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勇/中国社会科学院 樊慧霞/中国社会科学院、内蒙古财经大学
内容提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仅是制度层面上的改革,更涉及国家治理理念的更新。本文结合有关文献,梳理了财政治理现代化中的问题,并对新财政治理中的三大难题作了进一步的阐述。财政治理能力的提高,需要按大部制要求优化财政机构设置,设立“大财政部”;国有经济治理需要进一步厘清国家治理与市场治理的边界;全球财政治理必须适应全球经济治理的需要。
关键词:大国财政 财政治理 全球经济秩序 现代财政制度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只是简单的制度改革,更涉及国家治理理念变化,从而有了新财政治理问题。改革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中进行,凸显“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定位。这是一项力度巨大且影响面极广的改革。国家治理理念与目标的确立与实现,最终必然要通过制度。财税制度是其中最为基础的一种。可以预期,改革之后的财税制度与现行制度将会有很大不同。它将使财政职能集中统一,实现财政管理与专业管理的有机结合。这样的制度将是中国大国财政框架要求的制度,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扮演极为重要的角色。现代财政制度需要在基本原则与主要特征获得共识之后(杨志勇,2014),再往前推进。本文拟在对国家治理理念和目标阐述的基础之上,结合当前财政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视角,阐述大国财政与全球经济新秩序中的新财政治理问题。
一、财政治理现代化:结合文献的阐述
(一)治理理念的确立与财政治理问题
“治理”一词,从13世纪起,法国就开始流行,但长期以来,它与“统治、政府”以及“指导、指引”划等号;“治理”是关于王权和议会权力平衡所讨论的重要内容之一;到了 20世纪,“治理”新用于企业经济学和政治决策领域(戈丹,2010)。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世界银行在全球推广“治理”理念。在国际政治领域,随着东西方冷战的结束,区分阵营的做法不再流行,公私部门界限也在模糊,多方合作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国家”在治理中的地位一度淡化,但最近又有“国家回归”的呼唤。[①]李龙、任颖(2015)则指出,“治理”一词不是舶来品,但也注意到公共事务管理核心范式从“统治”、“管理”到“治理”的变化,特别是治理理念的变化、治理机制的变化,分析了“治理”一词在国际领域中的运用。不管“治理”何所指,他们还是指出了当前所面临的治理现代化任务与既往的治理之不同。众多学者从治理与统治的区别入手,强调治理的“共治”特征。例如,任剑涛(2015)认为,所谓治理,就是国家、社会与市场多元力量对相关事务进行共治的状态,而统治是一个统治者单方掌权、独自着力、独享成果;现代国家治理的核心是政府与社会相互尊重的治理互动,关键问题是处理好公私部门之间的平衡关系。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引入的不仅仅是治理理念,更是治理的现代化。这对国家治理的要求不仅仅是“共治”,而是与现代化要求相符的更高水平的治理。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财政,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财政改革的重要目标。从原则上看,财政治理要注意处理好政府、市场与社会关系。国有企业问题是其中的难题。从绩效上看,财政治理应该是高效率的治理,是能够合理配置社会资源、促进政府资源配置效率提升的治理。妨碍财政治理效率提升的制度都应得到进一步优化,财政治理机制应能充分体现多种力量的平等共同参与。当前财政治理机制还不能满足财政决策机制变化的要求。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财政治理问题
成功的治理需要国家(the state)、法治(the rule of law)和可问责政府(accountable government)三种制度的稳定平衡,其中,国家集中使用权力,让法律得到遵守,国家得到防卫;法治和可问责政府则反过来限制国家权力(Fukuyama,2011)。治理是政府制定或执行规则、提供服务的能力;无论是哪类类型的国家,只要符合特定条件,治理水平就可能得到有效提高(Fukuyama,2013)。现实中,中国国家治理存在国家完整性与统一性不足,国民身份与权利平等不足,国家权力碎片化明显,国家治理中法治和问责水平不高等问题(燕继荣,2015),严重影响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在财政治理中,相关问题同样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财政权力分割,财政资源配置的碎片化,导致财政合力难以形成。财政制度运行不同程度地存在非正式制度内嵌的问题。治理制度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但是,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化在取得总体进展的同时,某些领域利益关系尚未理顺,合理利益结构还没形成,制度处于非均衡状态。谢志岿、曹景钧(2014)认为,治理同时需要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但正式制度不能得到充分尊重,非正式规则大行其道,制度化还无从谈起。在他们看来,非正式制度有两种,一是组织的政策或制度试验;二是下级组织为了局部利益发展起来的,旨在规避上级组织的正式制度约束。他们认为,前者是允许的,而后者是不允许的,是为了规避有效的正式制度。但他们的研究仍有待进一步深入,如何区分两类非正式制度的性质?
