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4日至16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振兴实体经济列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要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振兴实体经济也是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的一个热点,指出实体经济从来都是我国经济发展、在国际经济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根基,当务之急是加快转型升级。从全球来看,振兴实体经济的重要性也在不断被认可。美国“再工业化”稳步推进,德国一再加码“工业4.0”计划,英国也正积极进行“重新工业化”。可以说,把振兴实体经济作为经济工作的一项突出重要任务来抓,正是理所应当,大势所趋。
中国的实体经济自2008年开始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不景气,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据为例,全国平均用工人数、企业单位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均呈下降趋势。与实体经济不振相对比,我国虚拟经济逆势增长,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金融业占GDP比重不断增加,2016年同1994年相比增加1.6倍。二是资金加速流向房地产业,从增量看,2016年我国新增贷款45%来自房地产领域。从存量看,2010年至2015年间,制造业占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的比重从17.5%下降到14.3%,而房地产业和个人贷款余额合计占比则从32.1%上升至36.3%。从货币构成来看,2015年10月以来,我国M1增速远高于M2。三是实体经济也开始大举进军房地产和金融投资,这一点可以从工业企业利润和股市正相关得到佐证。
社会资本“脱实向虚”和企业“弃实投虚”加剧,不仅抬高了实体经济生产成本,挤压了实体经济发展空间,导致实体经济“空心化”,也蕴含着较大的金融风险,降低了居民的获得感,加剧了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为此,我国高层自2015年开始出台了《中国制造2025》等一系列文件,旨在振兴实体经济。这些战略举措已初显成效,2016年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由负转正,2017年2月同比增长31.5%。未来,我们要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在“能力和意愿”两方面入手,振兴实体经济。
这里的能力和意愿有两方面含义,一是财政施策的能力和意愿。不可否认的是,当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财政收入下降的更早、更快,在这种情况下,财政振兴实体经济的能力如何保证?反观意愿,从目前基本达成的共识看,实体经济困境部分源于“刺激性投资”,未来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是否愿意跳出“刺激性投资”这一模式有待商榷。二是财政施策能否改变整个社会振兴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意愿。实体经济振兴有赖于创新发展,包括提升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民众对创新过程的普遍参与和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反观意愿,不论是社会资本还是劳动力,趋利是其本能。所以,财政施策能否影响上述因素,直接决定了财政支持实体经济的效果。目前看,“三去一降一补”是短期可以见效的振兴实体经济举措,长期则需要依赖系统性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