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科学研究所
内容提要:运用蒙特卡罗模拟和智能优化方法,探讨地方如何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才能为获得中央转移支付的进一步增加创造有利条件。研究结论:实际有效税率不低于平均有效税率,是地方获得中央转移支付进一步增加的前提条件;非有效收入是地方获得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幅的主动因素;中央增幅控制机制是地方获得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幅的被动因素;标准收支缺口边缘地区不应有很大的非有效收入,特别应避免二次杠杆负效应。
关键词:有效税率;均衡点;最优化;蒙特卡罗模拟
长期以来,福建地区[①]财政运行效率不高,表现为财政收支水平在全国的位次反差较大。其中,财政支出水平偏低,主要原因是获得中央转移支付偏少。理论界对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博弈分析,已有不少探讨⑴⑵⑶,但从地方财政收入结构与中央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的适应性角度进行分析探讨的,还较为鲜见。中央财政实施转移支付通常要经过评估地方财政收入能力的一系列指标,其中包括有效税率。地方对实际有效税率实施优化,能否为获得中央转移支付的进一步增加创造有利条件,值得深入研究。在分税制条件下,由于地方财政利益相对独立,实际有效税率不是越高越好。并且平均有效税率具有不确定性,给实际有效税率实现最优化造成较大的困难。本文运用蒙特卡罗模拟和智能优化方法,就福建地区实际有效税率如何实现最优化,试作分析探讨。
一、 有效税率的概念与运行特征
了解有效税率的基本内涵、作用与本质及运行特征,对实际有效税率如何实施优化,具有重要意义。有效税率是中央财政评估地方财政收入能力评价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计算办法是由中央财政指定的税种收入与其对应税基的比值。各地的实际有效税收与其对应税基的比值称为实际有效税率,全国地方的实际有效税收合计与对应税基合计的比值称为平均有效税率。
(一)基本内涵
通常公共财政收入结构的划分办法是税收与非税收入。根据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在地方标准财政收入的测算和评估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结构的划分办法却是有效收入与非有效收入。2008-2013年,中央财政出台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所指定的有效收入,所包含的税种经常有所变化。例如,2012年是7个,分别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2013年是6个,比2012年的少了一个税种,耕地占用税。根据2013年中央均衡转移支付办法,地方标准财政收入中的有效税种如表1。
表1 2013年公共财政收入的不同划分办法
公共财政收入 |
科目 |
地方标准财政收入 | ||||
公共财政总收入 |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 |
地方级税收 |
增值税25% |
有效 税种 |
有效 收入 |
评估收入 |
企业所得税40% | ||||||
个人所得税40%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契税 | ||||||
耕地占用税 |
非有 效税种 |
非有效收入 |
据实收入 | |||
资源税 | ||||||
烟叶税 | ||||||
房产税 | ||||||
印花税 | ||||||
土地增值税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
车船使用牌照税 | ||||||
非税收入 |
专项收入 |