在财政制度运行中,一些非正式制度,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与既有正式制度相悖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财政治理的进行。因此,这样的非正式制度就很难可持续运行。典型的制度如公共部门财务管理制度,作为公共部门运行的基础,却不能很好地与市场衔接,不能及时反映现实条件变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正式制度非正式运行。但是,这些非正式制度的运行在特定条件下也可能给决策者和执行者带来受惩罚的风险。当特定条件改变时,非正式制度失去运行的条件。财政治理中的问责是必要的,但这应该建立在合理的财政制度之上。在什么条件下有效问责,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三)大国治理现代化的复杂性与财政治理问题
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是一个大国,大国治理所要应对的难题多,情况复杂。与发达国家的比较研究时要特别注意参照系的选择。中国与新加坡、韩国、日本不同,新加坡与中国中等城市相当,韩国人口只有江苏省的三分之二,日本规模也与中国差距较大;在比较研究中,欧洲各国作为统一体与中国才更有可比性(周雪光,2013)。小国可能不太突出的中央和地方政府间关系问题,在大国就会变得特别重要。面积大、人口多,中央政府要全面收集并处理各地信息,几乎不太可能做到。复杂背景下的治理,只能是中央对地方的适度分权。单一制国家分权越来越多的趋势也表明,适度分权是切合实际的。
大国财政治理不仅要处理好纵向财政关系,还要解决好横向财政关系。1994年及后续改革着重解决的是纵向财政问题(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问题仍有优化空间),而未将横向财政问题作为问题解决的重点,这突出表现在财政部门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上,影响了财政治理效率。当然,对于大国来说,在规范的横向财政关系形成的同时,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规范化也至关重要。
(四)全球治理的呼唤与财政治理问题
全球化对国家治理对国家治理能力提出了新要求(李剑,2014)。全球化意味着更多的全球共同问题需要去应对,国际经济政策的协调变得前所未有的重要,一国财政宏观调控再也不能只考虑自身因素,公共产品的提供再也不只是一个国家的事,国际税收利益分配问题变得更加突出,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选择问题也会凸显。这些都会要求财政治理予以积极的回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影响的不仅仅是市场和社会,国家治理也受到深刻的影响,而且影响将继续下去。国家治理所需信息的收集方式、收集成本以及信息处理成本都发生了变化。信息技术的发展导致,一些原来卓有成效的治理规则需要重新审视,全球治理难题更是需要在新的技术背景下寻找解决方法。全球治理需要更多的国际间合作与协调。治理现代化问题也在演变之中。刘义强、管宇浩(2015)认为,从中世纪中后期开始,西欧民族国家逐步形成所进行的国家建设(国家建构,state building),与当代国家不同;当代的失败国家和脆弱国家不仅是某个国家的发展难题,也对国际社会治理构成挑战。一国治理所带来的外溢性问题,也对全球治理提出了新要求。在财政治理上,全球性公共产品提供的成本分摊机制亟待建立与健全;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问题日益严重,税源转移日益便利,传统的国际税收治理方式已难以为继。新情况带来了新的利益分配问题。传统规则适应的是传统利益分配秩序。新问题改变了利益分配格局,势必要求国际税收规则的再造。
(五)国家治理能力与财政治理问题
中国是一个经济转型的发展中国家,国家治理难题很多。市场、社会与国家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待增强。“塔西陀困境”[②]和“城管式困境”[③]在某种程度上的存在,要求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必须进一步加快。[④]而这必须依靠国家治理能力的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提高与财政能力有着密切关系。
