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祥智、谭玥琳、郑力文/中国人民大学
内容提要:“精英控制”在我国合作社发展中十分普遍,精英挤占普通社员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本文分析了“精英控制”特征明显的九间棚金银花合作社的分配制度。分析表明,即便是在精英绝对控制的合作社中,拥有决策权的核心成员也可能会出于专用性资产考量制定有利于社员带动分配制度。合作社资产专用性越强,对社员依赖程度越高,对社员激励要求越高,利润分配对社员越有利。九间棚金银花合作社便为有效地利用其品牌专用性资产,制定了有利于社员的利益分配机制。
关键词:精英控制 资产专用性 合作社 分配制度
一、引言
农民合作社作为一种兼具企业特征的农民自主组织,精英在其中的作用尤为重要,这是造成合作社异质性现象的最主要因素。大量文献表明,在当前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精英依赖”现象十分普遍,由销售能人、专业大户和农业企业、供销组织领办的合作社占绝大部分,由分散小农自发联合起来成立的较少,从而形成了大量涉农工商资本或少数农村精英控制、多数成员依附的产权结构。核心成员突出的企业家才能有利于合作社更好地集聚生产要素,成功打破集体行动困境,在合作社形成发展、获得市场地位及关键资源方面发挥巨大作用。尤其是在精英治理特征明显的我国农村,任何组织的发展都离不开具有一定规模及强大实力的精英带动。然而,一些学者强调了精英成员绝对控制造成的“精英俘获”问题,出于交易成本考虑,精英往往成为资源的直接获得者或代理者,进而形成“大农吃小农”型合作,普通成员权益受到侵害。
尽管如此,我国合作社由具有企业家才能的精英个人或组织领办现象依然屡见不鲜,并将长期存在。那么,是不是精英拥有了合作社的绝对控制权就一定会造成普通成员利益受损的情况呢?本文认为,即便精英在合作社中拥有绝对控制权,依然存在一些因素的制约使其在决策中需要给予普通成员更多利益以维系稳定合作关系,实现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出于资产专用性的考量便是其中的原因之一。
二、资产专用性与利润分配
克莱因等(1978)最早提出了资产专用性的概念,指出资产专用性是指当某种资产和某项特殊的用途结合在一起的时候,这种资产才是有价值的,否则它的价值就不能完全体现出来,即有损失甚至完全丧失。威廉姆森(2001)将资产专用性定义为:“在不牺牲其生产价值的条件下,某项资产能够被重新配置于其他替代用途或是被替代使用者重新调配使用的程度”,并将其划分为人力资产专用性、实物资产专用性、场地专用性、品牌资产专用性、特定用途资产专用性、以及暂时性专用资产等六大类。资产的专用性程度越高,组织对该项专用性资产所需配套资源的需求越高。由此推断,具有某项专用性资产,尤其是该资产需要通过扩大合作社经营规模以发挥其功用的合作社,由于对社员依赖程度较高,更有激励采取多种方式吸引社员并维持社员关系稳定和满意程度。合作社提供给社员的最主要激励机制是利润分红,因而具有资产专用性约束的合作社势必会设计更合理且更倾向于社员的利润分配机制。由此可见,即便是精英控制的合作社,出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考量,精英也可能在经营及分配制度的设计中充分考虑社员利益。
三、案例分析:资产专用性与合作社利润分配
为更清楚地考虑资产专用性对精英行为的影响,本文选择山东省平邑县九间棚金银花合作社进行具体分析。文中的案例材料和有关数据,均为笔者对合作社实地调查和文献整理所得。
(一)合作社基本情况
九间棚金银花合作社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九间棚村。平邑县为金银花的主产区,种植面积最大,野生品种多,种植历史十分悠久。1999年,九间棚村创办了九间棚农业科技园,并与中国科学院合作,历时13年,选育出“达到金银花育种研究国际领先水平”的“九丰一号”金银花,并在全国推广种植10万余亩。以金银花为主导产业,九间棚集团先后并购了岐黄中药饮片公司和山东大陆药业有限公司,新建了大陆药业新厂区和金银花茶业有限公司,初步形成了集“良种选育—推广种植—干花购销、加工、提取—药品、食品研发生产”为一体的金银花全产业链企业。
