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平/辽宁社会科学院
内容提要: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9月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强调指出:“东北地区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归根结底仍然是体制机制问题,是产业结构、经济结构问题”,揭示出制约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发展的障碍始终是体制机制性矛盾、结构性矛盾。为了加深对习总书记讲话的理解,有必要从历史根源及其演变着手,研究辽宁产业结构性矛盾、体制机制性矛盾产生、发展和转化的历史过程,从而根据“两个矛盾”的转化趋势构思有的放矢的老工业基地振兴对策。
关键词:辽宁经济衰退 历史根源 结构性矛盾 振兴对策
辽宁老工业基地经济衰退虽然在改革开放后凸显出来,但是衰退的根源却由来已久。从辽宁现代工业萌生的19世纪末[1]至今,辽宁的基本经济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作为一种组织经济的方法和手段,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却在辽宁经济中长期发挥主要的资源配置作用,辽宁老工业基地的衰退同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主导下的产业结构刚性有密切的因果关系。循着历史足迹,可以观察到:辽宁老工业基地的结构性矛盾、体制机制性矛盾萌生于辽宁现代工业发展的起步阶段,在工业化高潮时期得以延续,进入工业化中兴时期上升为阻碍辽宁老工业基地发展的主要矛盾。
一、辽宁老工业基地“两个矛盾”产生的历史缘由
(一)日本侵略东北时期的“统治经济”体制形成了辽宁工业“重重轻轻”的畸形结构基础
20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出于侵略战争的需要,日本统治者严苛限制辽宁民族工商业经营轻工业和深加工业,倾全力实行以重工业为主体的“重点主义”产业政策,将与“国防”和“国策”有关的钢铁工业、有色金属工业、化学工业、非金属矿开采业、建筑材料业作为掠夺的重点,造成辽宁重化工业初加工产业畸形扩张。1943年辽宁重化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79.2%[2],资本资料工业在制造业中所占比重远远超过消费资料工业所占比重,甚至高于德国经济学家霍夫曼提出的工业化后期标准[3]。这种工业化显然是不可持续的畸形结构,完全从属于日本产业发展的需要,将辽宁生产的钢铁、煤炭和建材等限制在初加工阶段,产品作为生产原材料输往日本深加工。据不完全统计,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从以辽宁为主的中国掠走煤炭10亿吨、铁矿1.8亿吨、铜矿150万吨、铝矿10万吨、镁矿5万吨,还有大量的非金属矿、铅锌矿、金银贵金属等[1]。这些矿产资源转化出来的产品却很少有留在东北本土的。当时的日本昭和制钢所社长小日山直登承认:“日本以开发满洲钢铁资源为重点,将其生产的生铁和钢,尽可能多的输往日本,以加强和扶植日本产业……这也是满洲为了日本所不得不忍受的畸形经营方式”[4]。这种畸形结构导致辽宁以初加工为主的重化工业急剧膨胀,产业发展脱离国内市场有效供需,形成畸形“孤岛结构”,只能依附于日本的资本供给和加工需求生存,效益低下,丧失了依托市场、自然积累、独立成长、逐步升级的内生发展可能。
(二)计划经济时期保证重化工业优先发展增强了辽宁以初加工为主的重化工业结构刚性
在新中国建国初期的经济恢复和“一五”时期,为了满足全国对重化工业产品的需求,在国家支援下辽宁重化工业迅速发展,规模超过历史最高水平,产业结构逐步升级,但是,并未彻底改变初加工为主、以“重重轻轻”为特点的工业结构。1953年—1957年,辽宁省工业总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4%,居全国第二位,重工业产值占全国重工业总产值的22.7%,占全国第一位;钢铁等初加工原材料产量占全国的一半以上,原油、发电量、水泥、金属切削机床产量占全国三分之一左右,军事工业也占有很高比重。[5]在此期间,辽宁工业总产值中冶金工业占比由19.4%增加到28.4%,机械工业占比由19.2%增加到25.9%,石油工业占比由2.4%增加到4.0%,化学工业占比由7.5%增加到9.8%,而食品工业占比由14.3%降到6.5%,纺织工业由15.2降至7.3%,整个重工业产值占比由57.8%跃升至73.4%[6]。
(三)过度的计划调拨使辽宁产业结构升级换代步伐迟缓
1958年至1978年改革开放前,辽宁工业虽然几度调整结构、加强支农产品和日用工业品生产,但并没有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设备、技术实行大规模的更新和升级,工业生产总体水平仍处在20世纪40年代的水平[2]。辽宁产业结构无力大规模升级换代的直接原因是由于财政上缴过多,导致企业更新改造投资匮乏。从1952年到1978年的26年间,辽宁地区净上缴中央财政累计约900亿元,相当于同期国家对辽宁投入的2.7倍。辽宁每年以计划价格调出大批生产资料和产品支援全国经济建设,还支援全国数十万科技人员和职工,一些重工行业的骨干企业支援兄弟省市建设了一批新企业。[7]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支援“大三线”建设,辽宁承担了最重的任务,当时提出“好人好马上三线”,在机械、钢铁、矿业、石油、医药等方面支援了大量设备和人员到四川、青海、贵州、宁夏、甘肃、陕西等地,许多骨干企业将30%—70%的设备、技术和管理骨干抽调到了西部,很多甚至是整厂整矿地搬迁到大三线。辽宁援建的内地省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陆续建成了一批重要的钢铁企业、化工企业、煤矿企业和军工企业等,同时也建成了一批配套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3]。支援三线建设的利弊如何评价,不在本文探讨的范围之中。但是,这种过度调拨确实阻碍了辽宁地区的持续发展。任何企业要持续发展都必须将利润积累起来用作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企业后备基金。辽宁企业却由于国家持续调拨,不仅扩大再生产乏力,甚至无力补偿简单再生产损耗,实际上已经出现了产业存量萎缩,因此,80年代初辽宁出现的经济衰退其实是60年代至80年代调拨工业资源的必然结果。