王绍光、胡鞍钢(1993)认为,国家能力是国家(中央政府)将自己的意志、目标转化为现实的能力;国家汲取财政能力(国家财政能力)集中体现国家汲取能力。他们还认为,只有中央政府才能代表国家意志。由此,他们将国家能力与财税改革联系起来,并进而提出进一步提高国家汲取财政能力的对策。周其仁(2014)则主张重新定义国家能力,以确保国家行为不跑偏。他反对将政府抽取多少财政收入视为衡量国家能力强弱的核心指标。他所认可的国家能力首先是管理权力受托关系的能力,政府受托获得财政资源,依法行政,保护国家主权独立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周其仁(2014)的说法有一定道理,但财政能力与国家能力的正相关性不易否认。在正常情况下,财政收入多是国家财政能力强的重要指标。对于现代国家来说,治理现代化要求的是如何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的使用,以提高财政资金效率,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的进一步提高。预算能力是国家能力的基础,要加强预算能力,就必须让基本控制系统制度化;基本控制系统制度化目标如未能实现,则更高级的预算系统的行动是不可能成功的。也就是说,没有预算能力,也就无所谓治理(Ma,2009)。
总之,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新问题。国家治理问题不会自然而然得到解决。国家治理只能不断地适应环境的变化,在解决各种基本问题的基础之上,积极推动突出难题的解决。财政与国家治理关系的密切,决定了财政问题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将促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二、新财政治理的三大难题
按照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的要求,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1994年以来的财税改革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⑤]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财政治理能力,但是,财政治理效率仍有优化空间。不够合理的财政制度亟待根据实际情况优化,以更好地对接市场和社会,适应复杂问题处理的需要。财政治理,绝非财政部门的治理,而是关系到国家层面的新财政治理。新财政治理,需要树立“大财政”概念。中国是一个大国,所谓的国家治理必然是大国治理,但是现有的财政职能被分割,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不相称,不能满足大国财政建设的要求,不能适应全球经济新秩序发展的需要。由此,适应新财政治理的要求,中国在健全财政的同时,还应特别关注其中的三大难题。
(一)财政治理效率的提高:按大部制要求优化财政机构设置
治理现代化不仅仅要求政府、市场、社会的多方合作,而且对政府内部的分工合作也有要求。财政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治理的现代化,离不开部门间的分工合作。国家治理能力增强并不意味着政府管得越多越好,管得越宽越好。财政部门的职能范围和权力控制也不是越大越好。国家治理能力的增强更多地表现为公共服务的更有效提供。
国外大部制的设置,先是强调同领域整合,再走向跨领域整合;政务类部门多为同领域的大部,经济和社会类部门多为跨领域的大部;各部之间的整合关键是职能融合(沈荣华,2012)。大部制能够解决同一领域多头管理、职能分散的难题,可以降低部门间协调成本,提高决策效率。财政部门作为政务类部门,相关部门有整合的必要。从目前的部门设置来看,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海关部门、国资管理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一部分,有整合为“大财政部”的必要。
中国财政治理的问题还表现在财政职能分散在政府各个不同部门。财政职能实质上被肢解的状况亟待需要改变。国有土地以及其他国有资源,都可以转换为政府可支配财力,与财政收入以及政府直接支配的资金没什么差别。从财政职能的集中来看,相关事务的管理职能有必要归集到财政部门。许多国家的财政部门主导或至少参与外汇储备管理,这是有理由的。外汇储备与国家财政的关系密切,没有理由游离于财政部门的管理之外。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淡马锡均参与外汇储备管理运作,但都要向财政部报告。一些国家通过发行外债,购买外汇储备,这种外汇管理模式值得借鉴。中央银行票据是近些年来中央银行为了便于公开市场业务的开展而发行的,但央行票据的实质与短期国库券没什么两样。这就提出了财政部是否应该发挥短期国库券取而代之的问题。
分散在政府各部门的收支权限,也有必要根据情况集中。各部门或有收费或征收政府性基金的权限,名义上的“收支两条线”,实质上多是支出与收入挂钩。这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了部门财力格局,影响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肢解了财政职能。一些部门虽无独立收费或征收基金的权限,但有政府统一划拨的可自由支配的财政资金,这与有独立的收费或基金收入没什么差别。当然,这里需要区分财政管理与专业管理。各部门根据专业优势进行分工,而不相互逾越。
政策性银行以及中国政府参与国际金融机构的事务(如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等)均需在财政体系中准确定位,以避免新的财政职能肢解问题。