为推广九间棚集团培育的“九丰一号”金银花种植,2009年8月,平邑县九间棚农业科技园有限公司、山东岐黄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和李传林、巩祥松、巩桂林等自然人共同发起成立九间棚金银花合作社,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嘉坤。其中,九间棚农业科技园有限公司、山东岐黄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为九间棚集团旗下企业,出资额共占总出资额的99%,在合作社中享有绝对控股权。李传林为巩家村书记,合作社成立初期的120户农户中,巩家村村民占据相当比重,起到了巨大的带动作用。
合作社主营业务包括:“九丰一号”金银花等中药材的种植、销售及相关技术、信息服务;引进、试验、推广金银花等中药材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等,发展目标为建设运营规范、政府支持、社员信赖并得到实惠、推动金银花产业大发展的先进农村经济组织。
经过五年的发展,合作社已发展社员172户,其中农民170户,企业2个,现有固定资产300万元,流动资产300万元,负债200万元。2012年7月,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
(二)合作社治理结构——精英控制特征明显
1.社员资格。间棚金银花合作社以推广优势品种,开展生产服务,带动农民致富为设立目标,整合各类主体的禀赋优势,并依据主体优势设置了不同类型的社员资格。凡是和九间棚金银花合作社有业务关系的金银花种植单位或者农户、合作社、专业村、企业均可加入,没有地域性限制,全国各地的相关从业者均可申请报名加入。除5位发起人外,合作社社员不须以现金入股合作社,但必须带地入社,承诺自家所有的全部土地种植金银花,并与合作社进行交易。
当前合作社社员大致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出资社员,即九间棚农业科技园有限公司、山东岐黄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李传林、巩祥松、巩桂林等5位发起人。
二是本村社员,均为个体农户,合作社收购其种植的鲜花,经合作社鲜花加工厂烘干后出售,发放社员证,并提供一系列社会化服务。
三是外村成员,合作社收购其干花后出售,也发放成员证。
由此,合作社有效整合了九间棚集团的资金禀赋、本村社员的土地及劳动力优势,以及外村成员的生产能力,形成了与出资社员和本村社员间较为紧密、而与外村成员间较为松散的利益联结机制。
2.管理及决策机制。合作社决策分为两类:一类是重大决策,包括制定长期战略规划,建设大型设备、厂房,融资等。另一类是日常经营决策,包括组织生产,合作社服务,日常利润管理等。在九间棚金银花合作社中,这两类决策由两套机制完成。
合作社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4人,分别为理事长刘嘉坤,巩家村村委书记李传林,九间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九间棚农业科技园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廉士东,社员代表杨晓。出资人岐黄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并未在合作社派驻人员。合作社设立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负责重大决策的制定,尤其是理事长在重大决策中起决定性作用。
日常经营决策由合作社管理人员(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及社员代表大会决定。合作社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两名。总经理由廉士东担任,副总经理分别由李传林及一名外聘经理卜某担任,分别负责与村民联系和销售业务。另外,合作社设会计1名,出纳1名,生产负责人2名,办公室主任1名,后勤保障人员1名,绿化负责人1名。自副总以下在合作社领取工资,薪酬每人每月2600-3000元不等。合作社实行社员代表管理制度。通过全体社员会议表决选举产生29名社员代表,明确每位社员代表所代表的社员户。这些社员代表分布在不同的村庄和居住点,负责联络他们所代表的社员与合作社。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两次,主要内容为向社员通报合作社经营状况和经营目标,表决农资采购、产品销售决策等,采取一人一票形式表决,但总经理拥有较强控制权。普通社员对合作社参与相当有限。合作社外部监督主要来自集团公司。