(四)改革初期财政和价格“双轨制”构成对辽宁带病运转经济的致命一击
20世纪80年代初中期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辽宁老工业基地在产业带病运转情况下,仍然承担着较高的指令性计划调拨和较重的财政上缴任务,为全国的改革开放支付了巨大成本。20世纪80 年代全国上缴税利的前十名中竟有四个来自辽宁省,分别是辽宁、沈阳、鞍钢、大连,全省每年财政上缴50亿元左右。特别是鞍钢作为钢铁行业的老大,当时年上缴的利税是武钢的3.5倍,首钢的6.5倍,而其自身每年的留利只有三千多万元,在冶金工业部十大钢厂中名列第七,仅比酒钢、水钢高一点点,连首钢的一个零头都不够,以至于日常流动资金的最低线都保证不了。1980年到1993年,辽宁上缴中央财政1650.2亿元,上解率近50%。直到1997年辽宁老工业基地已经陷入明显的经济衰退之中,但负担的税赋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大大高于全国大多数经济发达地区。从1978年到1993年的16年中,辽宁按国家指令性计划价格调出钢材约6300万吨,占同期省内全部产量的50%以上;调出生铁3400万吨,占省内产量的30%以上;调出铝约40万吨,占同期产量的50%以上;调出锌130万吨,占同期产量的80%以上;调出烧碱60万吨、纯碱580万吨,分别占同期产量的25%和50%。除了重要原材料大量平价调出外,重大技术装备,如冶金和矿山设备、起重设备、金属切削机床、变压器、高压开关等也大量平价调出省外,支援全国。在当时国家逐步放开生产资料价格的背景下,辽宁企业向国家提供的这些重要原材料和重大技术装备一直以低于市场价格的计划价格调出,仅这一项价差,辽宁每年就向国家多做贡献30亿元以上。[8]由于财政上缴过多和价格亏损,导致辽宁工业企业留利过少,自我发展资金匮乏,无力通过改造升级扭转历史遗留的畸重结构,甚至无力扭转“文革”后企业普遍面临的技术落后、设备老化、带病运转的困境。偏偏在这种困境中,国家退出全面“拨改贷”,基本建设投资由财政无偿拨款改为贷款,迫使辽宁企业在资本负积累的历史前提下,不得不依靠贷款弥补再生产投资瓶颈。因此,在市场硬预算约束下,企业财务困境凸显,辽宁企业积蓄多年的、潜在的经济衰退终于全面暴露出来,导致老工业基地经济相对衰退。
二、辽宁在第一轮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中初步弱化了“两个矛盾”的消极作用
2003年中央开始实施振兴东北区域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开始克服“两个矛盾”对老工业基地经济发展的束缚。
(一)宏观环境市场化弱化辽宁传统体制性、机制性矛盾
在宏观经济层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实施正值世界经济转入周期性扩张,2002年—2007年各国都出现了持续的快速增长;中国加入WTO,出现开放促进市场化和重化工业主导发展的工业化高潮;2008年后我国推出4万亿元投资克服金融危机影响,刺激基建投资大幅增长,拉动了重化工业的急剧扩张。这种宏观经济环境不仅为以重化工业为主体的辽宁经济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提供了极为有利的市场条件,而且凭借国家履行加入WTO承诺,从国家层面大幅度改革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深入推进市场化,使辽宁传统的体制性、机制性矛盾随之弱化。宏观环境的市场化对辽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是两重的:一方面是市场化赋予企业更多地自主决策和创新选择空间,有利于企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另一方面是进入重化工业阶段使市场对重化工业需求旺盛,辽宁“重重轻轻“的结构刚性随之增强,中等技术水平的重化工业占工业总产值比重竟然陡升至80%以上[9],结构性矛盾对辽宁老工业基地发展的影响有增无减。
(二)第一轮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两个矛盾”弱化效果明显
