) |
比重 |
户均纳税额(万元) |
金属制品业 |
12196 |
21.41% |
36.3 |
9.50% |
29.8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21945 |
38.52% |
65.0 |
16.98% |
29.6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7583 |
13.31% |
35.7 |
9.33% |
47.1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6652 |
11.68% |
195.5 |
51.12% |
293.9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5184 |
9.10% |
29.0 |
7.59% |
56.0 |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422 |
2.50% |
15.3 |
4.00% |
107.5 |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
1985 |
3.48% |
5.7 |
1.49% |
28.7 |
合 计 |
56967 |
100.00% |
382.5 |
100.00% |
67.1 |
(二)从企业的注册类型情况看,外资企业税收收入总量最大且增速最快
2011年,外资装备制造企业入库税收收入205亿元,占装备制造业税收收入的比重为53.5%,同时税收收入增幅明显快于内资企业,达到了37%,高于内资企业12.6个百分点,这充分表明金融危机之后,外资装备制造企业恢复性增长能力更强。就户数而言,内外资企业比例悬殊,外资企业虽只有2490户,仅占总户数的4.4%,但户均入库税收达到823万元,为内资企业(35万元)的23.5倍。此外,股份公司和私营企业的税收收入增长较快,分别达到27.9%和22.5%,国有企业则下降11.5%。
表3 辽宁省装备制造业分注册类型企业税收收入增长情况
单位:亿元
企业类型 |
2010年 |
2011年 |
增长% |
内资企业 |
131.3 |
163.4 |
24.4 |
其中:国有企业 |
5.2 |
4.6 |
-11.5 |
股份公司 |
82.9 |
106.0 |
27.9 |
私营企业 |
36.0 |
44.1 |
22.5 |
外资企业 |
149.6 |
205.0 |
37.0 |
其中:港澳台投资企业 |
12.0 |
13.2 |
10.0 |
外商投资企业 |
137.6 |
191.8 |
39.4 |
(三)从企业规模看,大中型企业税收收入稳步提高,重点税源企业税负较高且波动较小
2011年,国税纳税前100名的企业中,装备制造企业有19户,共入库税收收入146.9亿元,占百强企业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6.6%,同比增长46.8%,远高于其他企业的增长。其中纳税过亿元装备制造企业有25户,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上海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在近年全国汽车市场购销两旺的形势下,纳税总额均创历史新高,分别达到62亿元和34.5亿元,成为辽宁装备制造业的龙头企业。近两年来,全省1%左右的装备制造企业实现了80%的税收收入,表明辽宁装备制造业企业整体发展良好,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在金融危机之后表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这也有利于整个行业发展形成“金字塔”结构,带动全省的装备制造业更具生机和活力。
2011年,辽宁国税重点税源监控的装备制造企业共有651户,比上年增加14户,实现计征增值税销售收入3357.5亿元,同比增长7.9%;入库国内增值税110.2亿元(占全部装备制造企业入库国内增值税的比重为47.2%),同比增长14.3%,增值税税负为3.2%,与同期持平;实现利润308.5亿元,同比增长37.2%;入库企业所得税56亿元(占全部装备制造企业入库企业所得税的比重为69.1%),同比增长45.8%。2011年,重点税源监控的全部制造企业的增值税税负为2.2%,装备制造企业的税负明显高于其他制造企业。装备制造企业税负较高的主要原因是相对其他企业的产品,装备制造企业的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受原材料价格的制约较小,只要需求稳定,销售收入和利润就能实现稳步增长。根据重点税源监控系统中的数据初步测算,2011年,装备制造企业的工业增加值占其总产值的比重为22.3%,高于其他制造企业1.5个百分点。
(四)从区域情况看,沈阳、大连优势突出,三大经济圈发展各有千秋
沈阳和大连是辽宁装备制造业的主要集聚地,2011年,这两个市的装备制造企业户数达到2.84万户,占总户数的比重为51.5%,两市分别入库税收收入168.5亿元和147.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0.4%和34.1%,两市装备制造业税收收入占全省的比重高达82.6%,同时比上年提高了1.6个百分点。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辽宁14个市的综合经济实力都有了极大的提升,“辽宁沿海经济带”(包括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上升为国家战略,“沈阳经济区”(包括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辽阳)列为国家新型工业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突破辽西北”(包括朝阳、阜新、铁岭)战略稳步推进,初步形成了三大区域经济竞相发展的格局。2011年,这三个区域装备制造业分别实现税收收入182.1亿元、190.4亿元和1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9.4%、34.1%和22%。
(五)从购销情况看,辽宁装备制造业企业购销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的三个经济圈