3.社员参与。合作社普通社员异质性较弱,成员区域跨度不大,40-50岁成员占总成员数的60%,多数成员文化程度较低,超过80%的成员经营面积在1-2亩之间。普通成员均无出资,成员非农收入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差别不大。社员代表在销售、采购等决策中具有一定参与、决策权力,普通社员几乎不参与日常管理决策。理事会成员与普通社员间出资比例及社会活动能力差别明显。
4.社员变动。合作社社员不固定,每年由合作社依据社员遵循合作社章程及交花情况对社员进行剔除和补充。2011-2014年,合作社新增社员数量分别为40户、20户、20户和20户。无社员主动退社,2014年合作社剔除了部分交花不符合要求的社员。
由此可见,九间棚金银花合作社由九间棚集团两下属公司牵头创办,并在经营决策中占有绝对控制地位,具有典型的“精英控制”特点。从人员配置角度看,无论是理事会成员决策的重大事项,还是廉总经理为核心的管理人员决定的日常事项,本质上都受到集团公司的绝对领导。普通社员参与决策的机会较少,即便是社员代表,虽在社员代表大会上能行使一定的表决权利,但影响力仍十分有限,更多起到联络员的作用。
(三)合作社业务服务——业务划分明确,服务全覆盖
合作社主要从事金银花种植、初加工及育种业务。根据入社社(成)员社员资格的不同,明确划分业务类型。出资社员不参与生产,主要从事管理、协调工作;本村社员种植鲜花或育苗,将鲜花(苗)销售给合作社;对外村成员则直接收购干花。合作社现有种植总面积3000余亩,其中20亩用于育种,其余土地种植金银花。合作社无自营土地,全部由社员自主经营。合作社以年租金600元/亩的价格租入连片非社员土地20亩,并以相同价格出租给社员,由社员负责在各自租入土地上开展育种工作,副总经理李传林负责协调监督。
合作社组织本村社员开展金银花鲜花种植。所有社员必须从合作社购买九丰一号金银花种苗,当前价格为2元/棵。合作社统一为社员提供化肥采购服务,价格与市场价相似;所有从合作社购买的农资均提供赊销服务,待销售时从预付款中扣除农资采购费用。所有社员均需将金银花卖给合作社。合作社为本村社员提供技术服务,由科技园技术人员免费为社员提供集中培训和田间指导;可为社员在农信社提供最多15万元/户的贷款担保。合作社建有鲜花干燥厂房一座,可将收购的鲜花烘干为干花后供合作社出售。2014年2月17日,合作社和哈药集团签订了3万亩“九丰一号”金银花基地建设合同,合作社所产干花,全部由哈药集团收购。此外,合作社还和中国供销集团再生资源交易所合作共建了金银花现货电子交易中心,将干花产品进入电子交易市场以解决金银花的销路问题。
向合作社租入土地从事育种的社员享受与鲜花种植社员相似的生产、资金服务。由社员自行留种育苗,合作社全部回收。
对于外村成员,合作社只为其提供种苗销售和干花收购服务,不接受鲜花。
此外,合作社于2014年2月合并成立了九间棚金银花资金互助社。该互助社设县总社、镇分社及乡村代办员三级系统。目前尚未与合作社实现融合。按照计划,合作社将进一步整合互助社,使其更好的为合作社发展服务。
(四)合作社利润分配——创新分配方式,惠及多类社员
合作社为每项业务量身打造了分配原则,既实现了成员间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精神,又满足了资金成员的利润需求。合作社的利润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收购、加工并销售合作社本村社员种植的鲜花;二是代销外村成员组织的干花;三是育种销售。不同业务类型对应不同的分配方式。
