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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南等/泗阳县农业保险工作成效、问题及对策
时间:2010/3/2 9:40:3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张亚南、马重阳、张修美/泗阳县财政局

 

内容提要:江苏省泗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实施以来,在实践中总结出一些有益的经验,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同时,在观念、技术和财力保障等方面也暴露出一些矛盾和问题。围绕上述问题,本文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保险  经营管理  财政扶持

 

泗阳县地处江苏省宿迁市东部,东与周恩来总理故乡—淮安市接壤,南濒全国四大淡水湖之一的洪泽湖。全县总人口9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1.97万人,辖17个乡镇场,246个行政村(居委会)。总面积1418平方公里,可耕地面积106万亩,水产养殖面积23万亩,种植水稻47万亩,小麦60万亩。2008年全县承保水稻47万亩、小麦58.6万亩、油菜3.3万亩、玉米8.4万亩、能繁母猪1.77万头。总计收取农户五项保险费200.45万元,实现应保尽保。

一、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泗阳县在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中,坚持“支农惠农,量力而行,风险可控,规范运营”的指导原则,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拓展农险服务领域,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加强网络建设是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基础

农业是弱质产业,高风险行业,农业保险经营具有高风险性。农业保险标的具有生命性、多样性和分散性,农业灾害损失的突发性及灾害损失的原因与损失程度的难以确定,决定了农业保险工作具有技术难度大、经营风险高的特点,因此,只有健全基层服务网络,才能持续开展好农业保险工作。泗阳县在基层网络建设中坚持“四强化、四保障”,为农险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强化基层网络建设,切实保障有人办事。2008年以来,泗阳县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重点在建立基层服务网络和提升队伍水平上狠下功夫,做到“三个”到位。一是乡镇农险员招聘到位。200810月,全县16个乡镇全部聘请了农险员,统一参加全市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取得了保险人代理资格证书。二是农险员工资落实到位。乡镇农险员每人每月发放基本工资600元,分别由县农险办和县人保公司各半承担,并已于2009年开始发放。同时,要求农险员在做好农险工作的基础上,县人保公司积极为他们创建开展商业保险业务的平台,引导和激励农险员积极开展商业保险业务,从而实现以险养险的目的。三是村居服务点负责人员方案制订到位。为充分发挥村居农险服务点人员的工作积极性,2008年底,明确全县246个村居会计为农险服务点的负责人,县农险办从管理费中拿出一定资金为他们解决误工补贴,从而真正形成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从根本上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

2.强化基层网点建设,切实保障有场所办事。在没有聘任乡镇农险员之前,泗阳县乡镇农险站绝大部分是和乡镇农经服务中心一起办公,给农险档案的保管存放、投保农户咨询等带来了诸多不便。2009年底,全县按照市农险办的要求,及时召开乡镇分管领导会议,对乡镇农险办的办公场所提出了“两个统一”要求,一是统一单独办公,不得与乡镇农经中心等部门合办;二是办公室面积统一在20平方米以上。20101月份,县农险办人员对全县乡镇农险站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全县16个乡镇有两个乡镇办公室太小,对此,检查组及时将这一情况向乡镇分管领导进行反馈,目前,新的办公场所已全部落实到位,改变了过去“小、乱、挤”的现象。

3.强化基层设施建设,切实保障有条件办事。农业保险工作从投保清单的填制、查勘定损到理赔等一整套流程,具有很强的严肃性、复杂性和科学性,其业务本身要求必须有一套必要的办公设施。2008年下半年,县农险办先后为乡镇农险站统一配备了两套办公桌椅、档案柜、数码照相机、电脑等办公用品,在此基础上,各乡镇接通网线,所上报的资料实行纸质和电子文档同时上报。办公设施的配备,为影像资料的采集、报送、提高档案质量等创造了条件。

4.强化基层档案建设,切实保障规范办事。档案是记录工作过程、反映工作成果的重要资料。因此,在农业保险档案管理上坚持做到“两专一统一”,即专人负责档案整理、保管,专柜存放档案资料,县乡统一建档。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目前,全县16个乡镇已全面做好各类档案归档管理工作。

()强化管理是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手段

泗阳县在试点工作中,始终把“强化管理、规范服务、严格操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紧紧围绕“确定一个模式、健全两个体系、突出三个重点”开展工作。

1.确定一个运行模式。泗阳县采取联办共保的模式,即县政府和人保公司泗阳支公司按照64比例进行联办共保,分别承担60%40%的风险。发生保险责任赔付,双方按64比例分摊赔款。并按照“统一领导、分层签约、政府补给、保户自愿、专业管理、封闭运行、结余积累、超赔分摊”的模式运作。

2.健全两个体系。一是健全领导体系。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一开始,县政府即迅速成立了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工办、财政、农林、水产、气象、人保等单位为成员,组织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乡镇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若干联络员,负责随时了解、督查各乡镇工作进度,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为规范运作程序,县政府还专门下发了《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健全宣传体系。农业保险是一项政策性保险,为了让广大农户吃透政策,泗阳县开展了高频率、广视角、多层次的宣传发动,在电视台、宿迁日报开辟了农业保险专栏,通过专家讲解、有奖问答等形式进行深入宣传,累计挂过街横幅1200多条,散发宣传资料12万余份,力求做到家喻户晓。

