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
内容提要:基于江苏省投入产出数据的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分析发现,增值税“扩围”若选用13%低税率,并不利于江苏省税收收入的筹集与经济发展;而选用17%的标准税率会带来相反的增长效果。分步实施的增值税“扩围”改革对于江苏省来说,采取从17%的部分“扩围”到最终17%的全行业“扩围”,不失为最优的路径方式。
关键词:增值税扩围 地方收入影响 可计算一般均衡
一、引言
在2009年我国全面实行增值税转型后,一定程度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缓解了增值税中的重复征税与竞争不公。国外多数采用了增值税的发达国家近年来其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几乎囊括了全部行业,但是我国现阶段增值税与营业税仍然并存,增值税征收范围并不全面。由于营业税存在无法抵扣的问题,造成了增值税链条的断裂。因此,想真正意义上地消除对全行业的重复征税与竞争不公问题,必须使得增值税以覆盖全行业的形式取代营业税。
江苏省是中国的经济大省之一,2009年按支出法计算的GDP为34457.3亿元,占全国支出法计算GDP的9.99%,位于全国第二。2009年的税收收入为5844.6亿元,占全国税收的比重为9.26%,排名第三。其中,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为为3654.5亿元,达全国总增值税与总营业税之和的10.4%,位列第二。[①]可见江苏省也是我国的税收收入大省,其中改革所涉及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所占比重就达到了62.53%。所以我国即将展开的增值税分步骤的“扩围”势必会对江苏省的经济产生重要的影响,而这种影响主要会体现在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收入方面。
二、文献回顾
由于国外大多数国家不存在增值税大范围的“扩围”问题,所以关于增值税改革的研究,基本都是分析税率变动和其他小幅度的政策变动。Kehoe等(1991)构建了一个包含2个国外部门、12个生产部门、27种商品的可计算一般均衡(CGE)模型,研究了在西班牙引入增值税后对消费者福利的影响。Alexandre Mathis (2004)研究发现在2000年时的欧盟15国中,平均每个国家只有69%的应税交易征收标准税率,其他部分征收特别税率,实际的整体税率比标准税率偏低了30%。Thomas F. Crossley、David Phillips和Matthew Wakefield(2011)分析了英国增值税率在2008年的暂时性削减,认为增值税造成的效应如果全部传递开来,会使物价下降1.2%,而且会增加1.2%的物品购买。国际财政研究协会(IFS)(2011)受欧洲委员会委托领导的研究项目表明,欧洲的增值税免税政策会降低生产效率,减少产出,破坏市场的统一,并削弱欧洲支柱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国内学者对于增值税“扩围”问题倒是有大量研究,其中不乏一些与本文相关的定量的分析。如平新乔等(2009)通过税收导致价格变化进而影响消费者效用的机制,分析出服务业企业目前缴纳的营业税如折算成增值税,其税率高于18.2%。江笑云、汪冲和夏一丹(2010)运用2007年42部门投入产出表构建静态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分析并提出“一步到位”方案不仅能满足税收中性条件,同时有利于增加有效需求,促进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姜明耀(2011)利用投入产出表,模拟测算出,改革所导致的服务业税负波动大于工业,工业平均税负水平会降低;在10%的税率下,工业税负平均降低1.52%,服务业税负略有增加,平均上升1.2%。聂海峰、刘怡(2011)利用投入产出模型,假设流转税向后转嫁,计算得出工业产生了税收转嫁,降低了税负;服务业和免税的农业却增加了实际税负。而汪冲(2011)也利用社会核算矩阵建立全国静态的增值税CGE模型,分析得出在现有不完全消费型增值税的情况下,将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仓储业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可以获得更高的效率和更优的经济影响。
三、研究方法
由于增值税的链条抵扣性质,其涉及的范围较广,一般均衡分析比局部均衡分析和计量分析更能诠释改革各方面的影响。本文主要通过构建基于江苏省投入产出数据的CGE模型,来分析增值税“扩围”对江苏省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影响。但要指出的是,由于本文分析的是省级模型,与全国的模型不同。江苏省不能自行选择“扩围”方案及路径,只能与全国保持一致。因此本文论证角度主要是比较各种可能的“扩围”改革哪一种更有利于江苏省,而并不是建议江苏省应该实施何种改革。
(一)模型的设计