1.鲜花业务。结合金银花产业特点,合作社探索出了“一次首付、二次返利、三次分红”的利益分配机制,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具体来说,合作社在收购社员交售的金银花鲜花时,根据对市场行情的预测,首先支付第一笔“首付款”,也就是保底款;待将干花售出后,合作社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公积金,再扣除金银花干燥、销售的直接成本,所得余额,按成员交售鲜花的量实行“二次返利”;合作社的盈余积金,除其中的10%作为公积金不予分配外,其余部分,按成员对合作社的出资额比例进行分配,即所谓的“三次分红”。这种分配办法,兼顾了合作社、出资成员和以地入社成员三方利益,又体现了以交易量为基本分配依据的原则,这是该合作社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分配方式上所作的重要创新。
合作社年鲜花种植面积达到3000亩。以2013年为例,每亩地可种植金银花约200株,年产鲜花1000斤。鲜花收获季节,合作社支付社员8元/公斤预付款,即每亩4000元。制成干花后,产品净重约200斤。合作社将产品以50元/斤价格卖出后获得收益10000元。扣除预付款4000元后,将所得6000元的10%作为留存合作社,其余90%,即5400元返还给农户,即“二次返利”。留存合作社的10%扣除干燥、销售等成本后如有结余,将按股金进行分红。
2.育种业务。合作社将租入的20亩土地转租给社员,作为育苗基地,开展育种经营。育种种苗由社员自留,待育种完成后,合作社以0.2元/棵的价格收购租地社员种苗,并以2元/棵的价格卖给社员及其他采购者。按每亩地可培育种苗10万株计,育种社员收益2万元,合作社收益18万元。按培育面积20亩计算,合作社育种收入为360万元,育种农户收益40万元。此外,其他社员若育有成苗,合作社也可以类似办法收购。
合作社对育种社员采取了一定的违约惩罚机制。由于育种社员同时都与合作社有鲜花交易,合作社规定一经发现社员擅自以市场价向外出售成苗,将停止收购其干花。这一措施有效杜绝了社员违约现象。
此部分利润不按交易量实施二次返利,而是扣除成本后留作年末利润直接参与股金分红,即几乎全部由九间棚农业科技园有限公司和山东岐黄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获得。
3.干花业务。对外地的合作社成员,合作社仅收购干花。利润分配方式与鲜花业务类似。干花销售前,给供货成员支付一次首付款,干花销售后,对销售货款由合作社提取10%,余下货款全部返还交货的成员单位。
由此可见,合作社在鲜花加工销售及干花销售两类核心业务中,几乎不留存利润,核心成员参与利润分配比例也十分有限,分配制度设计最大程度上惠及社员。2013年,合作社带动社员平均增收1.36万元,显现了较强的带动作用。与此同时,合作社20亩育种业务保障了出资社员的收益。
(五)品牌资产专用性与合作社利润分配
上述分析可知,合作社虽是典型的“精英控制”型合作社,但依然制定了较为合理的分配制度,没有出现严重剥夺普通社员收益的情况。笔者认为,资产专用性在精英对合作社的规则制定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九间棚集团成立合作社的最初目的是推广种植“九丰一号”金银花。九丰一号金银花为九间棚集团与中国科学院联合历时13年培育出的优质金银花品种。近年来,集团一直在致力于推广该品种,花大力气宣传“九丰一号”金银花相对普通金银花及山银花的区别和优势,并试图依托该品种树立品牌,形成完整产业链条,在品种研发及品牌塑造上花费了大量的人、财、物力,逐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品牌专用性资产。若想更大程度地发挥品牌价值,则需不断扩大“九丰一号”金银花种植规模,合作社应运而生。为了不断增强社员与合作社的稳定联系,合作社在最多社员参与,也是合作社最核心业务的鲜、干花业务利润分配中设计了“一次首付、二次返利、三次分红”的利润分配机制,有效实现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目标,所得利润几乎全部返还给社员,保证了社员收益,对社员形成了有效激励。除分配机制外,合作社为社员免费提供了几乎全套社会化服务,并不断增加服务种类,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增强了合作社社员的满意度。此外,受到自身加工能力限制,合作社采取了设立不同社员资格,在村外吸收成员组织的方式,进一步扩大“九丰一号”金银花种植规模,亦是出于更有效利用品牌专用性资产的考虑。
(六)合作社的发展瓶颈