可以预期,财政职能回归财政部门的过程,必然会表现为行政上的财政部门集权,也可能引起其他部门的反弹。但是,做大做强财政部门,才有可能保证“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定位的实现。但与此同时,中国也应该采取措施,提高财政部门运作的透明度,以突出职能多者责任更多的理念,让社会各界明了优化财政机构设置只是为了做好财政治理工作,让财政管理和专业管理能有更恰当的分工。具体说来,这就应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增强财政透明度,提高财政事务的公开程度,在强化预算控制能力的前提下,让财政活动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中,同时按照治理理念的要求,让全社会更广泛地参与财政治理,从而进一步提高财政治理效率,促进财政治理的现代化。
(二)财政治理的制度化:进一步厘清国家治理与市场治理的边界
1.国有经济治理问题
大国治理的复杂性表现在多个方面。国有经济问题是横亘在国家治理与市场治理之间的一大难题,是财政治理必须直面的复杂难题。国有经济在大国财政中应如何定位?规模较大的国有经济在财政治理中应扮演什么角色?这是一个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未曾遇到的难题。国有经济改革已在稳步进行,但具体方案的选择仍在探讨之中。[⑥]国有经济治理必须进一步厘清国家治理与市场治理的边界。
改革之初中国就强调“政企分开”,但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的“政企分开”从来都不易实现。政府与企业之间架设控股公司或其他机构的做法,很难解决政府干预企业经营的问题。国企需要分类治理。担负公共职能的国企的运作方式应与行政机关类似,而参与市场竞争的国企只能按市场要求运作。国有土地和国有自然资源问题与国企相似。要做到所有者与管理者(经营者)的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仍然很难。政府不经营土地,不参与各种各样的盈利性经营活动,也不易做到。如果土地是政府代表国家所有,那么政府不经营土地的说法就难以成立。关键问题是,政府参与经营活动,如何做才能不扭曲市场,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发挥不产生矛盾。盈利性经营活动需要按市场规律运作,即使国企也不例外。但是,如何保证盈利性的运作方式和行政机关的运作机制兼容呢?国企员工限薪,与劳动力市场的兼容度又有多高呢?显然,如果所涉人员是股东代表,且由组织部门选派,那么按照党政机关要求限薪,是合理的,但薪酬回报与责任的匹配问题仍然需要解决。如果所涉员工从市场招聘而来,那么限薪不见得合理,因为限薪可能导致所需人才无法到位。这里更需强调按市场规律办事。国有经济盈利与财政有着密切的关系。作为股东代表的财政部门,理应取得国有经济的分红。但是,分红规则的界定并不容易。从根本上说,盈利性国有经济(商业性国有企业)的未来去向应更多地取决于市场竞争;非盈利性国有经济(公益性国有企业)的未来则应由公共部门定位决定。但是,盈利性与非盈利性的界限,也可能是动态变化的,这进一步凸显了相关财政治理的困难。但是,财政治理现代化的方向是明确的,即国有经济治理,不能妨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发挥,这也是国有经济治理制度化的基础。
2.财务管理的制度化问题
中国在计划经济时代就已形成了一整套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这一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国家运行的需要。但是,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财务管理制度的不适应性问题表现得越发突出。公共支出标准的核定不能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直接后果是,如果严格遵守公共部门财务管理制度,那么许多该做的事就无法去做。于是,绕圈子变戏法一样地形成了内嵌在正式财务管理制度之中的非正式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国家活动的正常开展。但事后,这样的制度是不符合既有制度规定的,在具体运作中,又会表现出具体操作的差异,而表现出非制度化的特点。