非税 收入 |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
罚没收入 |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
国有资源(产)有偿使用收入 | ||||||
其他收入 | ||||||
上划中央收入 |
中央级税收 |
消费税 |
| |||
增值税75% | ||||||
企业所得税60% | ||||||
个人所得税60% |
(二)作用与本质
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中央实施转移支付一般先经过测定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能力。财政收入能力核心的部分是税收能力。税收收入能力包括两种:一是潜在能力,用标准税收表示;二是实际能力,用实际税收表示。潜在能力与实际能力对比,可以测定税收努力指数。标准税收的计算办法,不同的国家或组织略有差别⑷。我国地方标准财政收入计算办法的最大特点是混合法。即以有标准的“有限税种”与无标准的剩余收入相互混合。有标准的称评估收入;无标准的称据实收入。其中,评估收入只测算有效税种,而非全部税收或者全部财政收入。按标准测算的评估收入,可以称为标准税收。税收努力与实际有效税率成正比关系,与平均有效税率成反比关系。
以有限税种评估地方税收能力,是我国中央财政评价地方税收努力的基本特点。实际有效税率与平均有效税率在本质上都是用于评估地方税收能力的评价指标。在评估税收能力与税收征管时,选用的税基指标是有区别的。在税收征管中的税基是指税收依据,一般是来源于财务账目上的微观经济指标。实际有效税率的税基是指评估基础,一般是来源于国家统计年鉴上的宏观经济指标。由于有效税收基本上都来自非农产业,为简化分析的需要,有效税率的评估税基应当也可以化繁为简。本文即以二三产增加值作评估税基,与实际有效税收合计数,计算综合性的实际有效税率。
(三)运行特征
每年各地实际有效税率都有小幅波动,但其总体分布仍然还是有规律的。2008-2013年各地实际有效税率概率分布的最佳拟合[②],呈现左偏的对数正态分布,并且每年基本都是左偏的偏态分布。有效税率的运行特征为:
一是各地的实际有效税率的排位相对稳定。除开中央财政政策引起的有效税种变化,各地经济发展和税收征管状况的变化,原本也应该会引起实际有效税率的变化。但在现实中,2008年与2013年各地实际有效税率排位,除个别地区有异常大幅升高或下降外,其他地区的实际有效税率的排位基本稳定。实际有效税率最主要的影响因素,与地方的产业结构、经济类型和经济发展阶段有关。但由于地方理财思路惯性,其运行特征也可能受到主观性影响。也就是说,实际有效税率的性质在一定程度上有主观因素。
二是平均有效税率的预期数值不确定。2008-2013年,加权的全国平均有效税率分别为7.01%、6.85%、7.09%、7.46%、7.56%和7.52%。可见,其运行特征是变动范围不小,表现特征是偏高,比算术平均数、中位数和众数都高。
平均有效税率是各地的加权平均数。从统计学常识知道,加权平均数受极端值影响大,通常缺乏代表性。平均有效税率是税收努力的评估标准,是地方财税部门不可控因素,因此,在性质上应当是客观因素。中央财政一再坚持以偏高的加权平均数作为税收努力的评价标杆,应该是与分税制改革的初衷有关。背后的意图可能在于强化提高“两个比重”的政策导向。
二、中央转移支付与有效税率的内在机理分析
有效税率是中央转移支付的重要影响因素。中央转移支付的激励约束机制,主要是通过建立税收努力和财政困难等指标与转移支付的内在制约机制。中央转移支付大体分为两类⑸,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二是专项转移支付。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又可分为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均衡性转移支付是中央财政相对规范的,其具体的实施办法是其他转移的重要影响因素,将其单列出来研究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根据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的共同特点,本文将其合并称为其他转移支付。在均衡性转移支付中,应用盈亏平衡分析的原理,很容易找出其盈亏平衡点。在其他转移支付中,实施办法虽然相对复杂,但实证分析可以证明,过去的几年(包括2012年),有效税率对中央转移支付存在显著的二次杠杆效应。
