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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慧/提高劳动者报酬比重财税政策探析
时间:2010/7/12 14:15:5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

 

    内容提要: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降低,劳动报酬占GDP比重不断下降,是我国收入分配领域面临的重要问题。劳动收入占比持续下降不仅影响着收入分配的公平,而且还制约着消费水平的升级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本文通过对1992-2007年劳动报酬占比情况的分析,从财税视角探寻影响比重下降的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提高劳动报酬占比的财税政策建议。

    关键词:劳动报酬  税制结构  政府支出

 

    近年来,收入分配问题得到了广泛关注。2010年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2010年全国政协会议期间,九三学社提交的《关于优化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提案就认为,我国收入分配结构中的一些问题值得高度重视。

    一、我国劳动者报酬比重现状分析

    劳动报酬占比即劳动者报酬在GDP中所占的比重。在国民收入分配阶段,按照收入法计算GDP分为劳动者报酬、营业余额、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四项,其中营业余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合称为资本收入。由于劳动者报酬是构成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它的变化会影响居民可支配收入在经济中所占比重,进而影响宏观消费需求。劳动报酬占比迅速下降时,通常也是收入分配变得更为不公平的时期。

    ()我国居民收入占国民总收入比重

    国民收入分配主要由政府收入、企业收入和居民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政府收入主要是指以税金形式形成的收入,企业收入主要是指国民收入扣除国家收入与劳动收入之后留给企业的收入(它一般应该包括资本收入即资本要素所有者所获得的收入),居民收入包括劳动者报酬和居民的其他财产性收入。在国民收入总量一定的情况下,政府收入、企业收入和居民收入三者之间是此消彼长的。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同时企业和政府收入呈上升趋势。

    ()劳动报酬占GDP比重的变化

    劳动报酬总额占GDP比例变化情况可以从绝对量的递增变化中发现其相对变化程度。近年来虽然劳动报酬绝对量不断增加,但增长率却低于GDP增长率。

    1996年开始,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占比持续下降,到2007年不足40%,而英国、美国和巴西等国近十年的平均劳动者报酬占比分别约为60%68%50%。显然,我国劳动者报酬占比远低于英、美等发达国家,而且由于近十年来降幅颇大,这一比重也低于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巴西。与此同时,营业盈余和生产税净额却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劳动收入占比的持续下降的一个明显结果就是消费率的下降及其经济增长效应下降。在发达国家,工资一般会占企业运营成本50%左右,而在中国则不到10%。发达国家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一般在55%以上,在中国则不到40%,并呈逐年下降趋势;资本回报的比重却节节上扬。郑功成(2009)认为,这种利润侵蚀工资、机器排挤劳动的现象,不利于缩小收入差距,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更不利于扩大消费、拉动内需。

    二、影响劳动者报酬比重下降的财税因素分析

    目前国内研究关于影响劳动报酬比重下降的因素包括很多方面,如工资决定机制不健全、劳动力市场不完善、垄断程度增加、服务业发展不充分等。由于劳动者报酬是由平均工资水平和劳动数量共同决定的,单纯提高工资水平并不一定意味着会增加全社会的劳动者报酬。研究表明,劳动力相对价格的变化和由之带来的劳动力需求降低对劳动者报酬的影响正好抵消,因此通过行政或法律手段提高工资水平的结果是增加失业,对劳动者报酬占比的影响并不大。

    本文在探求影响劳动报酬比重的原因中,主要从财政税收的角度研究其对劳动报酬占比下降的调节功能的不足。另外,本文将劳动报酬的内涵作进一步延伸,即不仅包括初次分配中获得的体力或脑力活动的对价,还包括在再分配过程中所获得实际意义上的基于劳动的所得。在初次分配中,流转税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在再分配中,所得税和财政支出对劳动报酬占比产生影响。因此,主要从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方面做分析:

