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2-9544 国内统一刊号:CN21-1520/F 邮发代号:8-166 投稿邮箱:dfczyj@vip.163.com
专题策划您所在的位置:首页>>专题策划>>文章内容
陈胜军等/江苏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动因、绩效与改革路径
时间:2016/5/30 9:01:49    来源:地方财政研究2016年5期      作者:佚名

陈胜军、郭晓风/江苏省财政科学研究所

 

内容提要:科技创新是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创新驱动发展,适应和引领新常态的根本路径。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都是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单一的财政手段或单一的金融手段都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绩效,财政工具与金融工具互相取长补短、协调配合,共同支持科技创新,成为科技政策的主流范式。江苏在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和制约因素。因此,必须以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系统探索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基本路径与推进策略。

关键词:科技创新  财政政策  金融政策  协同作用

 

财政工具与金融工具互相取长补短、协调配合,共同支持科技创新,是科技政策的主流范式。我国在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是仍存在很大的改进空间,必须以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全面优化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现路径。江苏作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省份,在财政实力、科教资源、科技创新能力、金融发展水平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有能力也有责任在探索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有效路径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动因与效应

(一)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综合动因

1.科技创新对财政金融支持的强烈诉求:基于科技创新特性的视角

科技创新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但是科技创新过程不是一帆风顺的线性过程,其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等面临着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可能导致整个科技创新过程的失败。通常,完备的市场机制会为高风险提供相匹配的高收益,从而使高风险的活动获得赖以开展的资源要素。但是,科技创新的结果会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显著的正向外溢效应,并且难以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和收费交易将这种外部性内部化,因而市场机制陷入失灵困境,风险补偿机制无法发挥作用,由此科技创新的高风险性和正外部性使得大量风险厌恶型的投资者望而却步,科技创新活动无法从市场上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资金匮乏也成为科技创新的常态。科技创新主体为了突破资金瓶颈必然要寻求多元化的融资渠道,而市场失灵又使其被排除在传统融资渠道之外,因而以政府为主导的财政金融支持也就成为科技创新主体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①]实践表明,即便在市场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科技创新依然对政府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有着强烈的诉求。

2.单一财政支持科技创新的现实困境:基于能力与效率的视角

市场失灵为财政支持科技创新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而且规模庞大且无利润压力的财政资金确实也能够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的支持,各个国家和地区也在不遗余力地加强财政支持科技创新的力度。然而,尽管财政资金的规模优势是任何单一市场主体都无法比拟的,但是单一市场主体所面对的只是局部的科技创新活动而财政资金则需要面对整体的科技创新活动,显然有限的财政资金根本无力满足全社会科技创新活动所派生的巨大资金需求。就我国而言,2014年一般公共财政收入达14035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22%,而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13312亿元,占GDP的比重为2.09%,这意味着,假如单依靠财政投入,仅研发环节就要耗费全国财政收入的近1/10,显然,单一财政支持无法满足科技创新的需要。同时,财政资金的配置主要以政府的行政力量为主导,而有限理性的政府也很难将有限的财政资金配置到需要最迫切、效率最高的科技创新领域,并且寻租腐败行为还可能导致财政资金的错配,因此,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的效果也差强人意。我国拥有全球第一的专利数量而大量专利却被束之高阁,加上近年来频频见诸报端的科研腐败,都是最好例证。因此,必须将财政手段与其他政策工具结合起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切实提高财政支持科技创新的效率和效果。