在区域层面,通过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辽宁老工业基地“两个矛盾“明显弱化,经济发展取得明显的成果,主要表现为:一是摆脱了经济增长相对衰退的困境。实现了2003年—2012年持续十年的高速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5%,高于全国同期年均增长速度2.2个百分点。全省居民消费水平由人均5095元提高到20156元,年均增长10.4%,比全国增长速度快1.5个百分点。辽宁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由相对富裕的38.8%下降到接近富裕水平的32.2%,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由小康水平的45.0%下降到接近富裕水平的32.9%,2013年辽宁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低于全国水平2.8个百分点和4.8个百分点,距离富裕标准更近。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差距由2.99:1降为2.41:1,小于全国城乡收入3.09:1的差距,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差距缩小到只有0.7个百分点,比全国差距小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生活富裕程度已经十分接近。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五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为171万户群众提供了保障性住房。二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施振兴战略期间,辽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0.6%,比全国高6.9个百分点;资本形成对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年均达到71.1%,年均拉动生产总值增加8.9个百分点,分别比全国同期年均贡献率高18.5%、拉动率高3.6个百分点。在投资拉动下,工业结构逐渐优化升级,重工业中采矿业、原材料业和装备制造业占比由9.2:54.1:36.7提升为9.2:51.1:39.7,装备制造业占比上升3个百分点。其中,全省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成倍增加。三是改革国有企业体制,建立混合所有制,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省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面达到了90%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占全省工业经济总产值份额12.4%上升到72.5%。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产值增长3.1倍,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份额却由62.4%减少到23.5%,减少约39个百分点。四是减轻了企业历史欠账负担。全省138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主辅分离、完成辅业改制企业350个,分离安置富余人员3万人,年减轻企业负担约10亿元。实施政策性破产企业65户,涉及职工17.49万人,核呆额达81.75亿元。落实采煤沉陷区治理政策,总投资53亿元,支持阜新等7个采煤沉陷区完成治理工程。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先后为2万多户企业抵退增值税176亿元,为企业抵减所得税48亿元,为6500户企业豁免历史欠税46亿元。偿还国有企业历史拖欠职工工资,共涉及108万名职工的企业拖欠工资,偿还金额达63.64亿元。
(三)“两个矛盾”依然存在
初步振兴不是全面振兴,辽宁的产业结构性矛盾、体制性机制性矛盾没有完全消除,主要遗留问题有:首先,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减负不到位。截止2013年全省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一级企业1642家,其中地方规模以上国有企业占全省地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额24.2%,但产出却很低,主营业务收入仅占7.8%,利税总额仅占9.9%。在进行了股份制改革的国有企业中,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比例达88%,国有股本占总股本的比例平均达到92.9%。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内部经营机制市场化水平低,而且仅沈阳等8市就有空壳企业748户。国企历史遗留问题依然较重,承担离退休费每年17.4亿元,厂办大集体3041户,涉及职工和离退休人员73万人,拖欠职工债务和社会保险301.8亿元。其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投入不足,进展迟缓。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2003年—2012年年均增长低于全国增长速度2个百分点以上;全省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连年维持在1.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开发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7.9%,低于全国水平4.6个百分点。全省三次产业生产总值比重由2002年10.8:47.8:41.4调整为2014年的8.0∶50.2∶41.8,与全国三次产业结构综合比较,辽宁第二产业占比较高,而且差距有所扩大。特别是重化工业在工业中占比由60%左右提升到80%,高于全国水平7个百分点以上,使畸重的结构更重,加大了周期性波动风险和结构转型的难度。再次,高投入、高消耗、高债务、低产出、低收入、低效益的特征并未改变。2011年辽宁万元GDP能耗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8.2%。辽宁城镇就业人员工资性收入较低,2013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5505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6%。高投资形成巨额政府债务负担,截至2015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率为86%,而辽宁省的债务率已经超过100%的警戒线,为157.72%,显示债务余额已经超过综合财力。