(一)一次杠杆效应的定性分析
实际有效税率对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影响是直接影响地方标准财政收入的规模和结构,间接影响均衡性转移支付。与平均有效税率对比,实际有效税率的作用机理是产生平均有效税率的杠杆效应和据实收入的挤出效应。杠杆效应是原因,挤出效应是结果。
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实现机制,由标准收支缺口决定,无缺口的不补助,缺口越大的补助越多。从标准收支有缺口的地区看,在承认地方标准财政支出测算办法是合理的前提下,期望均衡性转移支付最大化,需要地方标准财政收入最小化。
地方标准财政收入计算办法,可简单分为两部分,一是评估部分,二是据实部分。用公式表示:
地方标准财政收入=标准税收+据实收入
如果期望地方标准财政收入最小化,应当分别实现标准税收最小化与据实收入最小化。
1.评估潜亏最小化。标准税收是有效税收应该达到的数值。不论地方实际达到与否,中央财政只认定由标准所得出的数值。标准税收的实质是评估收入,计算办法涉及两大评估要素,一是评估基础,即有效税种的税基;二是评估标准,即全国平均有效税率。决定评估收入的平均有效税率和税基两个指标,是地方财税部门不可控因素,属于客观因素。虽然表面上评估收入是客观的,不存在最小化问题。但通过实际有效税率与平均有效税率对比后,却能产生评估损益。若引入杠杆率公式后,就能清晰揭示评估损益产生的原因。计算公式为:
评估边际损益=杠杆率=实际有效税率-平均有效税率
当杠杆率分别为正数、0和负数时,分别表示实际有效税率高于、等于和低于平均有效税率,形成评估损益的虚盈、平衡和潜亏三种现象。因此实际有效税率不低于平均有效税率,是评估损益不产生潜亏的下限要求。标准税收最小化的实质是评估潜亏最小化。
2.据实收入存在挤出效应。据实收入也可称为非有效收入,由非有效税种收入和纳入一般预算收入的非税收入构成,部分非税项目还有折算。从地方标准财政收入计算公式看,据实收入越小,地方标准财政收入也就越小,均衡性转移支付就越大。但在现实中,据实收入很难等于0。原因是,一些正税都会联带据实收入增长,如正税附加收入等。在公式化的计算过程中,据实收入对均衡性转移支付实际起着挤出效应的作用。因此,据实收入最小化是均衡性转移支付最大化的主动性决定因素。
3.平均有效税率存在杠杆效应。由于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的规模存在刚性(收入预算经人大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客观形成据实收入最小化具有前提条件,即有效税收至少应达到标准,实现无潜亏。平均有效税率是影响评估损益的标杆性指标,如果有效税收不达标,存在潜亏,由于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规模刚性的存在,据实收入就会自动的填补潜亏,地方标准财政收入自然就会增大潜亏的那部分数值。说明,平均有效税率存在杠杆效应。用公式表示:
杠杆效应=评估损益=杠杆率×评估税基
当杠杆率低于平衡点时,就存在评估损益潜亏,表现在,地方标准财政收入大于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那部分数值,用公式表示:
潜亏=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地方标准财政收入=实际有效税收-标准税收
(二)二次杠杆效应的定性分析
实际有效税率直接影响地方标准财政收入规模和结构,再以有标准、客观化的方式影响和决定地方财政困难系数的高低,成为分档系数的依据,进一步间接影响中央其他转移支付。作用机理是,实际有效税率与平均有效税率对比后,由平均有效税率产生杠杆效应,并由分档系数产生放大的二次效应。其中,杠杆率的正负符号决定放大系数是正效应或者负效应。