3.单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现实困境:基于市场失灵的视角

以资金融通和优化配置为使命的金融系统本应该是化解科技创新资金瓶颈的主导力量,但是科技创新领域的市场失灵也延伸到了金融领域,科技创新过程的不确定性和结果的外部性使得其市场价值难以准确评估,而科技创新企业较高的无形资产比重也使得其缺乏可供抵押的资产,由此,科技创新主体往往被排除在主流金融体系之外。[②]为了弥补秉承稳健经营风格的传统金融机构所留下的空缺,众多以投资科技创新企业为主营业务的新型金融机构不断创生,如政策性金融机构、科技银行、中小企业银行、风险投资基金等。[③]这些新型金融机构确实在扶持科技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它们仍然面临着公益性与营利性的冲突,如果主要关注公益性,弱化利润诉求,往往会导致软预算约束,寻租腐败和低效率会侵蚀其长期存续的根基,而如果过分强调营利性,虽然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但又会使其转向低风险、高收益的创新成果孵化的中后期,从“送炭者”变为“分羹者”,偏离既定的政策目标。我国大量以科技创新为使命的风险投资集中于后期阶段,热衷于推动企业上市,缺乏真正的天使投资。显然,单一金融手段也无法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交出完美答卷,要使新型金融机构保持对支持科技创新的热情,也必须辅之以财政手段,通过财政补贴、财政贴息、财政担保等方式对其进行风险补偿。

(二)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效应

财政协调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能够充分发挥两种政策的互补优势,以财政的公益性平衡金融的营利性,以财政的稳定性平衡金融的波动性,以金融的规模优势弥补财政的总量劣势,以金融的效率优势弥补财政的效率劣势,进而提升对科技创新的支持效果,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科技支撑,而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又能够为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和金融业的繁荣扩展奠定基础,从而使财政金融、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形成良性循环的格局。同时,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虽然财政力量处于主导地位,但是其实质上是一种金融创新,即依托财政的引导和支持开办新的金融机构、开辟新的金融业务、开发新的金融工具、形成新的金融增长点,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此外,在我国现行体制下,财政、金融、科技分属于不同行政系统,而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至少需要这三大系统的协调配合,随着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逐步推进,必将带动相关领域的体制改革,为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案例借鉴。

二、江苏省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探索实践及其绩效

(一)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与典型模式

江苏在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已经初步形成了丰富多样的政策体系,包括资金补助类政策、税收优惠类政策、人才引进培养类政策、金融支持类政策、政府采购类政策、基础服务类政策等,这些政策在为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的创新环境,缓解创新企业的人才瓶颈和融资困境,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提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昆山、通州等地在财政协同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已经形成绩效良好的特色化模式。

昆山位列全国百强县之首,其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主要方式包括:(1)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昆山市创业担保有限公司为昆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累计办理项目106项,担保金额6.02亿元;(2)开展专利质押。昆士莱、多威、锐芯、新浦瑞4家企业已经获得专利质押贷款4100万元;(3)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与交通银行昆山分行合作,为昆山企业提供单户贷款20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的短期小额贷款,目前已累计服务企业21家,办理贷款41项,贷款总额2.18亿元。受益于相关政策的推动,昆山的区域创新体系不断完善,科技创新能力和绩效稳步提升。截至2013年,昆山已有省级以上科技公共服务平台8家,包括好孩子企业技术中心在内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家,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36家;拥有高新技术企业528家,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47%;累计专利申请136522件,累计获专利授权77606件,其中发明专利3062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17.84件。

南通市通州区在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形成了多样的路径,包括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利息补助、风险投资基金等。(1)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苏科贷”)。2014年建立,规模为2000万元,其中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投入1000万元,南通市通州区本级配套1000万元。江苏银行按省及区风险补偿资金放大10倍(2个亿)的贷款授信,贷款利率原则上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执行,以非变现知识产权质押和企业高管个人房产非足额抵押方式,给予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支持。截止201410月底,已有诺鑫(南通)医疗技术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已有10家企业获得贷款资金4200万元,7家企业进入银行审贷程序。(2)财政科技贷款利息补助和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通科贷”)。2013年成立,财政和华商村镇银行合作,共同出资建立风险补偿资金。贷款规模为风险补偿资金的5倍(7500万元),贷款利率原则上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贷款损失按各50%比例共同承担,财政承担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同时与通发担保公司合作,对需要担保的企业,在银行提出担保需求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担保文件,企业只需支付担保额的1%的担保费,担保费差额部分由财政给予相应补助,贷偿损失按各50%比例共同承担,财政承担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主要支持经认定符合《南通市通州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也可以是提供相关知识产权作为融资抵押的企业。截至201410月底,已有双和食品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经过申请,获得贷款7650万元。(3)发展科技基金。注册资本金1亿元的南通中新力合科技基金,以现金流管理业务为中小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难的困境,目前有南通儒信纺织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获得该公司现金流借款2765万元;总规模2.65亿元的南通金玖锐信创业投资基金,可撬动投(贷)融资额度4.8亿元,目前已与南通沃太能源有限公司等3家高科技企业进行洽谈,拟投资金额3600万元。南通市通州区通过创新扶持模式,引入社会和金融资本,重点突出科技人才培育、产业人才引进、建强载体平台等,有力的夯实了通州区科技基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科技产业融资规模持续扩大,融资渠道得到有效拓宽;科技企业规模不断壮大,竞争能力逐步增强;企业技术升级加快,品牌力度不断提升;创业投资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二)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优势条件与制约因素

