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财政局
内容提要:当前农村工作在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在促进农民增收、农地流转、税费清欠、公益设施建设、债务化解、职能转换等方面也面临诸多难题。本文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了针对性、可操作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工作 主要难题 对策建议
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民负担有效减轻,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农村形势发生了可喜变化。但当前农村工作仍面临一些亟待破解的难题,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笔者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调查走访,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建议。
一、目前农村工作面临的主要难题
1.农民持续增收难。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农民工外出务工形势相当严峻,制约了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导致种地收益下滑。
2.农村土地流转难。当前农村土地经营零散,不利于农业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和实施适度规模经营。种植大户在实施土地集中时,往往因少数几个承包户不答应,就使土地规模化集中难以实现,制约了农业规模经济的发展。同时,农业经营风险大,开发业主引进难。农业受自然和市场双重影响,是一个弱势产业,真正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或业主参与土地流转、从事农业规模经营的还比较少。此外,许多地方还没有形成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缺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土地流转信息不畅。如欧庙镇陈河村农民赵和平夫妇,常年在城区打工,对自家4亩多承包地无暇耕种,几年前就想转包出去。但村里大多数农户由于壮劳力外出务工或认为种田收益低,都不愿有偿转包,迫于无奈,他只好将4亩多耕地无偿送给邻居好友耕种。
3.税费尾欠清收难。税费改革政策明确规定“暂停向农民催收改革前税费尾欠”,目前实施的粮食直补政策又明确规定“不准用粮补资金抵扣任何税费和款项”,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大。众所周知,无论是在农村税费改革前,还是在农村税费改革后,由于征收机关缺乏强制处罚措施,导致相当一部分农户长期逃避义务,拖欠农业税费。以某农业大镇为例,自2002年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以来,该镇农户拖欠农业税及附加累计达297万元。实行取消农业税、暂停征收税费尾欠的政策后,许多以往积极纳税的农户认为政策有失公平,老实人吃亏,消极欠税户占了便宜。致使许多诚实纳税的农民不愿再尽自己的义务,由此加大了农村工作的难度,个别农户甚至要求基层干部退还已经缴纳的税费。如果税费尾欠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势必严重影响今后农村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农村的和谐与稳定。
4.公益设施建设难。取消农业税后,对农村公益建设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筹集建设资金。但是,许多村民对参与“一事一议”积极性不高,往往是受益农民愿意办,不受益农民不愿意办,由此出现“议而难决”现象,兴修村组公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公益项目,往往因缺乏资金投入而陷入停滞状态。
5.村级债务化解难。在中西部不发达地区,几乎所有乡村都有负债,而且债务逾期不能偿还现象比较突出。以笔者调查的某农业大镇为例,至2008年底,全镇村级负债达7637.8万元,村级债权尚有5178.9万元,债权债务相抵,村级净债务为2458.9万元,村平净负债40.3万元。这些债务有的是兴修公益事业形成,有的是兴办企业形成,还有的是垫支上交税费形成。目前村级经费尽管通过上级转移支付得到一定弥补,但数额非常有限,仅能勉强维持村级运转。现在剩下的村级债务基本上是硬债务,过去的清欠还债、拍卖抵债等化债办法已经难于取得实效,庞大的乡村债务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的重大隐患。
6.工作职能转换难。多年来,农村基层干部一直扮演着“收税者”的角色,不少干部反映自己工作中70%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收税费,不管是镇“四大家”领导还是一般干部,都有包村任务,而包村的首要任务就是完成农业税,并且往往把税收任务指标与干部工资挂钩。在这种情况下,乡镇干部都很忙,有动力也有压力走村串户,积极协助财税部门征收农业税。在剩余的30%的工作时间里,乡镇干部也愿意把精力放在帮助农民抓调整、跑市场,因为只有农民富裕了,干部才容易完成税收任务。农业税取消后,无疑使乡镇干部70%的工作内容没有了,有的干部认为“农民彻底减负,干部如释重负”、“农民种田不再纳税,农村工作万事大吉”,存在茫然失落、消极等待、无所适从的心理,对新形势下自己该干什么心里没底。帮助乡镇干部更新知识,找准工作定位,提升为农民服务的本领,应当引起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化解农村工作难题的对策建议
当前农村工作面临的上述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应尽快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为此建议:
1.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一是促进农村剩余劳力转移。要建立县、乡、村三级劳务输出服务网络,为外出农民提供信息、培训及政策咨询等服务,提升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和外出打工就业率,切实维护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积极调优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精品农业、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三是引导农民群众自主创业。出台鼓励农民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加大小额贷款的支农力度,积极为农民申办小额贷款提供信用担保,解决农民发展生产和创业致富过程中资金不足问题。引导农民创办、合办私营企业,吸收消化本地富余劳动力,在自己致富的同时,实现群众共同富裕。四是着力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农村公益服务人员的作用,加强“以钱养事”资金的使用管理,分期分批对农民进行种植、养殖及加工业方面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五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让农民靠“减支”增收。