辽宁省装备制造企业购销主要集中在东北三省、京津经济圈、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2011年,全省装备制造业实现国内销售5516亿元,其中省内销售2516亿元,占比45.6%,辽宁装备制造业销售额过百亿元的省依次为上海(554亿元)、北京(327亿元)、江苏(258亿元)、山东(225亿元)、吉林(188亿元)、广东(183亿元)、河北(142亿元)、黑龙江(137亿元)、浙江(135亿元)。从辽宁省企业采购情况看,2011年全省装备制造业企业国内购进4801亿元,其中省内采购3057亿元,占比63.7%。辽宁省装备制造企业进货地区主要集中在京津经济圈、长三角、珠三角,采购额排在前10名的地区依次为上海(308亿元)、江苏(258亿元)、北京(172亿元)、山东(166亿元)、河北(146亿元)、天津(119亿元)、浙江(115亿元)、广东(79亿元)、吉林(66亿元)。
三、辽宁装备制造业与全国及部分省税收情况比较分析
(一)辽宁装备制造业税收收入在全国中的位置
2011年,辽宁装备制造业税收收入规模排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下同)第8位,前7位的地区依次为:江苏、广东、上海、浙江、山东、河北和吉林,排在第9-10位的是北京和湖北。近三年来,辽宁省装备制造业税收收入规模排名一直保持在第7(2009年)至第9(2010年)之间。
从具体行业情况看,2011年,辽宁省交通运输设备、金属制品和仪器仪表等三个行业的国税收入总量均排在全国同行业的第6位,通用设备排名第7,专用设备和电气机械这两个行业排在第9位,通信设备制造业排在12位。
从比重情况看,辽宁装备制造业税收收入占全部制造业税收收入的比重为15.6%,高于全国2.3个百分点,排在全国第7位,比重排在全国前5位的地区分别是:吉林(43.2%)、河北(25.4%)、江苏(24%)、重庆(23.9%)、湖北(21.0%)、广东(16.9%),四川(14.8)、浙江(14.1)和安徽(13.8)分列8-10位。从各行业税收收入占装备制造业税收收入的比重情况看,辽宁省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比重分别为51.1%和9.5%,分别比全国平均比重高15.9和1.5个百分点,这说明辽宁这二个行业的规模与发展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上,此外,同全国相比,辽宁比重较低的行业是通信设备、电气机械和通用设备制造业,分别比全国低10.1、4.7和1.3个百分点。
(二)辽宁与国内经济发达地区的比较
2011年,装备制造业税收收入排在辽宁前面的江苏、广东、上海、浙江、山东、河北和吉林装备制造业税收收入分别为1391亿元、1313亿元、799亿、626亿元、494亿元、484亿和409亿元,分别是辽宁的3.6、3.4、2.1、1.6、1.3、1.3和1.1倍。从各省的自身税收收入数据结构情况看,江苏除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在全国排名第4外,其他6个行业排名均在全国前2位,同时比重均在15%左右,各行业发展极为均衡。广东除通用设备制造业外,其他6个行业税收规模均排在全国前3位,各行业发展也较为均衡。上海以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和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为主,3个行业占装备制造业税收收入比重达到75.7%。辽宁的结构与上海较为相似,比重最高的行业均为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为51%至52%之间,通用设备制造业和专用设备制造业也有相对较高的占比,上海这3个行业的比重为73.2%,辽宁则为77.4%。
辽宁同上述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装备制造业所属各行业的税收收入规模较小,差距较大。其中4个行业税收总量较低,较为突出的只有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2011年,该行业实现税收收入195.5亿元,比浙江、山东和河北分别高出84亿元、82亿元和149亿元,但与上海、吉林和广东的差距分别为217亿元、194亿元和162亿元。此外,辽宁税收的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税收收入规模与最高的地区分别相差了3.9倍、6.7倍和26.8倍,这是辽宁装备制造业的短板。
四、辽宁省装备制造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一)辽宁装备制造业面临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组织管理水平相对低下、区域内分工合作弱化等挑战
珠三角的装备制造业升级得益于香港、台湾的产业结构转型,长三角的江苏、浙江是围绕上海发展起来的,目前各省已经纷纷建立了相对完整的装备制造业体系,已经与上海处于同一水平竞争的关系。当前,辽宁行政区划意识和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较强,区域一体化落后,同东北其他省及省内各市之间协调性较差,地区之间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珠三角的广州和长三角的上海对区域经济的发展都起到了核心和龙头作用,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辽宁以及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必须具有核心城市的带动,而沈阳、大连与上海、广州相比,几乎所有的指标都落后。沈阳和大连普遍存在着自身发展不足,联合观念缺乏、行政地位的对峙以及制度障碍,没有对其周边地区起到较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在思维创新方面,珠三角和长三角是较早退出计划经济体制的地区,而且也是最早享受政策比较优势的地区。较早的改革开放和政策比较优势使这两个区域的企业更为适应市场经济。而辽宁是较晚退出计划经济体制的地区,官本位文化相对较重,缺乏真正的开拓精神和创业精神,同时关系文化浓厚,剥夺了公平竞争的机会,致使外地、外国资金裹足不行。在生产效率方面,珠三角和长三角都是以装备制造业的高劳动生产率来带动制造业的发展,反过来又以制造业的发展来促进装备制造业内部结构升级。辽宁虽然是一个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地区,工业基础较为雄厚,但装备制造业的发展还没有形成主机制造厂为核心、上下延伸的强大产业链,还没有形成高劳动生产率和高效率,装备制造业的带动作用相对被弱化了。