综合上述,实施第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后,辽宁老工业基地的“两个矛盾”对发展的束缚明显弱化,已经不能简单地等同于20世纪80年代的“两个矛盾”了。辽宁原有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基本瓦解,绝大多数商品由市场配置,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企业。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日趋完善,辽宁不再是国有工业大省,2017年辽宁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资产总计占全部工业资产总计的51.5%,在全国各省区中列12位;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全省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44.8%,在全国各省区中列9位[10];民营经济占到全省GDP70%以上。辽宁的结构性矛盾也发生转化,初加工为主的重化工业升级为中度加工为主的重化工业,原材料精深加工业和高新技术主导的组装工业成为工业的主体,企业组织结构集群化、专业化。但是,影响辽宁老工业基地发展的两个矛盾仍然存在,只不过性质、程度和形式都发生了变化。体制机制性矛盾不再表现为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矛盾,而转化为政府对劳动力、土地、资本、制度创造、创新等生产要素的行政管理与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矛盾,这种矛盾以地方营商环境为基础,涉及政府管理经济体制、金融领域的垄断格局、企业税收负担、不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科研管理体制等。现存的结构性矛盾也不再是初加工重化工业与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矛盾,而转化为传统重化工业发展刚性与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的矛盾,需要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重点,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依靠创新把实体经济做实、做强、做优,坚持凤凰涅槃、腾笼换鸟,积极扶持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尽快形成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11]
三、新一轮辽宁全面振兴的经济基础和战略重点
(一)正确判断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经济基础
如何评价辽宁老工业基地的经济发展状态是一个看似简单,其实存在误判问题。
在中央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前的1978年—2002年25年间,辽宁GDP年均增长8.94%,比全国增长水平低0.74个百分点,连续增长滞后使辽宁工业占全国工业比重由1978年的9.7%降至2004年的4.1%。因此,许多研究者将辽宁老工业基地等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萧条区域”。然而,将辽宁视为经济萧条区域并无实证根据。在经济学辞典中,经济萧条与经济衰退(recession)所概括的都是工商业的低落状态,但经济衰退在程度上较弱,持续时间也较短,判断标准是实际GDP至少连续两个季度下降,当经济衰退连续超过3年,或者实际GDP负增长超过10%时称为经济萧条(depression)。经济萧条除了产出剧烈降低之外,通常伴随着长时期的企业普遍破产、高失业率、企业信心降低和低投资率[12]。区域经济学者将萧条区域概括为:曾经达到较高或极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但由于未适时调整产业结构与产业布局而陷入困境的区域,其核心特征是结构性衰老背景下的“萧条”。〔4〕
按照上述标准衡量,辽宁地区生产总值曾在1981年的经济调整中出现负增长(-1.6),2016年在新常态下第二次出现负增长(-2.5),这两个年度辽宁显然陷入经济衰退之中。然而,这两年的负增长都未下跌到-10%,持续时间更没有超过一年的,并未恶化到萧条的程度。除负增长的两年外,改革以来的多数年份辽宁老工业基地经济都具有较高的增长速度,只是在全国处于增长相对滞后的位置,就业、投资、收入、价格等经济指标也没有长期持续的区域性低迷。因此,辽宁老工业基地未发生过经济萧条,不能称为经济萧条区域,而只是由于国家计划调拨等外在原因造成的经济增长相对滞后区域。基于这种判断,在新一轮全面振兴中辽宁的发展目标是通过创新获得加快发展的新动能,摆脱滞后的发展态势,而不是走发达国家以就业为中心的政府援助萧条区域道路。