1.困难程度系数是标准收支评估机制的延伸。困难程度是其他转移支付计算办法的主要依据。按照2012或者2013年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困难程度根据地方“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占标准财政收入比重及缺口率计算确定。计算公式是:
困难程度系数=标准化处理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地方标准财政收入)×50%+标准化处理后(标准收支缺口÷标准支出)×50%
公式(8)分前后两部分,都是存在考核税收努力的。前部分的地方标准财政收入放在分母,与困难程度成反比关系;后部分的标准收支缺口放在分子,与困难程度成正比关系。正是两部分的计算办法,将标准收支无缺口的地方也纳入评估范畴,无缺口的地方仅由标准财政收入规模评估困难程度;有缺口的地方由标准财政收入规模和结构一并评估困难程度。
2.分档系数存在放大机制。以财政困难程度为依据的分档系数,具有功率放大器的作用。地方标准财政收入计算过程的税收努力与转移支付的内在制约机制,被困难程度系数所决定分档系数的放大机制扩散到其他转移支付。税收努力不足的地方,由地方标准财政收入规模和结构决定的困难程度指数及其杠杆率,对其他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产生二次反向的杠杆效应。因此,分档系数及其杠杆率本质上是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努力不足的离散惩罚函数。
(三)对转移支付结构性影响的定量分析
1.实际有效税率对均衡性转移支付是间接的影响。
在现实世界中,不确定现象是普遍存在的。研究随机现象重要的是对事件出现的概率有一个定量的描述。引入蒙特卡洛模拟法(Monte Carlo Simulation)能够丰富观察视角。蒙特卡罗模拟法也叫仿真法,基本思想是:将符合一定概率分布的大量随机数作为参数带入数学模型,求出所关注变量的概率分布,从而了解不同参数对目标函数的综合影响,以及目标函数最终结果的统计特性。应用蒙特卡洛方法的前提,就是要确定目标函数的数学模型以及模型中各个变量的概率分布曲线,但这需要长期经验和大量资料的积累。
由于中央均衡转移支付计算过程不够透明,标准财政收支数据的获得只能退求其次,进行粗略估计。由全国平均有效税率与对应税基,求得地方标准税收,加上据实收入,得到地方标准财政收入,再结合各地均衡转移支付数据,倒推出各地标准财政支出。根据指标的逻辑关系,以2012年福建地区平均有效税率、据实收入和实际有效税率为输入变量,并设定分布概率。以均衡性转移支付为输出变量,作蒙特卡洛模拟相关性分析,可以发现,均衡性转移支付与平均有效税率、据实收入都是负相关,并且据实收入的影响更大。
表面上,实际有效税率与均衡性转移支付没关系,但进一步以杠杆率为输出变量作蒙特卡洛模拟相关性分析,可以发现,杠杆率与平均有效税率负相关,与实际有效税率正相关,并且平均有效税率的影响更大。说明,实际有效税率、平均有效税率和据实收入是均衡性转移支付的主要影响因素。其中,实际有效税率是间接的影响。
在杠杆率的作用下,2012年福建地区的潜亏是-248亿元。在杠杆率为负数的情况下,从计算公式知道,潜亏=杠杆效应=杠杆率×对应税基=-0.0164×15134=-248亿元。而地方标准财政收入减去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也是-248亿元,有效税收减去标准税收也是-248亿元。
2.其他一般性与专项转移支付存在协同机制。中央转移支付办法规定,专项转移支付采取项目法或因素法进行分配。根据各地财政状况,同一专项在不同地区采取有区别的分担比例,但对不同专项在同一地区的分担比例,要求逐步统一规范。实际上就是,不论项目法或因素法都是在分档系数作用下,其他一般性与专项转移支付实际上存在协同机制,不同的是基数会引起差别。说明,两者在理论分析上应该可以合并为一个指标。
3.分档补助存在放大的二次杠杆效应。各地困难程度系数根据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中的公式计算。实际有效税率对比平均有效税率所产生的杠杆效应,对其他转移支付是一种间接的、逐步放大的结构性影响。为避免多重共线性,结构性影响关系可以用偏最小二乘回归方程描述。根据2012年经验数据,经过探索性和验证性因素分析,可得全国地方其他转移支付的偏最小二乘回归模型及其适合度检验:
表2 全国地方其他转移支付的PLSR模型及适合度检验
模型参数 (因变量 其他转移支付): |
|
适合度检定统计 (因变量 其他转移支付): | ||
观察值 |
31 | |||
截距 |
107.204 |
|
总权重 |
31 |
二三产增加值 |
0.007 |
|
DF |
28 |
公共财政收入 |
0.004 |
|
R² |
0.93 |
有效税收 |
-0.056 |
|
标准偏差 |
118.8 |
据实收入 |
0.275 |
|
均方差 |
9409.22 |
均衡性转移支付 |
3.421 |
|
均方根误差(RMSE) |
97 |
根据其他转移支付的偏最小二乘回归模型,可以计算出其他转移支付的预测值,从而粗略地推算出各档的综合分档系数,其中,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为0.9380、1.0115和1.0161,以及各地分档放大的二次杠杆率,其中,福建地区为-0.0339。可见,福建地区二次杠杆率,比一次杠杆率增加了-0.0175,增加的负效应超出1倍以上。通过二次杠杆率的修正,就能更精确地建立和描述其他转移支付与有效税收等指标的结构性动态数量关系。
三、实际有效税率最优化模型分析
实际有效税率最优化是一个多目标优化问题。多目标优化是多个目标函数在给定区域上的最优化问题。多目标优化一般难以找到一个绝对最优解,一般是寻求帕累托最优解集,即寻求问题的非劣解集合。但在平均有效税率不确定性的情况下,能否寻求到地方财政收支运行实现帕累托最优的空间和路径,这既是实际操作部门经常遇到的难点,也是本文要探讨的重点。
(一)总目标及约束条件的设定
帕累托效率标准已成为主流经济学研究经济效率时普遍认可的评判标准。实际有效税率最优化评价标准,应当满足财政收支运行实现帕累托效率。在保持公共财政收入水平不增加的前提下,公共财政收支运行的效率可以由财政支出水平体现。因此,总目标函数可以设定为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最大化。
根据地方财政收支运行的指标逻辑关系,构造实际有效税率最优化分析模型(见表3),并找出各个内生变量指标与实际有效税率之间的数量关系,构建公共财政支出与其他指标数量关系闭合的分析模型。
表3 实际有效税率最优化分析模型
模型设定 |
指标 |
逻辑关系 |
期望 |
属性 |
方案 |
总目标 |
公共财政支出 |
公共财政收入+中央补助收入 |
最大化 |
||
公共财政收入 |
有效税收+非有效收入 |
规模不变 |
结构调整 | ||
分目标 |
中央补助收入 |
税收返还+中央转移支付 |
最大化 |
||
税收返还 |
两税返还+所得税返还+其他返还 |
||||
两税返还 |
上年返还数*(1+增长率*0.3) |
||||
所得税返还 |
固定 |
按决算 |
确定 |
||
其他返还 |
出口退税基数+成品油改革退税 |
按决算 |
|||
中央转移支付 |
均衡性转移支付+其他转移支付 |
内在机理分析:困难程度与税收努力关系 | |||
其他转移支付 |
按困难程度系数分档 |
离散、惩罚 | |||
分目标 |
均衡性转移支付 |
标准财政支出-标准财政收入 |
最大化 |
实现机制分析 | |
标准财政收入 |
标准税收+据实收入 |
最小化 |
组合策略 | ||
标准财政支出 |
承认中央测定 |
||||
标准税收 |
平均有效税率*对应税基 |
最小化 |
实质是潜亏最小化 | ||
对应税基 |
外生变量 |
不可控 |
确定 |
||
有效税收 |
实际有效税率*对应税基 |
||||
平均有效税率 |
外生变量 |
不可控 |
不确定 |
||
杠杆率 |
实际有效税率-平均有效税率 |
可控 |
关键变量 |
找出均衡点 | |
约束条件 |
实际有效税率 |
调节范围及分布特征 |
可控 |
决策变量 |
最优化 |
约束条件 |
据实收入 |
调节范围及分布特征 |
可控 |
决策变量 |
最优化 |
分目标 |
小口径净上缴 |
上缴中央共享税-中央补助收入 |
最小化 |
矛盾分析 | |
上缴中央共享税收入 |
上缴增值税75%+上缴所得税60% |
有效税收相关性分析 |