(二)传统装备制造业占有较大比重,新兴装备制造业比重低
辽宁装备制造业内部各行业发展不均衡,传统的通用、专用和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无论是产值及税收都占有较大比重,这与辽宁拥有众多竞争力很强的普通机械制造企业和专用机械制造企业是相关的。其中东北地区80%以上的普通机械制造产品都是由辽宁生产的。代表新兴装备制造业的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设备制造业所占比重较低。这说明,辽宁装备制造业的发展不是靠新兴装备制造业拉动的,新兴装备制造业相对较弱。
(三)产业总体呈现大而不强的状况,行业可持续发展问题不容忽视
尽管近年来辽宁装备制造业有了较快的发展,但目前还没有规模较大的集团企业,独立上市的公司也凤毛麟角,中小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的特点仍旧明显,行业集中度偏低的状况未能改变。同时由于行业支撑高端产品发展的技术来源基本依赖国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装备和技术较少,也使得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的问题较为突出。目前,辽宁省装备工业产品出口质量、效益不高,以劳动密集型、加工型和价值链低端产品为主,而技术密集型的重大成套设备少,成套和总集成能力弱。自主品牌出口所占比例较低,绝大多数出口使用外方品牌的加工贸易或以贴牌生产为主的订单贸易,在国际分工中处于产业链的低端。自主创新能力较弱的问题严重削弱了辽宁省装备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影响着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从税收数据看存在地区差异大和行业发展不均衡等问题
辽宁装备制造业无论是税收规模还是纳税户数都主要集中在沈阳和大连两个市,2011年,其他12个市的税收收入比重只有17.4%,比2010年下滑了1.6个百分点。此外,12市只有14户企业入围全省装备制造业纳税百强,前10强也全部来自于沈阳和大连。近几年来,辽宁装备制造业税收收入实现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的迅猛发展,2011年辽宁省装备制造业企业所得税增长45.9%,高于全国9.2个百分点,但剔除该行业后,辽宁省其他六个行业的企业所得税增长仅为19.6%,低于全国同口径11.6个百分点,由此表明辽宁省装备制造业尚存行业发展不均衡、多数行业发展慢于全国平均水平等问题。
五、加快辽宁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相关建议
综上所述,辽宁省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基本上是与全国同步,重点企业、个别行业跃升,总体水平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辽宁新增装备制造业企业,域外投资装备制造业,还并没有形成气候,集聚发展的态势尚未明朗,还不够强劲。在合理选择优势区位,深化改革、进行新体制、机制的创新,全省乃至东北地区腹地范围内的生产要素优化重组,促成产业集聚的环境氛围等方面,还有很大的潜力挖掘的空间。
(一)加强合作,明确分工,提高区域一体化水平
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建立顺畅的合作机制是区域合作成功的重要方面。辽宁要从政府和企业不同层面建立区域合作沟通和协作机制,以要素整合和市场导向为前提,跨行政区划进行装备制造业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在研发上要加强省级和城际的横向联系和共性技术研究;在生产上,要加强区域分工与合作,强化产业关联性;在布局上,要避免产业同构,加强与域外地区的协作互动。
(二)以沈阳和大连为增长极,做强做大
珠三角和长三角的实践证明,核心城市或城市群是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主要载体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托。辽宁乃至于整个东北地区,应实践以沈阳和大连为中心,构建具有层次结构的产业聚集,辐射和带动整个区域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沈阳和大连相对于珠三角和长三角的核心城市来说,具有自然资源丰富和劳动力成本、土地成本较低的比较优势,完全有希望培育成为带动全省及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业的区域增长极。
(三)大力发展民营装备制造业,强化围绕主机制造厂进行配套协作
珠三角和长三角装备制造业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民营经济的超常规发展和与主机制造厂之间的紧密配套。民营经济受行政机制的束缚相对较少,民营资本的趋利性要求必然使其投资按照市场原则向区域增长极聚集,从而促进产业更快发展。发展私营装备制造业,必须以产业链分工为依托,使大批中小型民营企业紧紧围绕主机制造厂进行分工协作。要采取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发展装备制造业,消除当前装备制造业领域对于民营经济进入仍存在的许多障碍。
(四)提高产业技术创新力和产品品质,增强出口能力和效益
辽宁省要进一步实施以自主创新为主导的技术进步发展战略,一方面加强对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与吸收,突出辽宁省企业的二次创新,减少产业发展的对外依赖性;另一方面,以重大项目为依托,以龙头企业为主力,将产业内各种创新力量进行有机组合,围绕产业发展的瓶颈以及关键技术,推进产学研结合,协同组织攻关,同时重视提升产品品牌、质量以及售后服务,进一步增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提高出口效益。
