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以来,财税改革政策措施的出台接踵而至,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出台新预算法,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以及相关的税制改革等。种种迹象表明,我国财政改革进入全面深化和集中突破阶段,财政对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和支柱性作用正在日益凸显。
今年年初出台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改革政策,旨在通过逐年更新滚动管理,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当前推出的中期财政规划在政策文件中被明确为三年滚动预算,文件指出,“中期财政规划是中期预算的过渡形态,是在对总体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科学预判的基础上,重点研究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做到主要财政政策相对稳定,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研究调整,使中期财政规划渐进过渡到真正的中期预算。”
在实际的政策执行层面,中期预算改革遭遇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两类:一是技术性难题。如宏观经济和财政收支预测,年度预算和中期预算的衔接,发展良好的预算分类系统,规划管理技术的引进,政府会计系统和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改进,等等。这就需要相关机构改变现有的工作模式和方法,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甚至引进相关人才,而这在短期内难以实现。二是体制困境。中期预算改革与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不相协调,一方面是碎片化行政管理体制,使得各个部门形成了既定的工作模式,他们会尽量减少自己的工作量和技术难度,对于新出台的改革缺乏动力,大多应付了事;另一方面是改革会涉及到利益的重新分配,如权利范围的调整和资金的重新配置,如果缺乏强有力的政治支持,改革的新举措在部门利益面前会遇到或明或暗的抵制。
因此,推动中期预算改革,需要明确以下几点:一是需要政府高层的支持。中期预算改革覆盖所有重要的预算参与者,需要大量的协调、磨合,甚至包括反复的博弈和不可避免的冲突,而这个过程中单个部门力量太弱,地方各级党政领导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高度,加强对中期预算改革的组织领导、积极推动和贯彻落实。二是需要变革传统的预算观念。多年以来我国形成了“重分配、轻管理”的预算观念,而中期预算最重要的作用在于将预算作为一个强有力的政策工具,通过预算过程约束和支持公共政策的能力来实现政府的施政效能。中期预算改变了年度预算与政府政策衔接不足的弱点,从而提高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所以中期预算改革需要预算观念实现从“分配观”到“政策观”的转变。三是需要高度重视技术性工作。在涉及到财政收支预算管理的工作中,各个部门重视的往往的是本部门、本机构的权利和资金分配,对于预算业务工作的基础性环节,如相关信息的搜集和处理,数据库的建立和整合,分析方法和技术的更新,以及相关业务人员的培养,都视作“边缘”工作,不予重视。今后的中期预算改革需要重视这些基础的技术性工作,为中期预算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