    ()财政收入

    1.财政收入的规模。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环节,政府收入比重不断上升,过高的财政收入必然对劳动收入产生“挤出效应”。一些学者认为过高的税负是影响中国劳动收入占比的重要原因。近年来政府税收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GDP增速,导致税收尤其是生产环节征收的税在GDP中的比重提高比较快,这也挤压了劳动者收入在GDP中的比重(李稻葵,2007)。白重恩(2009)、陆铭(2008)等持相同的观点。谢攀(2009)基于省际面板数据的研究发现企业税负是导致目前劳动收入占比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最终的税收负担来看,在我国,由于剩余劳动力相对充裕,课税对我国劳动力的影响主要通过劳动需求来体现的。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中,特别对于以劳动报酬为主要的来源的劳动而言,劳动力市场的供给弹性几乎为零。通常在劳动供给弹性小于劳动需求弹性的情况,对劳动所得课税将主要由劳动供给者负担。从而导致最终劳动量的减少。但是由于我国存在劳动供给过剩、高失业率和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劳动所得课税对劳动量的影响不大,但是劳动工薪阶层却成为了税收的实际负担者。这也是导致劳动报酬占比下降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2.税制结构。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目前我国的税制结构主要是以流转税为主、所得税为辅。我国流转税因累退性强、存在重复征税等因素,使得流转税对劳动要素收入份额影响程度高于资本要素;所得税对要素收入分配有明显影响;现行税制结构通过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扩大了经济中供求失衡局面。总之,在税收高速增长背景下,现行税制结构是我国要素收入分配格局变动的重要原因。以下主要从几个主要税种来探讨。

    (1)增值税。增值税作为我国税收收入的第一大税种,主要发挥筹集财政收入的功能。但增值税对包括所有日用必需品在内的货物都征税,即使是食品类、生活类必需品例如煤气,也要征收增值税,而这些在中低收入阶层生活开支中占有相当比例,尤其对低收入阶层,必然会导致税制一定的累退性,即高收入家庭实际消费水平的下降幅度小于低收入家庭,相比较而言,以劳动报酬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中低收入者往往成为了增值税的实际负担者,这显然不符合税制的纵向公平原则。

    (2)消费税。在流转税中,消费税是最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的一个税种。但是由于消费支出水平及支出项目结构的差异,消费税往往会形成轻重不一的税收归宿,从而对收入分配的最终格局产生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现行消费税把某些生活必需品和少数生产资料列入了征税范围,存在“越位”问题。对其征收消费税不仅限制了人们对生活必需品的消费,而且由于征税增加了生产成本,使生产发展受到影响,起到的是一种逆向调节作用。另一方面,现行消费税未把一些高档商品、高档消费娱乐纳入征税范围,存在“缺位”问题。如高档娱乐场所、高档服饰等奢侈品。归结原因,主要是消费税税基过小以及对现有消费结构掌握的不准确,这些都直接导致消费税税负的不公平。

    (3)个人所得税。税收的收入分配职能主要是通过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实现的。因此,个税也被赋予“罗宾税”的称号。但是目前有关个税改革的呼声不断,个税的收入分配职能也比较微弱。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财产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税负比较低,而劳动收入的税负比较高。目前,在个税的九大项中,工资薪金的课税约占个税收入的一半。分析我国高收入者的收入来源,其他所得才是“致富”之本,而工资薪金是普通老百姓的主要收入来源。而其他所得通常都是采用比例税率,无法起到收入调节功能。二是个税的税率级次过多,最高边际税率高达45%,过高的边际税率形同虚设,没有现实意义。表面看来,有利于收入调节功能的实现,但是由于高收入阶层会因为规避高边际税率而将收入转移或者隐匿,造成了税收的流失,也就意味着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收入来源是以劳动报酬为主的工薪阶层。最后是费用扣除标准没有考虑经济发展物价指数和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不断攀升的客观因素,费用扣除额的调节节奏明显滞后于物价指数的增长速度,另外费用没有考虑家庭差异。

    (4)房产税。我国现行房产税只对经营性房产和出租性房产征税,对自有住房不征税。一方面是不断上涨的高房价和以劳动报酬所得为收入来源的低收入者,另一方面则是高收入者的多处高档房产和房地产投机,如何通过房产税调节高收入者收入水平,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财政支出

    对于再分配环节,主要是通过财政支出来调节劳动报酬的比重。财政支出包括政府购买支出和政府转移支出,本文主要是政府转移支出对不同收入阶层的影响。这里主要是通过支出结构和支出政策来影响。