(五)推动行业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
装备制造业是资金、技术密集型特点鲜明的产业,规模经济是获取成本优势的重要来源。为此,辽宁省要把提高装备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产业规模作为主要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加快企业战略性调整与重组,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与联合,提高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生产程度,进一步发展一批核心竞争力强、主导产品优势突出的大型企业集团,同时鼓励装备制造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研发机构组建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
(六)拓展装备制造业产业链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装备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虽然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其在国际产业链的“微笑曲线”中(V型曲线)却处于弧底部分,与弧型两端的生产性服务业相比,利润率至少低15-20个百分点。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和专业化的加深,装备制造业成本逐步降低,而交易成本逐步升高。在行业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交易成本在企业总成本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而交易成本的降低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生产性服务业,特别是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法律服务、会计服务、管理咨询、广告服务、技术中介等服务业的发展。另一方面,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强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逐年减少,“刘易斯拐点”将是我国未来10年最大的加剧拐点。在此期间,人口红利逐渐消失,初级个人薪资水平和劳动力成本会成倍提高,辽宁省乃至全国制造业优势将逐渐消退。从苹果等国际品牌在东南亚地区纷纷建厂就可以初窥倪端。吸取美国和亚洲四小龙经济发展的经验和教训,辽宁省应未雨绸缪,积极拓展和完善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使整个产业向“V”型两端发展,对全省具有一定规模和条件的装备制造企业实行主辅分离,以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促进现代服务业互动发展,实现企业减员增收和地方财政增收的双赢。
(七)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建议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引进的大项目,免除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优先提供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对获得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优先给予配套资金支持;为出口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企业扩大出口;支持国内企业承揽国外重大工程,带动成套设备和施工机械出口;加强政府采购扶持力度,鼓励省内国产设备首购首用,对订购和使用省内首台(套)国产重大技术装备的重点建设工程和技改项目予以支持。
二是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应发挥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其中包括:加大固定资产折旧力度,促使企业尽快回收投资成本,提高装备制造业的再生产能力;调整所得税减免思路,压缩一般性减免,重点支持科研开发;继续实施再投资退税和投资抵免制度;大力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加大技术开发资助和研究开发费用扣除力度,调动全社会力量为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供良好条件。
三是辽宁省应尽快实施服务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目前,上海市已经开始“营改增”试点工作,辽宁省服务业门类齐全,辐射作用明显,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迅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积极申请,尽快实施。“营改增”政策能够消除目前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通过优化税制结构和减轻税收负担,为深化产业分工和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持,进而有益于促进装备制造业实现低成本、高效益的持续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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