3.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组织业务培训。通过以会代训形式,从投保的意义、投保的方式、承担的责任、实务操作到受灾后的理赔等一整套流程进行专项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二是科学制定方案。首先科学确定试点范围和险种:根据各乡镇受灾情况的实际,先期将6个乡镇作为全县首批农业保险试点乡镇。在取得成功经验基础上,及时开办与农业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稻、小麦初始成本保险及能繁母猪保险,丰富农业保险内容,提高农民发展高效农业的积极性。其次科学确定保费及赔付标准:全县水稻、小麦、玉米、油菜保险统一按每亩1.5元保险费标准进行投保,能繁母猪保险按照每头60元保险费标准进行投保,除去政府补贴,养殖户承担20%,即每头12元。因大风、暴雨、洪涝、冰雹、区域性病虫害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造成绝收或改种的,参保农户可得到相应的赔付,由政府和人保公司双方按64比例分摊赔款。三是规范运作程序。县财政局、人保公司泗阳支公司分别在县农村合作银行设立农业保险资金专户,所有农业保险资金全部纳入专户存储,实行封闭管理、单独立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财政、审计、保险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农业保险资金财务管理与核算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农业保险资金安全运作。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泗阳县还成立“农业灾害定损调解办公室”,并制定出台了《大面积农业保险灾害事故理赔工作预案》,规定人保公司及相关部门在接到农户报案后,会同“农业灾害定损调解办公室”对受损灾情进行查勘定损,切实做到公开程序,统一标准、及时准确,把农业保险理赔工作办成“阳光工程”。

()财政扶持是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有力保障

农业保险经营风险高,运营成本高,已成为农业保险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能否持续开展好农业保险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考虑的重要问题,泗阳县财政不仅积极筹措配套资金,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还加大补助力度,从工作试点以来,县财政在服务网络建设、农险队伍培训、政策宣传等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截止2008年底,筹集各承保险种配套资金共计600余万元,有力推动了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了农民参保积极性。实践证明,发展财政支持型农业保险是促进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农业保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

泗阳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农民风险意识淡薄,基层干部重视不足。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靠天吃饭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且大部分农民风险防范意识仍然较差,一些农民仍然存在对农业保险理解不透、认识不足,有的认为年份好,农作物长势不错,保不保险无所谓,有的认为参加了保险,遇到灾害就应该全额理赔。甚至农村干部也认为农业保险是保险公司的事,把政策性农业保险混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这些片面认识给农业保险工作推广带来一定的困难。

2.存在查勘定损难、理赔周期长等技术障碍。在实际操作中,缺乏统一的查勘定损规范流程,特别是种植业保险,统一标准难掌握,理赔流程多,大灾基金基数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险金的快速赔付。

3.保费收取额度小,收费次数多。种植业保费农民负担仅为每亩1.5元,能繁母猪为每头12元,但按目前承保的险种而言,基层每年收取的保费就达5-6次,收取保费的次数太多使基层干群产生厌烦情绪。

4.巨灾准备金建立难度大,地方财政拮据难以保证预算资金安排。建立农业保险政府巨灾准备金,是增强区域性农业保险抗御风险能力的基本保证。但从08年实际运作结果看,文件规定的四项来源,其中困难最大的当数“本级政府预算安排5%(保费收入总额)”,根本原因还是地方财政十分困难,资金支付难以保障。

三、继续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的政策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干群对农业保险的认识。各级政府还应通过多形式、多渠道,不断加大宣传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广泛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农民增强保险意识,充分认识到花小钱、保大安是最科学、最有效的风险规避方式;用典型示范、典型案例,让广大农民从身边事例切实感受到农业保险的好处,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2.加强管理,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县级农险机构必须严格依法经营,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承保理赔服务标准,规范承保理赔流程,提高承保理赔服务质量,建立大灾理赔和小额理赔快速机制,切实提高理赔时效。要坚持“及时、有效、到位”的原则开展理赔工作。“及时”要体现在出险案件受理,勘察过程的快速,“有效”要体现在对作物灾害及损失核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到位”要体现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方面,不惜赔、不滥赔,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3.加大财政补助力度,逐步解决农业保险低保费、低保额问题。农业保险的社会效益性决定其更需要政策的扶持与推动,国家财政应加大对农业保险补贴力度。一方面切实提高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特别是种植业和能繁母猪的补贴比例;另一方面各级财政应对工作运营成本高、保费收缴难的农险业务给予必要经营费用补贴,及时鼓励农民积极购买农业保险,把市场化的风险分担机制建立起来,借以推动整个农业保险工作持续全面开展。

4.提高认识,切实解决巨灾风险准备金建立的问题。要以行政手段,从根本上解决地方“一把手”对建立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的认识问题,确保每年初即以法定的形式安排在年度预算方案中。同时,采取果断措施,将地方保费收入当年结余直接划为“农业保险政府巨灾准备金”。另外,“上级奖励”定要在真正查实的情况下再行拨付,以防“骗取”或“套取”奖励。

5.年初预收全年保费,切实解决保费收取频繁问题。农业保险费用的收取以及收取次数多,已成为客观难解的问题。为此,可以在年初进行综合预算,确定险种及费用,尔后采取一次性收取,存入乡镇账户,分期上解各险种费用,年终结算,多退少补。

6.充分发挥网点功效,拓展农业保险业务。已建好的“三农保险服务站、点”,要充实人员,加强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作用。在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基础上,拓展主要财产险业务的发展,达到以险养险的目的。

7.增加地方特色险种,健全农业保险险种体系。由于各地地域条件不一,区域农业产业化项目多,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不断探索开办符合农民迫切需求和地方产业发展特色的地方险种,如食用菌、设施蔬菜、蚕桑等,逐步建立起以“高、中、低”多层次的农业保险险种体系,促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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