    1.支出结构。政府转移支付,大都具有福利支出的性质,如社会保险福利津贴、抚恤金、养老金、失业补助、救济金以及各种补助费等,农产品价格补贴也是政府转移支付。通常转移性支付会产生两种效应:一是福利支出可能会降低劳动者工作的努力程度,增加对政府的依赖程度,也就是说在面对政府的转移支付时,由于劳动者接受转移支付的机会成本相对较低,有可能出现逆向选择或者机会主义倾向,从而选择不劳动或者降低劳动的努力程度。一个典型的现象就是“骗吃低保”。二是相对于高收入群体,以劳动报酬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中低收入者往往受到转移性收入的影响较大,以社会保障为主要内容的转移支付在客观上能够显著提高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积极性。

    政府的支出结构主要通过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的支出来提高社会各成员的福利水平,导致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从而提高其消费水平,这从一定角度上相当于增加其劳动报酬。

    2.支出政策。一个国家的财政支出政策也能够影响到劳动收入。为较快的实现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长久以来,我国财政支出具有明显的“投资性和经济性”色彩,大量的财政资金投入到工业化的建设当中,资本量的大量、快速累积需要较高的资本回报作为支撑。相比较而言,中国服务业的发展相对落后,表现在服务业在GDP中的比重只有40%左右,远远低于许多其他国家,如印度的50%、美国的70%,而在服务业部门中,劳动者所得比重较工业部门高得多,这也使得中国一次收入分配中劳动者收入比重下降(李稻葵,2007)。政府支出比重能否从工业部门向服务业部门倾斜,是改变劳动报酬占比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三、提高劳动者报酬比重的财税政策

    ()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

    结构性减税措施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调节和服务保障作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大民生改善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何借助于结构性减税进一步解决劳动报酬占比下降问题,要从以下几方面来推进:

    1.适当降低政府收入比重,降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税收负担。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政府税收快速上升,在2009年金融危机中,仍保持了9.1%的增长率,高于GDP增长水平。在初次收入分配中,政府的收入比重稳步上升。适当地推行结构化减税对扭转初次收入分配中劳动者收入比重下降有着重要的影响。

    2.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调节作用,调整税收优惠政策的调节范围。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就业容量大,供给弹性很小,导致了买方市场的强势地位,对提高劳动报酬占比极为不利,应通过税收优惠等手段给予一定支持。另一方面,过度的税收政策会造成劳动力市场的扭曲,那么税收政策的方向更应该放在努力整合劳动要素市场,使劳动要素收益不受其他要素和特权阶层的侵蚀,特别是加强对垄断行业的调节力度。

    3.创造鼓励全民创业的氛围,鼓励微型企业的发展。创业企业、微型企业的发展,本身起到了弥补劳动收入和资本收入差别的重要作用。创业企业、微型企业的所有者既是资本所有者,又是劳动者,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在创业企业、微型企业较活跃的国家中,收入分配往往比较合理,社会比较和谐,经济比较有活力。

    ()优化税制结构,充分发挥税收的收入分配功能

    1.增值税。在扩大增值税的税基的同时,对一些社会成员的生活必需品逐步减少课税。目前我国将生活必需品优惠税率定在13%,远远高于欧盟现定的5%-10%的税率。而像农产品、食用油、自来水、燃气等生活必需品在中低收入阶层的消费支出中占有很大比重,因此应逐渐减弱增值税的累退性,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2.消费税。调整消费税的课税对象、税目、计税依据、纳税人、税负归宿等。一方面根据经济和消费水平不断调整生活必需品的种类,明确对生活必需品免税或实行低税率;另一方面对于高档消费品和奢侈品甚至炫耀性消费应坚持逐档提高的累进结构的高税率。并根据实际价格和供求弹性确立准确的高低税率。于洪(2008)分析了我国城镇居民的消费支出数据,发现低收入群体对生活必需品消费支出的需求弹性很小,其中对食品类需求价格弹性为正,而高收入群体对交通通讯类、医疗保健类食品的需求性较低,应在深入分析消费者行为并把握价格变化及弹性状况的基础上,确定消费税最终税负在不同收入群体的归宿分布情况和消费税结构。