模型参考《2007年江苏省投入产出表》的42部门数据,构建了一个静态的江苏省的经济循环。其中共有省内生产、省内产出分配、居民效用消费、省内产品市场供需、出口、进口、流出、流入、投资和政府行为等十大类活动。(1)省内生产活动采用二级嵌套结构,第一层为各行业增加值与中间总投入的CES生产函数,第二层分别是劳动与资本的CES增加值生产函数和中间投入的列昂剔夫比例函数。(2)省内产出分配活动主要是对省内产出产品[②]进行内销、出省和出口的模拟,采用CET转换函数的嵌套结构,第一层为国内与出口的总分配,第二层为内销与出省的国内分配。(3)居民消费、政府消费和社会投资活动通过对产品的柯布道格拉斯需求来刻画。(4)省内产品市场供需是以阿明顿条件来区分省内自产产品、从省外流入的国内产品和进口产品,同样是设定了二级结构。(5)进口、出口采用小国假设。(6)流入、流出活动的商品也同省内产品一样相应征收流转税,流出是指从省内流出省内商品至国内其他地区,流入指从省外国内其他地区流入商品。本文使用GAMS软件来编程模拟相应活动,但是在基本语言中嵌入了MPSGE语言,从而简化了用复杂的等式来描述活动的方式,而以简明的列表式语言进行操作模拟,所以劳动力和资本均作为禀赋进入模型。中国目前是以政策为导向的总投资驱动的经济,因此宏观闭合规则选取约翰森闭合。在选取外生参数时,由于需要计量性的验证,所以一般借鉴与前人的研究结果。相对于CES生产函数,C-D生产函数在计量中也可以获得很好的拟合度,所以本模型把两层CES生产函数的弹性均设为1,也就变成了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而CET弹性和阿明顿弹性直接根据文献的平均值设定。[③]
(二)相应的调整与政策模拟
因为投入产出表中的商品数据包含了增值税,所以在模型校调并估算增值税时应该先做相应的税收剔除再乘以税率得出各行业的增值税。由于没有细分的江苏省各行业的增值税数据作为初始数据,模型采用全国各行业一致的增值税调整系数[④]来得到各行业的实际税率。此外,模型不考虑工业部门比重较小的服务提供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存在,但是考虑农产品13%和运输7%的抵扣率。
文本要估算的是增值税“扩围”对现阶段的影响,但是目前只公布了2007年的投入产出数据,而现在的税法与2007年相比已有所不同。所以模型先将2007年的数据作为初始值校调估算各参数,再将如今的税法的一些变动作为政策变动代入均衡的模型,得出现阶段的均衡作为基准。然后把即将“扩围”的措施放入模型,研究新举措与基准相比产生了多大的冲击。2007年来税法最重大的变化就是2009年的增值税转型,也就是购进机械设备类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从不能抵扣变为可抵扣的。对这一变化,可通过改变相应固定资产制造部门的进项税率来仿真,而不可以通过固定资产形成总额的扣除来模拟。因为固定资产形成总额不仅是指净变动,而且还包括了对固定资产的追加投资如修理修配,而原先增值税中的修理修配是可以抵扣的,不能抵扣的只是新购进的固定资产。虽然投入产出表中相关固定资产的买卖可能有一些部门包括了修理修配,但是修理修配业务只占很小一部分比重,这仍然比固定资产形成总额扣除方法更为接近现实。
由于现阶段中央已经确定增值税的逐步“扩围”,所以本文的政策模拟也大体采取两种方案。(1)先扩展至建筑业和部分生产性服务业[⑤]。(2)长期内全部扩围。部分生产性服务业选取与货物联系紧密且有一定税额的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信息传输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与零售业本来就属于增值税范围不纳入新“扩围”范畴;金融业由于其特殊的行业模式[⑥],暂时不予考虑。而这两种方案下的子方案又细分为采取不同税率(17%和13%)和是否实现增值税的全部转型的情况。这里的不同税率仅对“扩围”后的行业实施,原行业还是实行原有税率。增值税转型是转向完全的消费性增值税,也就是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部抵扣。如今只剩下产房类的固定资产无法抵扣,所以是否实现转型就等同于全行业对建筑业的进项税率为零。若“扩围”至建筑业但不实现转型意味着建筑业同之前设备类固定资产制造业一样,厂房类的产品购进无法抵扣。
四、模型结果与启示
可计算一般均衡方法对于本文的主要作用在于其相对值而不在于绝对值。因为模型是使用2007年投入产出表的数据来模拟2007年的经济,而现阶段的经济早已由于很多非税收的因素而存在很大的不同。所以模型旨在研究假设其他环境保持不变,单方面的税收政策变动能对经济产生多大相对的影响。这种影响可以通过变动率的形式变现出来(见表1)。该变动率是各方案的冲击影响与按新税法调整过的基期值比较得出,计算公式为:变动率=(方案值-基期值)/基期值。
表1 增值税不同“扩围”方案的CGE计算结果变动率
方案选择 |
(1)部分行业“扩围” |
(2)全部行业“扩围” | ||||||
税率 |
17% |
13% |
17% |
13% | ||||
是否转型 |
转型 |
不转型 |
转型 |
不转型 |
转型 |
不转型 |
转型 |
不转型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24.19% |
24.19% |
20.93% |
20.92% |
45.02% |
44.99% |
35.89% |
35.86% |
增值税进项税额 |
25.23% |
24.94% |
23.68% |
23.42% |
42.66% |
42.10% |
39.01% |
38.56% |
增值税 |
22.47% |
22.96% |
16.41% |
16.80% |
48.90% |
49.75% |
30.76% |
31.43% |
营业税 |
-43.84% |
-43.84% |
-45.58% |
-45.57% |
-100% |
-100% |
-100% |
-100% |
增值税、营业税之和 |
2.47% |
2.81% |
-2.29% |
-2.01% |
3.99% |
4.58% |
-8.68% |
-8.21% |
GDP |
0% |
0% |
-0.95% |
-0.95% |
0.25% |