在多元目标决策分析中,分目标可以作为总目标的约束条件。中央级共享税收入最小化与转移支付最大化存在一定的矛盾。在分税制条件下,地方财政利益相对独立。提高财政收支运行效率,必须兼顾地方财政利益。从技术层面上说,地方财政利益最大化策略抉择,围绕在补助与上缴之间,表现为净上缴最小化或净补助最大化。从地方财政利益最大化分目标函数看,可分解为中央共享税收入最小化和中央补助收入最大化,两者及其内在指标之间存在制约关系,构成地方利益最大化的制约条件。
1.中央补助收入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中央补助收入,包括税收返还和中央转移支付,其中,实际有效税率对中央转移支付的结构性影响定量分析,详见上文。
所得税返还是固定的,其他返还由决算决定。
有效税收与两税返还(两税指增值税与消费税)是递增关系,这可以从所作的散点图呈现的曲线发现。以2012年全国地方的有效税收与两税返还作散点图,最佳拟合呈线性关系(见公式9)。
y=0.0783x+34.15,R²=0.8349
其中,y代表两税返还;x代表有效税收;R2代表拟合优度,接近0.9表示两税返还与有效税收呈高相关。X的系数小于1,表示两税返还的增长速度比有效税收更慢,大约慢0.078个百分点。
2.净上缴的影响因素分析。中央级共享税收入最小化是地方财政利益的一种表现。地方财政利益最大化,实际上就是小口径净上缴最小化或小口径净补助最大化。按照不同的计算公式,净上缴可分为不同口径。在现行财政体制下,由于消费税与财政上解,对地方财政收入运行无实质影响,因此,不妨称不包含上述两项指标的净上缴为小口径净上缴。
有效税收与中央级共享税是递减关系。这可以从所作的散点图呈现的曲线发现。以2012年全国地方的中央级共享税与有效税收作散点图,最佳拟合呈线性关系为:
y =1.1597x+35.731,R2=0.9775
其中,y代表中央级共享税,x代表有效税收,R代表拟合优度。R2接近1,说明,中央级共享税与有效税收的关系是线性强相关。X的系数大于1,说明,中央级共享税增长速度比有效税收更快,约16个百分点。
(二)平均有效税率的概率估计
平均有效税率存在不确定性,要准确预测存在一定的困难。根据2008-2013年的全国各地实际有效税率概率分布模拟,可以知道其分布特征,但不能简单认为这就是平均有效税率的概率分布特征。而根据小样本简单计算出其平均数作为预期估计值,也无说服力。学术界对小样概率分布特征比较推崇运用Bootstrap方法。该方法是一种再抽样统计方法,只依赖于给定的观测信息。Bootstrap方法的实质是,根据小样本的知识,把不确定性缩小到较小范围。
运用Decision Tools Suite(Beta)软件,以Bootstrap方法拟合,2008-2013年全国平均有效税率6年小样本最佳概率分布呈均匀分布,估计参数的上下限为(0.0685,0.0756),估计的概率为71.4%。拟合秩评定的依据,主要是赤池最小信息准则(AIC)等评定指标。Bootstrap方法拟合表明,均匀分布的AIC=-47.41,数值在所有分布类型中是最小的。也就是,平均有效税率呈均匀分布,最可能的预期范围在(0.0685,0.0756)之间。
(三)决策变量优化组合策略分析
根据上述分析知道,中央转移支付影响因素的主要特征:一是不确定性。平均有效税率存在随机性。二是离散性。由分档系数决定的离散惩罚函数,导致中央转移支付数据的不平滑。三是组合性。凡是可行解是离散或是可转化为离散的问题,都是决策变量需要组合优化的问题。由于中央转移支付的决定因素存在这三大特征,实际有效税率优化问题,经典的规划求解方法不适用,本文尝试以启发式智能算法求解。
智能优化算法又称为启发式算法,是一种具有全局优化性能,通用性强且适合于并行处理的算法。常用的智能优化算法有遗传算法、模拟退火算法和禁忌搜索算法等。它们的共同特点,都是从任一解出发,按照某种机制,以一定的概率在整个求解空间中探索全局最优解。
遗传算法(Genetic Algorithms,GA),主要是根据生存竞争和优胜劣汰的原则,仿效生物的进化与遗传,使所要解决的问题从初始解逼近最优解。基本思想是,基于生物界的自然遗传机制,通过对可行解的选择和重组,以发现问题的最优解。主要特点是,对优化问题没有太多的数学要求;能有效地进行概率意义下的全局搜索;对各种特殊问题有较大的灵活性,支持算法的广泛适用性。由于大量实际问题都是有约束的,对于约束优化问题,目前遗传算法中常用的几种处理约束的方法有,修复不可行解法,改变遗传算子法,惩罚函数法等。其中,惩罚函数法是通过对不可行解施加某种惩罚,使其目标函数值增大(对求极小值问题),适应度值减小,经过不断迭代,种群逐渐收敛于可行解。在解法上,如果存在不等式约束,就可以利用惩罚函数方法将不等式约束函数构造为目标函数中惩罚项的方法,将约束优化问题转换为无约束优化问题的泛函形式。离散惩罚函数法是一种求解约束优化问题的间接解法,它将约束优化问题转化为一系列无约束优化问题来求解。即先将原设计变量的离散性作为对该变量的一种约束条件,然后用连续变量的优化方法来计算离散变量问题的优化解⑹。