江苏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政策氛围等方面的显著优势,为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奠定了良好基础。

1.产业经济和财政实力优势

江苏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经济总量较大,产业结构合理,制造业发达,不仅提供了雄厚的财政实力,而且为财政协同金融科技创新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产业载体。2014年,江苏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5088.3亿元,人均生产总值81874元,均在全国名列前茅;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5.7万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39.5%,新兴产业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13.2%;全年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233.1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466.5亿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教育支出1507.2亿元,比上年增长5.0%,科学技术支出318.1亿元,增长5.1%

2.科技创新优势

江苏拥有丰富的科教资源,科技创新活动活跃,科技创新效率较高,区域创新能力连续六年全国第一,这不仅派生了对财政支持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的强大需求,而且也为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创造了广阔试错空间。2014年,全社会研究与发展(R&D)活动经费163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2.5%,比上年提高0.05个百分点;全省从事科技活动人员118.89万人,其中研究与发展(R&D)人员68.96万人。全省共有普通高校134所,在校生169.86万人,毕业生47.87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1.0%,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全年授权专利20万件,其中发明专利2.0万件;全年共签订各类技术合同2.5万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达655.3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全省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9.0%,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

3.金融体系优势

江苏拥有较为完备的金融体系,包括政策性银行的分支机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保险机构、各类基金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并且金融体系掌握了大规模的资金,为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创造了良好的金融条件。截至2014年末,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93735.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9.5%,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69572.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5%;江苏企业境内上市公司总股本1596.6亿股,比上年增长15.7%,市价总值19631.0亿元,增长53.5%;全年保费收入1683.8亿元,比上年增长16.4%

4.政策环境优势

江苏历来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早在2005年就提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要求,并且围绕落实创新驱动、建设创新型省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例如,《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江苏省银行贷款增长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创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江苏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若干意见》、《江苏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这些政策文件不仅为科技创新营造了良好政策环境,而且许多政策直接就是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举措。此外,国务院2014年正式批准成立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要求苏南地区“积极开展激励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更为江苏探索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提供了重大机遇。

然而,江苏在创新要素、资源环境、产业结构和金融服务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也对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造成了严重制约。一是高端创新要素和资源环境的双重瓶颈约束,使江苏科技创新的产出效率和产业化水平面临严峻挑战,一方面,科技创新和创业的领军人才紧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较少,大量低水平科技创新项目之间的恶性竞争成为科技创新领域的主流特征,导致有限的财政资源和金融资源被进一步稀释,难以形成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日益严峻的生态压力和土地供给压力,加上劳动力成本优势的逐渐丧失,降低了对高端创新人才和创新产业的吸引力,陷入恶性循环。二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严重滞后,主要依靠要素投入驱动的低端制造业仍占相当比重,战略性新兴产业短期内难以成长为新的支柱产业,创新驱动发展受到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双重挤压,财政金融与科技创新之间的良性循序缺乏必要的产业基础。三是金融业发展的行政主导色彩浓厚,金融创新动力不足,金融服务效率偏低,财政政策与科技创新之间缺乏必要的金融媒介。

三、江苏省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路径与策略

当前,应以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契机,紧扣科技创新的内在规模和发展趋势,理顺财政和金融的功能定位和相互关系,加强面向科技创新的金融创新,优化财政运行模式,促进财政与金融的优势互补,依托财政与金融相结合的方式解决科技创新过程的资金瓶颈,激发全社会的创新热情,提升自主创新的能力和绩效,形成财政、金融、科技、经济良性循环的格局。