0.25% |
-0.37% |
-0.37% |
价格指数 |
0% |
0% |
-0.74% |
-0.73% |
-0.81% |
-0.80% |
-1.07% |
-1.06% |
理论上,增值税属于流转税,它的“扩围”改革可以消除重复征税,并缓解通货膨胀。从表1中的价格指数能够看出,各种改革方案确实稍微缓解了通胀的压力。
与增值税“扩围”相比,增值税的进一步转型只是在剩余的厂房类固定资产行业改革,而即使是部分“扩围”的方案也涉及了七八个行业。所以比较表1中各个方案之间的“是否转型”得知,转型相对于扩大增值税范围和改变税率来说对经济的影响甚微,唯一的影响只是通过总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表现出来,如采取方案一的17%税率,转型时进项税额增长22.47%,不转型时会增长22.96%,两者相差并不大。因为转型是实现厂房类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这会扩大总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而略微降低总的增值税额。
从税率来看,不管是部分行业“扩围”还是全部行业“扩围”,使用13%的低税率还是可能存在4%的重复征税部分,而且并不利于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表1中的GDP显示,13%的税率会降低其值(两种方案分别降低了0.95%和0.37%),而17%的税率会使其保持不变(方案一)甚至增长(方案二中增长0.25%)。说明若对于在增值税链条上的“扩围”行业实施不同税率会带来不公平因素,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扭曲。这可以通过表1中的增值税、营业税之和的变动来验证,因为它与GDP有相同的走势。所以说,相对于有差别的低税率,统一的标准税率使得增值税更接近中性,从而促进产品的生产与交易并减少效率损失。不过13%税率下的增值税、营业税之和的减少除了与产品的生产与交易量的下降有关,还与营业税与增值税的不同课征模式有关。因为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征税,增值税是对增加值征税,而现阶段服务业营业税负更重[⑦],所以征收增值税后税负会降低。这就更可以说明统一税率的良性,因为实施17%税率时的税收增长是抵消税负降低影响之后才获得的。当然这种影响也可以从扩大征收范围的比较中看出。适用13%税率时,改革范围越大,经济损失越严重,税收损失也越大;而适用17%税率时,改革范围越大,越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税收收入的筹集。
两种大体方案会使得增值税收入大幅度增加,而营业税收入相应地降低或者消失。由于营业税为地方税,增值税为地方与中央的共享税,这种变动会降低地方的税收收入而相应增加中央税收。而且各种方案会造成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变动。因此,需要改变增值税的税收分享比例来加以协调改革的可行性。虽然这种统一的比例变动需要以全国为样本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但是可以确定的是,“扩围”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全行业的标准税率“扩围”。由于中国的制度改革需要以“试点”式的步调循序渐进,以保证改革的稳定性。所以实践约束着改革必须分步走向理论意义上的最优策略。
因此,如何分步走向“扩围”的最终目标也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因为不同的路径对江苏省有不同的影响。由于前面已经分析过,转型否的问题影响并不大。所以考虑分步过渡路径时暂时假设先转型,再来考察后面税率与范围的改革。考虑到五种可能存在的路径,每种路径分两步或者三步走(见表2)。表2中的各种数据都是以表1的数据为基础得出,其每一步的变化都通过与上一步比较算出。
表2 “扩围”的路径选择变化
路径 |
先后顺序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增值税进项税额 |
增值税 |
营业税 |
增值税营业税之和 |
GDP |
价格 指数 |
1 |
部分行业13% |
20.93% |
23.68% |
16.41% |
-45.58% |
-2.29% |
-0.95% |
-0.74% |
部分行业17% |
2.69% |
1.26% |
5.20% |
3.21% |
4.87% |
0.96% |
0.74% | |
全部行业17% |
16.77% |
13.92% |
21.58% |
-100% |
1.48% |
0.25% |
-0.81% | |
2 |
部分行业13% |
20.93% |
23.68% |
16.41% |
-45.58% |
-2.29% |
-0.95% |
-0.74% |
全部行业13% |
12.37% |
12.40% |
12.33% |
-100% |
-6.54% |
0.58% |
-0.33% | |
全部行业17% |
6.72% |
2.63% |
13.87% |
0% |
13.87% |
0.63% |
0.26% | |
3 |
部分行业17% |
24.19% |
25.23% |
22.47% |
-43.84% |
2.47% |
0% |
0% |
全部行业13% |
9.42% |
11.00% |
6.77% |
-100% |
-10.88% |
-0.37% |
-1.07% | |
全部行业17% |
6.72% |
2.63% |
13.87% |