1.定义适应度评价函数。遗传算法对个体解的好坏,要用适应度函数值来评价。适应度函数值越大,解的质量越好。适应度函数是遗传算法进化过程的驱动力,它的设计应结合求解问题本身的要求而定。通常情况下,适应度函数就是目标函数,也可以作适当调整。针对本文,在均衡性转移支付上,是有界性,就是标准税收达标与否,即使达标后,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增幅还是有人为的控制。在其他转移支付上,是收敛性,就是在其他转移支付函数的惩罚项中,要解决一个被惩罚或不被惩罚的问题。小口径净上缴与有效税收是递增关系,净上缴的最小化就是有效税收不宜过大,以其他转移支付函数不被惩罚为限度。
2.模型假设和智能优化计算。以2012年福建地区实际数据为分析模型,根据指标逻辑关系,设定实际有效税收(也可以改为实际有效税率)和据实收入为调节变量,平均有效税率为随机变量,运用Evolver的遗传算法智能优化计算。为更清晰揭示前因后果,分两步进行分析和计算。
第一步,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增幅控制机制分析。当实际有效税率等于平均有效税率时,杠杆率为0,潜亏也为0;当据实收入接近为0时,均衡性转移支付可以相应的增加。说明,杠杆率为0,是均衡性转移支付的盈亏平衡点;据实收入是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加与否的主动性决定因素。
虽然优化方案表明,地方收入结构调整后,中央对福建地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将增加到546亿元,增幅为532.10%,但这是不现实的。原因在于中央均衡转移支付办法还有增幅控制机制。具体见《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第十二条规定,为保障各地财政运行的稳定性,以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平均增长率为基准,对超过或者低于基准增长率一定幅度的地方适当调增或者调减转移支付额。
由于中央增幅控制机制未明确具体操作细节,根据2008-2012年最高地区增幅经验数据,2011年增幅是最高的一年,最高地区也没超过平均增幅的10个百分点。2012年全国地方平均增幅为11.01%,最高地区(河北省)为13.82%,福建地区实际为12.35%。本文假设,若按增幅不超过平均增幅10个百分点计,优化后福建地区将会被调减到104.44亿元。
第二步,地方财政收入决策变量的优化策略分析。虽然地方财政收入决策变量优化后,由于中央的增幅控制机制,福建地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将会被调减下来。但在描述其他转移支付的偏最小二乘回归模型中,自变量指标与因变量指标之间内在的数量关系仍然是不变的,其他转移支付将自然的大幅增长。主要根据是,福建地区的困难程度系数会表现的更加有利,放大的杠杆率负效应消失,避免惩罚函数发挥作用。按照这一思路,设定其他转移支付的偏最小二乘回归模型的约束条件为宽松约束,即当杠杆率为非负效应时,惩罚函数消失。通过智能优化模拟运算求解,满足限制条件的决策变量最优解是:
实际有效税率opt≈平均有效税率;
据实收入opt≈0。
智能优化计算表明,福建地区财政收入决策变量的优化组合策略是,实际有效税率应当无限接近于平均有效税率,同时据实收入尽可能的小。从表4还可以看出,地方财政利益也得到保护,公共财政支出也大幅增长。同时也说明,若按中央增幅的经验数据,福建地区财政收支运行实现帕累托最优的空间还是存在的,但其实现的路径却是艰难的。主要是中央转移支付仍然存在其他不确定因素,如中央财政的增幅控制机制仍然无明确标准,各部门的分档补助不科学、不统一和不规范等。这些众多的因素,特别是不确定因素,是影响地方提高实际有效税率的重要原因,也是中央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效果不佳的根本原因。