(一)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基本路径

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实质上是财政部门依托自身的财政资金和行政权力,优化自身政策工具和运行机制,整合金融组织、金融市场、金融服务的资金优势和效率优势,降低科技创新主体的综合成本、提高科技创新主体的收益水平,从而激发创新热情、优化配置创新资源、提升创新绩效的系统过程。由此,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相对财政直接科技创新的主要区别在于增加了一个金融媒介,相应的,财政手段的直接作用对象由创新主体转到金融组织或二者兼顾,财政政策的适用依据除了考虑创新主体的特征之外还要考虑金融活动的参与情况。然而,在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过程中,财政部门仍然是主导性的行为主体,因而其实现路径是基本财政政策手段的金融化改造。

财政支持科技创新的四个基本工具包括财政直接投入、税收激励政策、政府采购政策和国有资本引导[④],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基本路径就是依据科技创新的特性对这是个基本工具的金融化改造。总体来看,财政直接投入相对于直接增加了创新主体的可支配资金,政府采购也通过创造市场需求来直接增加了创新主体的收益水平,因而这两种方式可以称为收益提升型路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着眼于减少创新主体的税收负担,能够降低成本,因而可以称为成本节约型路径;国有资本引导既可能降低成本,也可能提高收益,但其着力点在于通过导向性的投融资行为来改善科技创新的效率,因而可以称为效率治理型路径。

1.财政直接投入

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给科技创新领域的拨款和补贴,除了直接给合乎条件的创新企业和研发机构之外,还给向创新企业和研发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组织,并且将参与金融活动的情况作为筛选创新企业和研发机构的依据。例如,除了直接给相关研发部门和创新企业的财政科技拨款之外,还给向特定金融机构贷款的研发部门和创新企业提供财政补贴,即所谓贴息贷款。

2.税收激励政策

除了对合乎条件的研发部门和创新企业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之外,将税收优惠的适用范围扩大至提供科技金融服务的机构,并且对部分金融参与活动较多的创新企业实行更大力度的税收减免。例如,对合乎条件的创新企业和研发部门及个人实行低税率的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对部分创新企业实行研发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允许部分贷款较多的创新企业提前在税前抵扣利息。

3.政府采购政策

主要是优先购买符合国家自主创新导向的企业的产品,并且在同类企业中更优先采购接受相关金融支持的企业的产品。例如,正在实行的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政策,可以考虑给贷款压力较大的自主创新企业更高的价格。

4.国有资本引导

主要是通过设立各种引导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这本身就是财政协同金融的有效方式。如以财政资金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初创期企业的投资力度;设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促进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共建科技银行、科技保险等。

(二)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推进策略

1.深化科技、金融、财政体制改革,理顺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制度框架

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是一项需要财政、金融、科技等多部门协调配合的系统工程,因此,必须以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扎实推进科技、金融、财政等领域的体制改革,打破资源的条块分割,形成协同推进的合力。[⑤]首先,加强顶层设计,围绕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明确协同支持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重点任务和政策思路,并且将这一理念全面贯彻到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当中。其次,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政府的责任边界,落实清单管理模式,尽量发挥市场在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提高财政运行效率,更好地发挥政府的调控和补充作用,有效弥补市场失灵。第三,以事权与财权相统一为基本原则,加快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各级政府职责范围和相互关系,既确保政策内容的科学统一,又确保政策执行的规范高效。第四,以全面依法治国为契机,加快完善科技创新、财政管理、金融管理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为财政协同支持科技创新提供健全的法律保障。