2.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一是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一方面,以乡镇财经所为依托,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土地流转的政策咨询,贯彻落实土地流转政策,指导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办理土地流转合同的鉴证,调处土地流转纠纷,对土地流转合同的登记、变更等情况进行备案,帮助经营业主找基地,提供土地流转和产业发展信息。另一方面,以村为单位,依托村报帐员兼任土地流转信息员,及时掌握农户土地流转意向,搜集整理土地流转的供需和市场价格等信息;及时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供土地流转动态,使农户和有意投资农业的经营者能及时、准确获取可靠信息,提高土地流转交易的成功率,降低土地流转交易成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提高土地经营效益。如卧龙镇谭庄村五组114户农户与襄樊万田养殖公司签订了15年的土地流转合同,把昔日收益低的307亩低洼地变成了养殖小龙虾的高效田,以往每亩每年纯收入约400元,现在每亩流转收入600元,每亩增收200元,并解决了该组200名劳动力就业问题。目前,养虾场也取得丰厚利润,每亩纯收入7500元以上。二是制定土地流转激励措施。着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对通过土地流转方式进行规模经营,并能切实带动农户增加收入的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从扶持资金、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三是加快农村劳力转移步伐。通过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中介为补充的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形成多形式、多层次、有保障的劳务输出格局。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及流通业,进一步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空间,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从而带动农村土地流转。
3.着力清收税费尾欠。基层应在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保护大多数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本着“保持稳定、调整思路、分类清收、稳妥可行、不留隐患”的原则,因户制宜抓清欠。对那些扯皮欠账户,应从帮助解决扯皮的关键问题入手,通过协调解决问题,促使其缴纳税费尾欠;对解决农户扯皮问题中涉及的经济补偿,应直接抵减其税费尾欠;对土地流转纠纷、遗留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尾欠户,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促使其缴纳税费尾欠;对一次性缴清确有困难、要求延期的可与其签订分期缴纳计划,分期清欠。此外,许多基层干群建议:国家应尽快改革、完善粮食直补政策,对个别态度恶劣、无理拒缴税费尾欠的农户,允许用粮食直补金抵扣其拖欠的农业税及附加,从而消除其在群众中的不良影响,不让大多数诚实纳税的农民产生“老实人吃亏”的思想,维护国家税收政策的严肃性。
4.推进公益设施建设。引导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发展农村公益事业。要严格区分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活、生产条件与加重农民负担之间的政策界限,对农民直接受益的村组公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在农民自愿、民主协商、依法办事的前提下,鼓励农民自力更生,办好自己受益的事。对大面积受益的重大事情,需要全村农民筹资筹劳的,必须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将筹资用途向群众解释清楚,让群众参与讨论决策,做到自觉自愿,并按筹资筹劳的有关程序报批。筹集的资金,要规范运作,做到账目清楚,支出有据,并及时向群众公布所有支出明细,让群众认为钱交的应该,数额合理,用得其所。对改善公益设施、农民自愿投工投劳的,可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扶持。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利用民间资本建设和管理公益设施,乡村干部应积极引导和协调。
5.发展村级经济化债。发展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是化解村级债务的治本之策。要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社会资金,进行荒山荒滩资源开发,通过承包、租赁、入股等形式,增强经济实力,提高村集体化债能力。一是兴办企业。城郊、交通便捷的村,应积极参与城镇化和中心村的建设,或者自办二、三产业,或者联合务工有成、回乡创业的农民,在自愿、互利、平等的前提下,以资金、实物、技术、劳力等入股的方式,联合兴办企业,在造福于民的同时,增加村级收入。二是资源开发。对村级机动土地、水面、滩涂、林场等资源,可承包给懂经营、善管理的能人开发,也可联合创办股份合作制农业企业。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引进优良品种,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市场紧俏的种植业。三是服务创收。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把农村运销户组织起来,成立村级运销合作社,为专业户及私营企业推销产品,既服务农民,又增加村级合作社收入。此外,全面推行村账乡管,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对村级债权、债务、资产等进行锁定;对差旅费、电话费等必要支出,实行定项限额管理;禁止村级招待费支出;建立和完善村干部政绩考核和离任审计制度,将控债、化债作为考核村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推行新增不良债务责任追究制,对不按规定程序擅自借贷形成的债务,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处理。
6.提升干部服务水平。一是强化培训。要定期对乡镇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增强其为“三农”服务的本领。切实转换工作职能,推行竞争上岗,提倡乡镇干部到村兼职,从而减少从农民中遴选村干部的人数,这样既可减轻财政负担,也紧密了干群关系,真正服务于“三农”。二是加强引导。将乡镇干部的工作从直接干预生产、催收催种向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生产技术、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全程服务转变。在这个转变过程中,要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允许乡镇一般干部通过组建协会、充当经纪人等形式,在带动农民增收的同时,获取正当的经济收益。三是加快发展。要引导乡镇干部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抓项目、谋发展上,通过招商引资,盘活现有资源,为财政增收开辟新税源,在地方经济实力发展壮大的同时,逐步改善乡村干部的工资待遇,切实解决城乡干部“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唯其如此,乡镇干部才能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为服务“三农”付出更多的努力。
7.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一是选准人才。建班子关键要选拔好人才,在配备村两委班子时,要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谁的能力大,谁的事业心强,愿意为群众谋利,就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只要在村组表现正派、有工作能力、群众信得过,就可发展为后备干部,进而充实到村干部队伍中来。二是加强培训。要制定计划,定期选派村干部参加科技、政策及法律培训,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引导群众致富奔小康。三是加强监督。采取定期召开老干部、老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对村干部的意见。坚持村级财务政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