如上所述,合作社由于先期投入宣传形成了客观的品牌资产,由于“九丰一号”金银花品种代表的品牌资产具有一定的专用性特征,促使合作社必须通过提供更多服务或指定更倾向于社员的分配方式以维护社员稳定关系,不断扩大种植规模。随着种植规模的扩大,合作社势必将面临销售问题。由于金银花属于特种中药材,市场需求有限,规模扩大后产品能否顺利销售直接关系到合作社的未来发展。目前合作社的发展目标是继续扩大九丰一号优质金银花的种植规模,实现优质金银花种植面积100万亩、年产干花5000吨的发展目标。虽然目前合作社与哈药集团签订了收购协议,可解决当前种植规模的销路问题,但随着种植规模的不断扩大,如何冲破销路瓶颈将是合作社面临的重要挑战。
四、结论与讨论
成员异质性下的“精英控制”已经成为当今我国合作社发展的普遍现象,并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广泛存在。精英挤占普通社员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然而,即便是在精英绝对控制的合作社中,拥有决策权的核心成员也会出于一些考量制定有利于社员的利润分配机制和服务模式,资产专用性便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之一。事实上,资产专用性影响的是核心成员与普通社员间的博弈能力。核心成员之所以在合作社中发挥重要作用,源于其拥有某种优势资源。在不同的合作社中,核心成员拥有的优势资源可能有资金、土地、技术、管理技能、社会资本等不同形式。优势资源的专用性势必对合作社分配的制定造成影响。当核心成员拥有的关键资源具有较强专用性时,为增强社员满意度及忠诚度,保证规模效益的有效发挥,核心成员就会给予普通社员更多的服务和让利。本文案例中的九间棚金银花专业合作社,便是决策者在考量品牌资产专用性后为激励社员给予其合理利润分配的例子。除此之外,实物资产专用性在农机合作社或拥有冷库等更大型专用设备的合作社等先期投入较大组织的决策中可能发挥着更大的作用。而当核心成员的优势资源为销售渠道、资金或社会资本时,由于这些资源专用性较弱,核心成员可较容易地将其转移至其他领域,因而缺乏让利社员的内在激励。尤其是在市场资源匮乏的地区,相比核心成员具有的可适用于多种产品的销售资源,普通社员所生产的农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只要合作社能够解决其“卖难”问题,普通社员往往默许核心成员获得更多好处。
在“精英控制”型合作社中,核心成员所拥有资产或资源的专用性对分配机制的影响一定程度上还取决于社员对合作社提供关键资源的依赖程度。本案例中的平邑县被誉为“中国金银花之乡”,金银花市场发展较为成熟,同时也是国家商品粮基地、无公害蔬菜基地、畜牧业基地和干鲜果品基地。普通社员参与合作社的核心要素是土地。如不与合作社合作,普通社员亦有将产品卖给其他收购者或将土地转作他用等诸多选择,在精英控制的合作社分配机制的形成中起到了较强的约束作用。
鉴于此,本文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第一,应确保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基本权利。资产专用性发挥作用的前提是,农民可通过“退出”机制削弱核心成员资产的规模效应,进而对精英决策产生影响;
第二,应增强农民的生产能力,增强其技能及要素用途的多样性,减弱其对合作社优势资源的绝对依赖,增强其谈判能力;
第三,针对一些精英投入资源专用性较弱的合作社,核心成员缺乏让利于普通社员的激励。因而应继续坚持“按交易额返还”和“资本报酬有限”的原则,并利用法律手段切实保障该原则付诸实践。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例中,资产专用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精英控制”导致弱者利益受损的局面,但随着品牌的不断推广和种植规模的不断扩大,集团对合作社社员的依赖程度可能减弱,或将改变由资产专用性引发的有利于社员利益的分配格局。此外,资产专用性只是影响合作社领导者决策的因素之一,组织所在区域的竞争关系、成员间的非生产性社会关系、决策者的个人特质等都可能影响决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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