财政治理的现代化,要求改变非制度化的状况,以与市场能够有机对接的正式的财务管理制度取而代之。支出标准的确定能够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国家治理与市场治理之间有严格的界限,国家治理应该建立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之上。从现实来看,人员经费的欠账直接导致现有诸多公共部门的人员的薪酬回报不能体现人力资本价值,而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负激励的结果;公用经费的欠账直接导致部分本来应该开展的活动不能正常地开展,而在现实中表现为“懒政”和“惰政”;项目经费的结构不合理和偏低的支出标准,也影响了项目的进行。改变这种状况,需要尽快形成分类有效的公共部门财务管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的性质不同,就应该有不同的财务管理制度。甚至于,不同类型的机关,也应该有不同的财务管理制度。事业单位不同于机关,简单地参照机关单位确定的所谓只适用于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很不够的。事业单位也需要去分不同类型不同性质,选择能够真正适应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的财务管理制度。
当然,要形成真正有效的公共部门管理制度,也不是一件易事。制度要突出“以不变应万变”的要求,但是市场和社会的不确定性又要求制度应有一定的弹性。此间的权衡取舍实不容易。而且,谁有权制定制度,谁来负责具体制度的制定,谁来决定制度调整的时机,都将给财政治理带来不小的挑战。
(三)全球财政治理:适应全球经济治理的需要
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财政治理只能适应全球经济治理的需要,促进全球命运共同体的形成,实现各国的互利共赢。国际税收治理、全球性公共产品的提供、国际财政政策协调、外汇储备管理制度改革等诸多方面均对财政治理提出了新要求。
1.国际税收治理
“一带一路”倡议的落实,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中国成为净资本输出国,都要求有与此相适应的国际税收规则(杨志勇,2015)。过去较多强调发展中国家地位利益的国际税收管理定位需要调整,以适应发展变化了的现实。国际税收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特点,例如:跨境税源管理问题越发突出;国际税收管理问题不仅要关注传统的重复征税问题,而且还要重视双边或多边不征税难题;互联网技术和数字经济的兴起对国际税收管理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些都要求中国积极参与并努力影响国际税收新规则的制定。全球税收治理不太可能是全新的,在许多方面必须在既有的制度框架内解决问题。无论是哪一方面的国际税收治理问题,国际税收管理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决定了中国必须在专业人员培养和资源投入上下很大功夫。
2.全球性公共产品的提供
作为大国,中国必须参与全球共同问题的治理,参与全球性公共产品的提供。环境保护、气候变暖、反贫困等等,中国都必须有所作为。设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减免不发达国家债务,增加对不发达国家的投资等重要举措,体现了中国作为大国的担当。中国对外援助以及参与全球治理应在财政制度上有系统的安排,预算管理应与此实现良好的衔接,以体现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战略目标。
3.国际财政政策协调
中国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与世界经济的联系不断加强。中国财政政策的选择不可避免地会影响世界经济,其他国家的经济政策选择也会影响中国。财政政策协调要求各国之间要形成常规的对话机制。G20会议以及多种双边、多边对话机制,为财政政策的国际协调提供了通道。政策协调的顺利进行需要建立在财政治理的现代化基础之上。
4.外汇储备管理制度改革
外汇储备管理制度改革也需尽快启动,并突出财政作用。1994年中国开始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1994年末外汇储备516.20亿美元,到了2006年突破1万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一大外汇储备国。外汇储备一度接近4万亿美元,而今外汇储备还在3万亿美元以上。当前体制下,巨额外汇储备是由中央银行管理的。为此,中央银行因为外汇占款要释放出大量基础货币。这样的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意味着中央银行货币发行权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此。结果为了对冲外汇占款,中央银行又得发行大量票据,设定较高的存款准备金率(大型商业银行一度达到21.5%,2011年6月14日),商业银行运营成本大幅度提高。货币政策实施与成本分摊的不对称是个问题。巨额外汇储备在很大程度上也导致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急剧膨胀,对央行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也带来了不利的影响。这种状况亟待改变。2007年9月29日成立的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投公司”)[⑦],旨在促进国家外汇资金的多元化投资。