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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成林/推进预算公开:由“钉钉子精神”说开去
时间:2014/12/23 15:39:40    来源:地方财政研究2014年11期      作者:佚名

 

关于“钉钉子精神”,习总书记曾有过论述:“干事业好比钉钉子。钉钉子往往不是一锤子就能钉好的,而是要一锤一锤接着敲,才能把钉子钉实钉牢。钉牢一颗再钉下一颗,不断钉下去,必然大有成效。”当前,推进预算公开并以此作为深化财政改革的首要着力点需要发扬“钉钉子精神”。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逐步加快,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的财政改革思路清晰,稳扎稳打,进展明显。今年6月末,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8月末,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10月初,国务院面向社会发布《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列出了预算管理的七项重点改革内容,第一项就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可见预算公开分量之重。

所谓预算公开,即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的编制、审批、调整、执行、监督的全过程都应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包括财政资金收支全过程和运作结果。如果把深化财政改革看作是一个钉钉子的过程,那么以上每项方案、决定的出台都是钉在改革钉子上的重重一锤,而预算公开就好比是这枚钉子的钉子尖儿。一方面通过公开获得社会各界的认同,降低改革的阻力;另一方面,通过公开引导、带动其他任务的落实,增加改革的动力,最终将钉子钉实钉牢,建筑起现代财政制度大厦。

发扬钉钉子精神推进预算公开,需要深入持续地推进既定改革各项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下大力气优化预算安排,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到位率,增加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保证有足够透明的信息可以公开,公开之后社会各界能够看得清楚。

发扬钉钉子精神推进预算公开,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预算公开的制度办法,建立健全定期统计和监督检查制度,动态掌握公开情况,细化预算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将部门预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将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适时公开政府采购、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等重要事项信息,使预算公开成为推进财政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破除深层次改革阻碍与藩篱的有力武器和最佳突破点,切实发挥好预算公开的钉子尖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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