(二)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点是重化工业结构升级
重化工业既是贯穿于辽宁现代经济史的主体产业,也是决定辽宁老工业基地经济兴衰的生产力基础,因此,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的核心问题是克服重化工业结构刚性,促进重化工业结构升级。
所谓产业结构刚性是指由于沉淀成本影响生产要素流动,导致生产要素难以优化配置。辽宁“重重轻轻“结构的弊端几乎人所共知,但是,由于产业结构刚性作用,辽宁现代工业诞生80余年来,重化工业始终居于经济主体地位,建国后至改革初期曾几度试图调整“重重轻轻”的工业结构却都无果而终。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2003年—2010年,辽宁工业中重化工业占比不降反升,升高到工业总产值得80%以上,高于全国重化工业占比7-10个百分点,比改革开放初本省重化工业占比又提高8-10个百分点。因此,软化重化工业结构刚性,降低传统重化工业占比对于辽宁解决结构性矛盾而言势在必行。然而,克服辽宁重化工业结构刚性将长期面临两难选择,既不能全面扭转重化工业的主体地位,又必须加快重化工业转型升级步伐。其原因:一是重化工业具有资金密集、沉淀成本大、产业关联性强的特点,一旦转产将使巨额资本难以收回,关联产业瘫痪,带来大量工人失业,但凡有一线生机,任何国家和个人都不会轻易承受重化工业全面停产转产的损失。二是由于辽宁重化工业仍然具有一定市场前景,不需要全盘推倒重来。对于任何一个经济体,包括发达国家的经济体,“传统”产业活动都构成当代经济活动的主要部分。按照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未来10-20年间将有几亿农村人口转变成为城镇人口,广大农村和农业将持续进行大规模的现代化改造和升级,随之而来的投资和消费需求都远远不是少数高新技术工业能够满足的,仍然需要石油、钢铁、机械加工设备等传统产业来支撑。三是很多新兴的战略性产业是在传统重化工业基础上产生的。在国家新一轮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战略中,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新兴战略性产业都来自于传统重化工业,拉动辽宁传统重化工业转型升级是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必由之路。
上述产业结构升级路径决定,辽宁老工业基地产业创新的主体必然是大型企业。产业升级具有“内生”的性质,即产业升级的主要力量产生于现有企业的创新活动。以现有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必然采取技术进步的一个主要形式:推动新技术向成熟工业部门的扩散,在位企业将成为创造新知识、新技术、新产品的主要源泉。针对一些人说小企业比大企业更具有创新性的说法,发明了“摩尔定律”的戈登·摩尔就说过:“但需要注意,区分利用和创造是重要的。人们经常说,新创企业(start-ups)能更好地创造新东西。它们不能。它们只是能更好地利用新东西。成功的新创企业几乎总是开始于在大公司的研发组织中成熟的想法。如果失去大企业或大企业的研发组织,新创企业也就消失了”。[5]在彼得德鲁克写的《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中,提出 “创新未必需要高科技,创新在传统行业中照样可以进行。”德鲁克用1980年代美国的数字说明,创新型企业3/4来自传统行业,只有1/4是来自科技行业。[6]因此,以大企业为主体,走重化工业技术和产品创新的转型道路符合产业结构升级的规律,指明了辽宁重化工业优化升级的基本路径。在这一过程中,也可能为新兴产业部门开辟新的市场需求,催生以中小企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部门。因此,辽宁工业的优化升级之路应以大型企业为主体,中小企业为辅,协同包容推进。
在重化工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最大的难题是就业问题。估计到2020年前后,辽宁的人均收入可望接近1.2万美元,进入工业化后期,重化工业增长份额势必下跌。即使重化工业向精深加工和智能化转型也面临生产率提高,吸纳就业减少的前景。据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卡普兰做的一项统计,未来在新技术革命的冲击下,美国注册在案的720个职业中,将有47%被人工智能取代,在那些以低端技术、体力工作为主的国家,这个比例可能超过70%;中国著名企业家李开复认为10-15年之后,也许50%的人类可能都要面临工作部分或全部被取代。我曾考察过英国谢菲尔德等老工业区,这里的钢铁制造业的研发和生产已经全面向高端领域转型和升级,在国际市场占据了人体植入性钢板、航空航天材料等高端产品的领先地位,但是区域生产规模、用工量和区域关联性仍然难以全面振兴,城市呈现一派萧条景象。因此,传统重化工业转型升级中,要以维持就业水平为必须条件,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制造业并驾齐驱、现代服务业和传统服务业相互业化深度融合的产业多元化发展新格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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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彼得·德鲁克.创新与企业家精神[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