表4:2012年福建地区实际有效税率智能优化结果
固定变量 |
智能优化 |
2012年 |
变化对比 |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 |
1344 |
1344 |
0 |
标准财政支出 |
1689 |
1689 |
0 |
对应税基 |
15134 |
15134 |
0 |
随机变量 |
|||
标准税收 |
1144 |
1144 |
0 |
平均有效税率 |
7.56% |
7.56% |
0% |
概率分布 |
均匀分布 |
||
参数 |
(6.8%,7.6%) |
||
调节变量 |
|||
据实收入 |
0 |
449 |
-449 |
调节范围 |
(0,1344) |
||
有效税收 |
1144 |
895 |
248 |
调节范围 |
(0,1344) |
||
实际有效税率 |
7.56% |
5.92% |
1.64% |
关注指标 |
|||
标准财政收入 |
1144 |
1592 |
-449 |
杠杆率 |
0.00% |
-1.64% |
1.64% |
潜亏 |
0 |
-248 |
248 |
均衡性转移支付 |
104.44 |
97 |
7 |
中央补助收入 |
2309 |
830 |
1479 |
税收返还 |
180 |
154 |
25 |
其他转移支付 |
2025 |
579 |
1446 |
小口径净上缴 |
-997 |
-48 |
-949 |
上缴中央共享税收入 |
1312 |
782 |
530 |
公共财政支出 |
3653 |
2137 |
1516 |
四、启示
中央财政的核心关切,一直都是集中财权,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地方应对的根本大法是适应中央激励相容机制,进行技术性妥协。根据本文的研究结果,给出的启示至少有三个。
一是优化地方财政收入结构。改变福建地区获得中央补助偏少的根本办法是,实际有效税率应达标。
二是避免杠杆率负效应。在增幅控制机制作用下,均衡性转移支付总表现为一定程度的增加。但增加的原因不同,一个是被动增幅,即全国平均水平增长而导致被动增加;另一个是主动增幅,即收入结构经优化后而导致主动增加。地方只要杠杆率为负,即使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幅是全国最高的,仍然还是属于被动增幅,分档系数对其他转移支付应付必定产生二次杠杆负效应。根据经验观察和优化模型计算,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幅的原因不同,将会导致其他转移支付的结果不同。因此,要特别注意分档系数产生的二次杠杆率效应,避免出现负效应。唯一的办法就是一次杠杆率不能为负数。
三是控制非有效收入过度膨胀。由于福建处于两个边缘,既是净上缴边缘地区,又是标准收支缺口边缘地区。边缘地区的非有效收入对中央转移支付影响的灵敏度较高,挤出效应较大。标准收支缺口边缘省,不应有很大的非有效收入。
参考文献:
〔1〕白贵,周婷婷.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博弈分析.商业时代,2010(5).
〔2〕薛黎明,王宁.地方财政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博弈分析[J].财政科学,2002(03).
〔3〕邓加平.提高我国转移支付效率的博弈分析[J].现代经济,2007(09).
〔4〕李国锋,刘黎明.税收收入能力及其相关概念研究的理论综述[J].山东经济,2009(5).
〔5〕李萍主编.财政体制简明图解[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年.
〔6〕孙艳丰.基于遗传算法的约束优化方法评述[J].北方交通大学学报,2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