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沿海经济带具有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区位地缘优越,岸线资源和土地资源丰富,交通网络畅达,产业体系完备,科技教育发达,城市功能完善,腹地经济广阔。这次国务院批准的《规划》,不仅有利于完善我国沿海经济布局,提升辽宁乃至东北地区对外开放水平,更有利于培育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促进整个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实施好这一战略,现实意义重大。
在促进辽宁沿海区域经济快速腾飞的过程中,财政担负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使命,实践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围绕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辽宁省财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例如,从2007年开始,省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对“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相关园区项目给予贴息支持,重点鼓励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或园区基础性产业项目建设;制定了税收增量返还政策,从2006年到2010年,对“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重点发展区域上缴省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以2005年为基数,省财政给予70%增量返还;出台了招商引资奖励政策,从2008年开始,每年安排资金用于对“五点一线”园区招商引资情况进行奖励,以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服务水平;等等。在财政助推下,经过近三年的开发建设,辽宁沿海经济带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后续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此次《规划》中明确了辽宁沿海经济带的战略定位,提出了经济、社会、民生、环境等不同层面的目标任务,强调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这些都与财政密切相关,也对财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财政要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还需进一步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关系。财政在大力支持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注意调整支出结构,重点向有利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领域倾斜,实现经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二是加快沿海发展与促进腹地协调前进的关系。财政政策在支持区域经济发展上要遵循有利于实现沿海与腹地良性互动的战略目标,体现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三是扩大对外开放与深化内部改革的关系。在大力支持对外开放平台建设的同时,财政要着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积极探索有利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的省管县等财政体制创新,努力消除阻碍区域经济发展的行政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