中投公司成立时的2000亿美元注册资本金,就来自于外汇储备,由财政部发行1.55万亿元特别国债购买并注入的。外汇储备运用的新尝试,但这远远不够。外汇储备应该区分为财政外汇储备和央行货币储备。首先,二者职能不同。央行货币储备是流通中的货币储备物,职能与黄金储备一样,用于平抑币值波动。财政购入的外汇储备才能像财政收入一样使用。其次,二者性质不同。财政通过发债购买外汇,既可以减轻央行购入外汇增加货币发行的压力,也可以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王永利,2013)。央行外汇储备关注的不是收益率,而是调节货币总量,促进币值稳定(王永利,2015)。由此,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将更加顺畅,财政部与中央银行各司其职,可以更好地促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全球财政治理是新生事物,其中的许多事是一国视野下的传统财政治理所不曾遇到的。没有全球政府的全球财政治理,职能是在一个又一个的国家对话或国际组织平台上进行,其间免不了磋商与协调,免不了谈判中的“刀光剑影”,所带来的挑战是显而易见的。
三、结语
财政治理的现代化还应尽可能避免新的财政职能肢解问题的产生。例如,政策性银行发行的专项建设债券管理,可能既涉及项目资本家,也与财政贴息有关,在性质上与公债有相似之处,就应纳入统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体系(或以附注的形式)进行信息披露。再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可以推动公共部门做更多的事,但是,相关的财政风险问题不应轻视,也应纳入适当的财政管理制度之中。又如,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处理,同样是财政治理的重要内容,没有适当的地方分权,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就不容易得到发挥,一些财政扭曲行为就可能发生(张文魁,2015)。
总之,财政治理的现代化需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处理好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这些都需要健全的财政制度来加以规范。良好的财政治理需要财政信息的公开透明。除国家机密外,财政信息应尽可能公开。信息公开,意味着财政事务置于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之中。财政治理还应积极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审计在财政治理中的作用也应得到发挥。这是政府体系内部不同部门之间分工的需要。财政信息公开透明,为外部监督所必须。审计监督则是深入财政治理体系的内部,更有针对性。财政治理需要发挥人大和政协制度的作用。财政机构设置的变化,只是意味着财政部门责任的增加,意味着财政事务受监督程度的增加。财政治理的现代化,更要凸显财政收支与政策目标之间的联系。政府所有收入与支出的背后,都是对应的政策目标。财政治理的现代化,不会一蹴而就,只能在传统治理和现代治理之间寻求一种均衡,并逐步走向现代治理。财政治理的现代化,将意味着健全的财政制度的形成。没有财政治理的现代化,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不可能形成,国家治理能力的提高也只是一句空话,大国财政建设就更谈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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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元治理问题同样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参见Jessop(1998)和李剑(2015)。
[②]这是以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陀(Cornelius Tacituos,约55-120)命名的。这一困境是指当政府失去公信力后,所出台的不管是好政策,还是坏政策,都同样得罪人民。
[③]城管式困境是指管人管秩序的城管人员不满意,被管的人也不满意,管人者与被管者的利益均得不到保障。
[④]关于国家治理存在的问题,可参见俞可平(2014)。
[⑤]这一机制也面临挑战,但与1994年之前相比,如今的财政能力已有较大提高,相应地,财政治理能力的改善状况也没有改善。
[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2015年8月24日)的发布,为国企改革提供了纲领性指导意见。深化改革的具体做法仍有待进一步细化。
[⑦]参加中投公司网站:http://www.china-in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