2.强化人才、技术、资金、土地支撑,健全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要素保障

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过程中涉及大量资源要素的整合配置,而这一过程本身的顺利开展也需要一定的资源要素作为支撑,因此,必须从人才、技术、资金、土地等方面为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提供坚实的要素保障。首先,在人才方面,外源引进和内源培育相结合,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集聚一批高素质科技创新人才、金融人才和财政服务人才,打造规模较大、结构合理、流动有序的综合性创新型人才的集聚高地,既保障科技、金融、财政等具体领域的需要,又保障协同支持过程的顺利开展。其次,在技术方面,全面加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鼓励协同创新和一体化创新,既要组织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提升科技竞争力,又要鼓励依托互联网技术加强管理创新、金融创新、组织创新,为协同支持过程提供技术支撑。第三,在资金方面,既要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引导效果,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切实解决科技创新的资金瓶颈问题,又要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协同支持过程的顺利开展。第四,在土地方面,完善土地开发利用科学规划,提高土地集约型开发水平,完善土地流转市场,促进土地要素的有序流转和优化配置,优先保障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和协同支持项目的用地需求。

3.以科技公共服务和融资为中心,完善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平台体系

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关键是对财政、金融、科技等多领域优势资源的系统整合,而进行资源整合的根本路径就是构建完善的平台体系。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根本任务是突破科技创新主体的融资瓶颈、提高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水平,因而科技公共服务和融资应该在整个平台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一是依托财政支持构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多部门的资源优势,促进优质科技资源共享,为科技创新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共同解决科技创新过程中的共性难题。二是依托金融支持构建科技创新融资平台,整合银行、保险、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典当、风险投资等多部门的优势,共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并且借助强大的融资需求信息数据库,降低资金需求方和供给方的信息搜寻成本,提高投融资的成功率。三是依托财税政策的综合支持构建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包括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科技中介服务平台和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等,着力提升科技创新的绩效水平。四是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公共研究开发平台,为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创新成果产业化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五是构建高层次的创新园区服务平台,支持高新区、科教城等各类园区发展,提高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增强园区对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能力。

4.瞄准目标定位、利益协调、评价反馈、监督管理等核心问题,优化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运行机制

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是一种新型的政策运行模式,其顺利开展需要突破创新孵化、利益协调、工具创新、监督管理等种种难题,因此,必须针对这些关键难题设计有效的运行机制。一是目标牵引机制。借鉴目标管理的思想,科学分解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根本任务和关键环节,明确不同时期的目标定位,有的放矢地借鉴科技创新的难题,借助目标体系的牵引机制动态调整财政与金融协同的内容和方式。二是利益协调机制。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涉及多元化的利益主体,而不同利益相关者有不同的利益函数,相互之间的矛盾冲突在所难免,而这种摩擦性损耗无疑会降低协同支持行为的发生概率和现实效果,因此,必须构建跨部门的利益协调机制,既要提供不同利益相关群体公平博弈的平台,又要形成权威高效的矛盾仲裁机构。三是评价反馈机制。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是一个长期的动态博弈过程,不同政策工具组合的效果也随着内外环境而变化,因此,必须借助科学的评价体系和公正的评价主体对协同支持的现实效果做出合理的评估,剖析绩效与目标的差距,并将结果反馈给相关主体,及时对下一步的行为做出修正。四是监督管理机制。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涉及大量资金的使用,而科技创新的高度复杂性使得资金所有者及其代理人面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风险,诸多委托代理环节的存在也使得财政、金融领域存在大量的道德风险,因此,必须对整个过程进行动态跟踪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以保证财政资金的高效使用。

 

参考文献:

1〕徐琴平,陈宏昕.集聚科技资源 服务创新发展.企业科技与发展,2012.1.

2〕田伟.应对新挑战 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群众.2014.12.

3〕李抒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群言,2016.3.

4〕张晔,蒋历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服务中心成立.科技日报,2015-09-28.

 



[]马学:《财政支持科技自主创新:动因、机理与途径》,《河北学刊》2007年第6期。

[]吕铁、余剑:《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践创新、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宏观经济研究》2012年第5期。

[]顾焕章、汪泉、高莉莉:《科技金融创新的制度取向与实践模式》,《江海学刊》2013年第3期。

[]孙晓峰:《自主创新财政支持的理论基础与政策选择》,《财经问题研究》2008年第6期。

[]刘志彪:《财税体制: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关键环节》,《江苏社会科学》2014年第4期。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邮编:110032 电话:024-22706630
辽ICP备06001706
你是本站第5726381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