    3.个人所得税。一是加快实现综合所得税为主、分类所得税为辅的混合个人所得税模型,将居民收入划分为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两大项,采用分类综合计征办法。二是缩小累进税率级次,加强征收管理。普遍存在的工薪、工资等劳动收入,分级不宜过多,以降低中低收入者的实际税负;对于不是普遍存在但能决定贫富差距的非劳动所得,可采取级别较多的超额累进税率,扩大低税率的适用范围。三是应该充分考虑家庭差异,以家庭为征税对象,在综合家庭全部收入的基础上,结合其赡养人口数、医疗状况、婚姻状况等多种因素确定费用扣减额度,然后采用累进税率进行征收。

    4.社会保障税。目前社会保障制度亟待完善,但其深化改革面临扩大范围难、缴费基数不统一、缴费基数不实、资金安全存在隐患、征缴成本高昂等一系列障碍。因此,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化解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诸障碍的一个突破口(庞凤喜,2007)。通过开征社会保障税有利于缓解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矛盾,为中低收入者构筑安全网,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积极性。针对社会保障税的开征,研究表明,对社会保障税而言,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对社会保障资金具有需求、供给与保障能力的诸因素,如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保障水平、筹资模式、责任划分、计税依据选择,以及财政安全能力等,都将对社会保障税的开征产生重要影响。

    5.房产税。一方面要扩大征税范围,不仅对经营性房产和出租性房产要征税,对自住房产也需要征税;另一方面,在税率的设置上,应该根据房产的价值、面积、实际用途等因素分层分类确定税基和税率。对满足生活基本需求的房屋面积实行低税率或零税率,对超过住房标准的房屋面积实行高税率,使高收入群体在享有大面积住房的同时也承担更多税负,从而缩小贫富差距。

    ()优化政府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支出力度

    税收的功能只是将公共产品和服务成本在居民中进行分配,社会各阶层通过财政支出获得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差异对于收入分配的影响更大。对低收入阶层来讲,为其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更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处于建立阶段。新农村合作医疗已基本建立,并收到良好的效果。开始着手进行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跨省流动等都为城乡居民的消费逐步的解决了“后顾之忧”,但是覆盖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制尚未建立。对此,一是应该建立起覆盖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保障体制,尤其是农村社会保障体制要逐步的健全,而且农村居民生产经营收入是其收入主要来源之一,稳定和提高各种农业补贴和农产品保护价格标准,都有利巩固农村居民的家庭经营收入;二是逐步实现城市和农村社会保障体制的有序衔接,为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奠定基础。

    此外,在转移支付的形式上可以加大创新力度。可以借鉴美国的劳动所得税收抵免(EITC)制度,这一制度的优点在于,与传统意义上的转移支付相比,具有税式支出的特点,能够在提高中低收入者劳动积极性的基础上实现税收减免和转移支付,比传统意义上的转移支付的激励效应更大。

 

参考文献

1安体富,任强.税收在收入分配中的功能与机制研究.税务研究,2007(10).

2庞凤喜.论社会保险税的征收与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关系.税务研究,2007(10).

3贾康.论居民收入分配——基于政策理性的分类分层调节.财政研究,2008(2).

4〕李稻葵.重视GDP中劳动收入比重的下降.新财富,2007921.

5〕陆铭.劳动收入占比下降:为什么?怎么办?上海证券报,200899.

6〕刘怡,聂海峰.间接税负担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分析.经济研究,2004(5).

7〕财政部科研所课题组.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及财税调节政策.税务研究,2003(10).

8〕韩金华,李忠华,白子芳.改革开放以来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比重演变轨迹、原因及对策研究.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9(12).

9〕王剑锋.流转税影响个人收入分配调节的分析基础.财经研究,2004(7).

10〕刘树杰,王蕴.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研究.宏观经济研究,2009(12).

11〕白重恩,钱震杰.我国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比重下滑,人民网.

 



虽然转移性收入和工资收入均属于居民的收入来源,在此均归结为劳动收入或劳动报酬,因为这些转移支付大多是基于劳动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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