0.00% |
13.87% |
0.63% |
0.26% | |
4 |
部分行业13% |
20.93% |
23.68% |
16.41% |
-45.58% |
-2.29% |
-0.95% |
-0.74% |
全部行业17% |
19.92% |
15.35% |
27.91% |
-100% |
6.42% |
1.21% |
-0.08% | |
5 |
部分行业17% |
24.19% |
25.23% |
22.47% |
-43.84% |
2.47% |
0% |
0% |
全部行业17% |
16.77% |
13.92% |
21.58% |
-100% |
1.48% |
0.25% |
-0.81% |
从表2中可知,虽然最终结果都是实行全行业的“扩围”,对江苏省的影响也一样,但是分步实施中每一步对最终目标的分担各有不同。路径1、路径2和路径4都是以部分行业的13%税率“扩围”为第一步。这种分步实施都是在之前作出一定的牺牲到中后期再来补偿,会使得GDP和增值税与营业税总和有一定的起伏。路径3和路径5都是以17%税率的部分“扩围”迈出第一步,但是路径3应该是全国最不可能走的策略。因为在中国,朝一个目标循序渐进的阶段性制度实施大都在方向上具有刚性。路径3的税率波动性地回归,会让民众误以为之前决策的失误,降低决策者声望。税率的频繁变动也意味着价格的波动,会带来一部分经济成本。当然,路径5是一种良好的最为温和的税收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方式。税收的平稳增长也有利于处理中央与地方关于增值税的分成问题。总的来看,若实现1、2、4等路径,江苏省将面临前期的低迷和后期的迅猛增长,但是影响税收收入和经济的因素除了增值税改革外还有很多。因此改革以稳定为主才是风险最小的,所以路径5是最有利于江苏省的转变方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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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聂海峰,刘怡. 增值税和营业税行业税负差异研究[J].税务研究,2011(10):7-13.
〔4〕平新乔,梁爽,郝朝艳等. 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福利效应研究[J]. 经济研究,2009(9):66-80.
〔5〕汪冲. 增值税“扩围”、单一税率改进与效率得益[J]. 税务与经济,2011(3):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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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徐卓顺. 可计算一般均衡(CGE)模型:建模原理、参数估计方法与应用研究[D]. 长春:吉林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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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周业安. 中国制度变迁的演进论解释[J]. 经济研究,2000(5):3-11.
〔10〕Alexandre Mathis (2004). Taxation Papers-VAT Indicators[M]. European Communities Publishing.
〔11〕IFS(Institute for Fiscal Studies), et al. (2011). A Retrospective Evaluation of Elements of the EU VAT System[R].
〔12〕Kehoe T, et al. (1991). An Evaluation of the Performance of an Applied Equilibrium Models of the Spanish Economy[A]. Working Paper 480,
〔13〕Thomas F. Crossley, David Phillips and Matthew Wakefield (2011). Value Added Tax[C]. Institute for Fiscal Studies.
〔14〕Thomas F.
[①] 数据资料来源于《2010中国税务年鉴》。
[②] 此处包括以后的产品均指各部门的商品与服务。
[③] 这里的两类弹性取值参考博士论文《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建模、参数估计方法与应用研究》,本文不详细列举。
[④] 该调整系数已经在《对建筑业改征增值税的思考》一文的全国模型中得出,这种调整系数综合考虑了征管效率等因素。
[⑤] 本文的生产性服务业参考《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分类标准》的口径转换成投入产出表的口径。
[⑥] 金融业属于虚拟经济,但似乎又有一部分实体成分,其增值税也难监控。国外关于金融业该不该征收增值税和实施怎样的征收模式有很多探讨,但没有一致的定论。
[⑦] 服务业企业目前缴纳的营业税如折算成增值税,其税率高于18.2%,参考平新乔、梁爽、郝朝艳等《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福利效应研究》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